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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网络反腐 我们责无旁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6/13         ★★★

直面网络反腐 我们责无旁贷

——纪念“下跪的副市长-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发表十四周年

文/李新德

今年是中国舆论监督网成立15周年,也是“下跪的副市长-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以下简称李信丑行录)一文发表14周年。在14年前的6月10日,我在自己创办的中国舆论监督网上发表了李信丑行录,从此揭开中国网络反腐发序幕。

原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孙旭培和李新德合影

2003年10月1日,我注册开通了中国舆论监督网,因为从事媒体工作,经常遇到很具代表性的稿子被编辑、总编或站长给“枪毙”,有了自己的网站,就可以让这些“枪毙”的稿子死而复生。

记得2004年的4月,我在福州监督福州市人大内司委主任林辉干预法院生效的判决,在此期间,收到了李信丑行录的举报材料。在福州市人大的积极配合下,问题处理完毕,我开始着手李信丑行录案件,事后才知道,李信的腐败案件的背景之深,让人难以想象。

中国第一位下跪乞求的副市长--李信

事实上,早在我之前,人民日报、新华社和南方周末,还有中央电视台都相继接到了李信丑行录的相关投诉,南方周末的记者事后对我说,他的稿子早已经写好了,只要等李信一双规或拘留,很快就能发稿。央视新闻调查栏目为了李信丑行录案件先后进行了多次的采访,节目已经制作完毕,当挂牌排队播出的日期就差几天的时候,接到了上级的指示,这起节目被“枪毙”了。对此主持人柴静在日后的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记录:

在那期节目被贴上橙色标签,放进未播出节目库之后,李玉春给我发过一条短信“我曾经以为找到你们的办公室,就找到了公正和希望。”

2004年6月,她去中国舆论监督网,把这件事情公布在网上。

在我发表文章不到3天,山东省委宣传部也接到了由中宣部部长亲自签发的传真,浩浩荡荡的一行人找到了我服务器所在地——山东淄博,我的技术员给我打来电话说:淄博市委宣传部带着公检法一干人来让删掉这篇文章,技术员是一个脑子非常聪明和机灵的人,他对来人说:我只负责服务器的运行,文章归李新德老师管。来人中的一个领导这才让技术员联系我。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根本没有过多的时间考虑,其实也根本不需要考虑,当我认准的事情,我就会坚持到底。我告诉技术员,用斯大林的一句话回答来人,技术员问我“斯大林是咋说的?”。 “我们不理睬他!人民委员斯大林。”这是出现在老电影《列宁在1918》的台 词,这个不被理睬的“他”,就是托洛茨基。

这一干人拿着“圣旨”一样的废纸悻悻而归,而我的网站服务器发烫,每天的点击率超过30万。从发文章开始,到宣传部干预,我其实一直备受煎熬,因为山东一位从事媒体工作的人对我透露说:你搞的这个案件背景很深啊,你知道嘛,时任省长韩寓群原来是济宁市市委书记,李信是他的老部下,而韩寓群和中宣部长的私交很厚,央视之所以播不出来,就是这个原因。服务器时而被攻击停顿,然后转移再开通,直到6月24日这一天,传来了李信被山东省纪委“双规”的消息,我才长舒了一口气。

南方周末的消息很灵通,他们的记者在济宁采访却遇到了困难,因为所有的消息都被封锁,无奈之际在我的网站给我留言,我将知道的所有情况都告诉了这位记者,并告诉他央视节目制作后没有播出的事情,他又赶到央视,把这盘没有播出的带子全部看了一遍,然后对我说了四个字:非常震撼!

南方周末的文章发表了,文章中没有提到我和中国舆论监督网的一个字,这属于道德问题,我向该文章记者询问原因,答复是:我在文章中写了你和中国舆论监督网对李信案件的情况,但在发表文章前被编辑删除了,原因是为了“独家报道”这四个字。

记得,在2005年的3月12日上午,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制片人张洁在一个全国性的记者培训班上正面回应我发问:央视是最早介入“下跪副市长案件”采访的媒体,但在审片时被认为“没有先例”而未播出。张洁说:李新德先生是此案当之无愧的最先披露者。

据我了解,当时国内也有一些知名的纸质媒体对此事进行了采访,但是都没有刊出,直到李新德的中国舆论监督网站全面披露“下跪副市长案”。紧接着,国内很多媒体借助李新德先生撕开的“口子”,竞相报道,有的还自称“独家报道”,“其实在这件事情上争谁先谁后,没有什么意义,真正的功劳应该归于李新德”。在此,张洁先生提到“独家报道”四个字,其实就是指南方周末。

