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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与省律师协会山东政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29           ★★★
本报讯 近日,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与省律师协会、山东政法学院先后签订合作协议书。

    据悉,为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和省律协、山东政法学院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资源共享的原则,达成了建立信息沟通、培训合作、教学科研资料共享、师资、学术、课程设置等领域合作交流机制,以及网站之间链接制度等。协议包含了双方定期不定期通报与合作有关的信息;充分发挥和利用双方的业务优势,为对方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发挥双方人才优势,联合创设科研项目,形成有价值的科研调研成果,共同促进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结合与提升;双方互派优秀教师承担不同层次学生学员的教学和培训授课;双方课堂教学相互开放,实现培训和教学资源共享;双方教职工可凭工作证等证件查阅资料、借阅图书等内容。

    查仲玉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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