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不准”真能 “药到病除”吗?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6日发布了联合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明确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新浪新闻 12月27日)
医患矛盾已久矣。自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引入,有些医院似乎忘记了“救死扶伤”的本职,把“一切向钱看”作为了人生的客观追求。技术这个“香饽饽”可是别人学不来的,医术越高,求的人就越多,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上位者”的“傲气”,似乎不拿出表示就不能让专家伸出援手来“把一把脉”。
“九不准”的颁布是场“及时雨”。我们且看“九不准”的明确规定: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等。有了“九不准”这一良方,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就不会再与患者挂钩,医疗卫生人员也不会再把手伸进患者的腰包,开单提成、回扣、红包等一系列的常见病将会被有效治理。届时,在“九不准”这一良方的治理下,医疗卫生行风必然会得到根本性转变,患者的医疗费用必然会减少,其利益也将会得到根本保障,剑拔弩张的医患关系也必然会得到根本改善。
当然,“九不准”只是一场战争的开始,能不能“药到病除”还要强化监督力度。即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纪委、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针对“九不准”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并在全系统全行业通报。督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将从业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是否有开单提成的行为;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存在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是否收受药品器械供应商的回扣,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是否收受患者或其家属的红包等。
解决医患矛盾不是一蹴而就,必须要循序渐进。一定要把握好“制度”与“实施”之间的协调论,让力气是在刀刃上,保证“九不准”真正药到病除。
作者:郑唯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