我也是事后知道,张洁和柴静他们付出了很多,但总归由于体制的原因,让这起节目胎死腹中。也正是因为体制的原因,他们把机会让给了我,让我在网络时代面临了一次次严峻的考验。

我从小出生在部队,那是一支富有传奇色彩的英雄部队,记得小时候经常见到“海空雄鹰团”击落美国军用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的战斗英雄舒积成,还有从抗美援越战场上归来的高炮六营,我经常听到他们的英雄事迹。“拉杆、跃升,死死咬住,成功锁定,一击命中目标。”这些也许已经融入到了我的生命当中。这也是我为什么在参加工作5年以后又去当兵,1976年的时候,我的工作已经是33.5元,去部队拿6元的津贴。

生命中注定要有一搏,遇到了就迎头而上,别无选择。

从发表李信丑行录至今,时间已经过去了14个年头,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网络反腐和维权的道路上依然是充满了棘荆,我监督的案件也逐步升级,从村干部到副国级,从监督司法机关,到监督新闻署,从中国舆论监督网成立至今,我本人涉及三起民事案件和一起刑事案件,三起民事案件(其中两起我没有到庭,也没有聘请律师)全部以我胜诉而告终,刑事案件被撤销的干干净净。

尽管道路坎坷,但还是一步步的走了过来。如果要问我有什么经验和体会的话,我会告诉大家:

一、要有信念。像我们这把年纪的人,小的时候都有英雄情结,如果要想做成一件事情,就必须坚持不懈,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只要没有做错,就要坚持到底。

二、要不断的学习。这一点非常重要,我的第一学历是小学5年级没读完,就考入了剧团,从此开始自学,自己买字典,经常去新华书店。为了搞好法制报道,我又选修了政法专业。

三、跟上时代的步伐。网络刚刚兴起的时候,我不会打字,甚至连一个邮箱都不会注册,记得安徽法制报的一位老乡打开他的信箱时,我感到很惊奇,回家以后就不断的琢磨,从邮箱到博客,再到论坛和网站等,一步步的搞通它。

四、坚持原则。网络反腐和维权之所以险恶,是因为有时候会涉及到人的生死。所以在证据的把握上一定要精准,一些资料要进行反复核对“去伪存真”,不要一炮未放就暴露了目标,结局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这样的例子很多,网上一搜俯拾皆是。

有的网友经常问我,你的网站国内不给你生存打不开了,网站都没了,你还能做什么。我的回答,有句话叫与时俱进,网站没了,还有很多平台,比如微博,还有微信公众平台等。这其实和打仗一样,遇到了敌人,你有枪有炮要打仗,没有了枪炮,拿起手榴弹和刺刀一样冲锋陷阵,只要有这个精神,一样会所向披靡。网络反腐是人民的需要,也是国家的需要,更是我们党的需要。只有不断的清除我们政府和党内的腐败分子,肌体才能健康,才能不断的前进,因此我们要做的事情符合人民利益符合国家利益,也符合党的最高利益,所以我们会义无反顾的做下去。

有许多人对我的采访报道生涯充满好奇,也有的人用异样的目光打量我,猜测我的背景。

还记得一次有一位国字号法制类媒体的记者和我一起去某自治区政法委采访,临去之前,这位记者对我说:李老师,到了以后就说我是你们网站的,千万不要提我的单位,因为一旦中央某委知道后,给报社施压,有可能会吊销我的记者证。

我们一起走进了某自治区政法委秘书长的办公室,约见了秘书长。

秘书长:你的主管单位是谁?

某报记者:我们李老师没有主管单位!

秘书长:这不可能,我女儿在北京一家报社工作,她们都有主管单位。

某报记者:李新德真没有,你可以了解。

秘书长:你到底什么背景?(他追问了我多次,实在是让我有点烦)

李新德:你如果非要问我有什么背景,我告诉你,我和胡锦涛总书记是老乡,这个回答你满意吗?

你们政法委对这个案件监督了三次,结果都以失败而告终,知道为什么吗?

秘书长:这是群体事件,上访人多达200多人,领导很重视,所以多次批示。

李新德:你知道这个涉案单位有多少人吗?(递上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明,这个单位一共就4个人,那200多人怎么来的你知道吗?

秘书长:……….

李新德:都是涉案人到劳务市场租来的人,每一个每天50元(时间发生在2006年),这才是你说的“群体事件”的真相,你们被蒙蔽了。

某自治区政法委秘书长:……….

李新德:关于这起案件,有什么处理意见,请在15天内给我回复,如果没有回复,我到时候就发表了。

秘书长:你还给我限定回复的时间?

