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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交通局不作为,庇护“阜汽集团”垄断市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网法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5           ★★★

   阜阳市地处安徽省西北部,面积达9775平方公里,总人口1060多万人,多年来阜阳市人民旅游出行,主要是以公路运输为主。目前,我市仅有两家旅游客运公司,且拥有旅游车辆不足61台而大多数旅游车辆却从事班线客运,也扰乱了班车客运市场,现有车辆满足不了我市人民出游需求,不得已采用(外省市)非法异地车辆,而这些非法车辆存在无营运资质、无车辆保险等现象,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合肥市760万人,交通配套合法的旅游车辆906台,而阜阳市1060万人口交通部门配套了合法的旅游车辆61台,只占合肥旅游车辆15%的比例。十年前阜阳市2家旅行社为民众服务,配套的合法旅游车辆40台,而十年后的今天阜阳市拥有旅行社50余家,配套的合法旅游车辆仅有61台,而我市大多数旅游车辆却从事班车客运。我市仅有的旅游客运车辆不能满足游客旅游出行,所以旅行社只能使用异地非法的车辆来为我市游客服务,众所周知使用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安全风险很大,交通主管部门不顾阜阳市民的人身安全,不管理任其异地非法车辆在我市私拉乱跑。

 

  阜阳市交通局领导不作为、怕担责、怕丢官,采取推责的方式,庇护“阜汽集团”垄断旅游客运市场,纵容“阜汽集团”旅游车辆从事班线客运,而采取限制旅游客运企业发展。谁来关心阜阳市民的生命安全?又有谁来保障人民的出行安全?

 

  为保障阜阳市人民出行安全,已有多家公司多次合法性申请成立旅游客运企业,而交通局领导不顾国家的现行规定,阻止旅游客运企业发展。市场要建立公平有序的秩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必须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谋划促进市场发展,只有发展才能解决当前我市旅游客运市场长期存在的非法经营、异地经营等问题,只有竞争机制才能打破当前一家垄断经营的局面,竞争能够促进发展、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只有竞争才能够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第一章第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和垄断道路运输市场”,同时也违背了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示。交通主管部门应站在发展的高度、权衡市场发展的利弊,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张峰、李君、谢路)

来源:http://legal.china.com.cn/2015-11/05/content_369876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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