心存不轨的官员总在玩老鼠躲猫的游戏。猫如果总是捉不到老鼠,这个猫就应该受到处罚。 早在2012年10月,我新沂久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与新沂国土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依约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和规费,并合法取得了新沂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至今不予交付土地。 几年过去了,我们手持土地证,只能望地兴叹。我们在新沂的悲惨遭遇真是应了法制日报社《法治周末》的那篇文章标题《从追债到讨地,6年难出“泥淖”》。 ——2012年9月,在新沂无锡—新沂工业园区竞得的了一块20余亩的土地。 ——2012年10月,与新沂市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4年9月,向新沂市财政局缴齐所有规费和土地出让金。 ——2015年2月,新沂市国土局颁发了《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2015年4月,新沂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至今,新沂市政府拒不交付土地。 面对我们的呼声,一些领导和部门藏身在自己的“官衙”内,以“躲”字为上、“拖”字当先。 还有个别官员唯恐真相大白,一旦真相大白,他们官商勾结的事情就会东窗事发,弄不好得丢“帽子”、进“局子”,如此,他们只好拖三阻四、雾里看花、张冠李戴、移花接木。 还有一些官员明知错了还一错再错,始终与党纪国法“捉迷藏”,公然昧着良心炮制“该地块与段士金非法集资案有关”;面对非法施工企业不但不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反而美其名曰“兼顾各方利益”, 还有的官员更加冠冕堂皇,每每妙言连珠“对历史负责、对新沂负责、对各方负责、定会依法依规处理”,其结果是从此再也唤不醒这位“装睡”的领导,你纵有万言上书,他却置若罔闻。 更有甚者,不惜支付巨额财政公款为非法施工买单。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身相许”触碰国家法律底线。 很清晰的事情,越掩盖、越隐藏,只会欲盖弥彰。请问新沂市委、市政府:土地证是不是新沂政府发的?是否合法取得?如果不合法,是谁办理的?谁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合法,为什么不交付土地?不如期交付土地是否属于政府单方违约?违约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这些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即使不懂法的人也会知道怎么做吧,别说是一级政府,就是草民之间的口头承诺都知道该怎么兑现吧? 常言道,会说的赶不上会听的。啥都不用说了,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漏洞百出、自圆其说的人,围观者都替你脸红、害臊。 丧心病狂的虚构事实,胆大妄为欺负弱者,意在考验广大人民群众的智商和久江公司的斗志,试图搅动一场极度危险的政治游戏……。可谓眼皮底下做乾坤,不是利欲熏心何来胆大包天。 古人有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意不容许被搪塞。更何况,这是一个“围观”的时代。其实,近年来的无数案例已证明,每一个本想袖手旁观做“围观者”的政府部门,最后往往成为那个被最多人“围观”的目标。 来源:http://fzgc.fzyshcn.com/news/161038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