某报记者:你们是省级机关,李老师给了15天时间,我们从某市检察院来,给他们的答复时间只有一个星期。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比如调查曝光贵州省高级法院的两个死刑案件,这两起死刑案件的罪犯之所以被判“死缓”,法院认定都有“投案自首”的情节。

2007年 9月11日,我来到贵州省高级法院办公室,一位姓李的新闻处长开始以我没有新闻署颁发的记者证为由,拒绝我的调查,我告诉他:出于对你们高级法院的负责,我才来找你们,如果你不愿意谈,我也算尽到了责任。说完话,提着包转身而去,这位处长连忙请我坐下,要和我“聊聊”。

李新德:你们高级法院的大门口有一个叫齐少书的妇女,拉着横幅摆着桌子为她女儿被强奸杀害而喊冤,她的女儿王江兰被歹徒崔英杰强奸后杀害,她要求将缓期执行的罪犯立即执行,你认为崔英杰是不是应该立即执行死刑?

处长:应该!

李新德:既然应该,贵州高院为什么给他判给死缓,我们一直都在跟踪报道这个案件,中央政法委已经多次督办,而且罪犯根本没有死缓的条件。

处长叹了一口气说:这个案件太复杂了。

这位处长所说的“复杂”在民间早有传闻,罪犯的叔叔是海外富商,已经为他的案件花费了300多万,都打通了公检法所有的关系。

李新德:这是你们省高院关于类维坤死刑案件的裁定,称其有投案自首的情节,所以才判了死缓,你来看看你们的裁定书:

图:贵州省高级法院刑事裁定书(1998)黔刑核字第28号

1997年11月5日因为杀人被依法逮捕,现关押于盘县特区公安局看守所......1997年11月11日,类维坤到公安局投案自首......鉴于案发后能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核准六盘水市中级法院(1998)六中刑初字第29号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类维坤死刑,缓期2年执行......

类维坤竟然在被逮捕关押在看守所以后的第7天还能投案自首?

处长:指着这份裁定书摇了摇头说,可能是一审法院搞错了时间,二审法院没有仔细的审核。你先不要上网,等我向分管院长汇报后把这个裁定书核对一下后再告诉你。

更让人震惊的是,在六盘水中院的一审判决书上,记录着类维坤先后投案了两次的时间。一个是“1997年10月10日”,另外一个是“1997年11月11日”。

类维坤也是因为“鉴于其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情节,才从轻处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图:六盘水市中级法院(1998)六中刑初字第29号判决书

不久,传来了类维坤被执行死刑的消息。2年之后,我接到齐少书发来的消息,贵州省高级法院认为崔英杰对王江兰实施抢劫、强奸、轮奸、故意杀人灭口,数罪并罚,实为罪大恶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要说中国舆论监督网在中国网络反腐中所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我认为百度词条“网络反腐”中有这样一段话进行了简单的概括:这是个不是巧合的巧合,官方开通网上举报和民间举报网站的建立几乎同时起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的同年10月1日,被称为“中国舆论监督第一人”的李新德创立了“中国舆论监督网”。

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从论坛时代,到微博时代,的确增加了公众言论自由的权利,却无时无刻不在地伤害公众的隐私权和无中生有的诽谤。网络反腐必须遵循依法、规范的原则,避免出现侵犯隐私等现象。举报、监督行为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只有真实、合理地应用网络渠道,倡导理性、正能量地参与网络举报监督,网络反腐才能在保障每个人权利的同时发挥最大的作用。

反腐斗争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它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网络反腐要从偶发性演变成有效的反腐形式,发掘腐败分子要从意外状态变成常态,将网情民意集中,汇聚变强成为一种持久的强大力量。网络反腐、媒体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新形式的便捷、高效反腐手段,和制度性的反腐机制有机的结合起来,让反腐工作更加的稳定、系统、持久,多种反腐手段相齐并下,无论那些社会主义的腐败蛀虫隐藏的多么巧妙,都要将其查处,绳之以法。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广大公众的监督下运行,这始终是中国舆论监督网的工作方向,中国舆论监督网有自己的口号——“做人民喉舌,用证据报道”,只有坚定不移的按照既定的道路前进,只有让全民参与对国家机关的监督,这样才会让权力得到制约,使贪污腐败无处藏身。

中国舆论监督网在风风雨雨中走过了15个年头,李信丑行录一文发表至今已经过去了14年,在网络反腐的大潮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高举网络反腐大旗,秉承“为民立言唯真唯美”(原中科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孙旭培题)的精神,继续做好自己的工作。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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