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出重拳 酒驾违法无处遁
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意见,在住宅小区、停车场等地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意见还认定了醉驾从重处理的八种情形,醉酒驾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将从重处理。(2013年12月27日 人民网)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沉淀,酒文化在我们国家有着上千年历史,源远流长。在现代社会,酒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生活中人们交际的场合需要酒,似乎没有酒就缺少了交际的氛围,甚至连工作都搬到了酒桌上去谈,似乎在酒桌上谈工作更容易打开局面,使工作更能顺利开展。可随着酒风的盛行,也带来了诸多现实的社会问题,例如醉酒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就是眼下最令人关注的社会现实。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醉酒驾车的背后,隐藏着许许多多令人伤心的故事,破坏了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改变了很多人的人生和命运。
正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1月20日,赵奇醉酒驾驶辽FN2146轿车沿庙骆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7公里加100米处时,超速驶入公路左侧,与由南向北行驶的辽宁03X9333号农用车(核载730公斤,实载1030公斤)相撞,赵奇等5人死亡,农用车司机受伤。8月25日下午3时20分许,江西南昌市兴湾公路上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造成四人死亡。肇事司机为南昌市林业局副局长徐某,经公安和交管部门鉴定,徐某属于酒后驾车,涉嫌肇事车辆车牌系套牌。
上述报道可以看出这些人存在着侥幸心理,一是认为自己即使喝了酒也未必就会被查到;二是自恃驾驶技术好,认为喝点酒开车也不会出什么事。正是这多种麻痹的心理,才使有些人对如此高压之下的“禁酒限令”视同儿戏,甚至不惜以身试法。事实表明,隐藏在种种以身试法背后的,是某些人对生命缺乏敬畏与对他人生命的不尊重;在管理层面,有关法律对此类行为的处罚不力,也一度是这些马路杀手得以招摇的原因之一。
现在好了,在酒驾醉酒新规出台后,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如何检验、认定醉酒驾驶?醉驾行为如何界定? 对醉驾有哪些从重处罚情节? 对醉驾司机采取哪些强制措施?作了详细的规定,让那些顶风作案、麻痹大意酒驾司机们违法行为无处遁逃!
姓名:龙逸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