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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保叙,你是否听到寒夜中的哭泣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http://www.dnnygroup.com/new/2020/guonei_1026/2410.html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0/26           ★★★

于保叙,你是否听到寒夜中的哭泣声?

 

---河北省临漳县治安民生乱象问题走笔之一

(特约撰稿:刘来迎 、冯启东 通讯员谭荣奇 、黄建平、 姚莉、沈佳璐、董强剑、肖坤发自北京)

图一:受害人贾亮委屈地哭诉说:"难道我举报腐败黑恶村官也是违法犯罪行为,难道公安局是有钱有权人开的?"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地处太行山南麓漳水之畔的七朝古都河北省临漳县经济开发建设迎来了难得的好时光。同时,在民生和社会治安整治领域也出现新问题、新情况。由于这里各级党组织建设、对党员干部队伍立身做人和革命理想信念教育、及跟踪问责管理的滞后和严重缺失,腐败涉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越加凸显,从而出现了歪风习气盛行、大小利益团伙勾结抱团,以权谋私、欺压弱势群众事件时有发生并被频繁揭露曝光。

随着全党全国上下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入和原邯郸市委魏书记投案自首落马事件的发生,涉及到该县的各类长期被掩盖压制的领导及司法腐败丑闻事件被"拔出萝卜带出泥",一定会接受党纪国法与道德良知的审判。本文采用第一人称的自我讲述方式,还原了事件的原貌。

我家房屋行政复议期间遭副县长强拆

今年7月20日,家住邯郸市临漳县狄邱乡后村土地路长安巷1号的村民贾学树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诉至县政府。该申诉中请求∶一、请求领导督办制止被诉人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法强拆行为,责令被诉人确认申请人被拆房屋不属违章建筑;二、被诉人承担上诉人被拆房屋的经济损失;三、依法追究被诉人的违法责任。

请听贾学树的含泪控诉:

一、我认为我家被拆除的房屋不能定性为违章建筑,事实理由是1、我依照程序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且有时任村会计贾学孟签字,收据上加盖村委会公章。2、2009年4月,有时任支书贾继文,副支书孙朝斌,村主任史兰,给丈量点边确定宅基地,有签字证明。3、盖房前我和包队干部王书清一块到狄邱乡土管所交3000元办证款,有签字证明。4、前年宅基地房屋确权时依法正常登记到我名下,并且航拍公示图有我房屋照片,我有手机拍的图片。5、我2009年划方的宅基地,2013年城乡总体规划,明显是划方在先规划在后。

2015年建成至今没人提出任何异议。5、2019年之前,临漳县根本就没有向个人建房颁发过规划许可证。我2015年建房在事实上不可能取得建房规划许可证。综上,我在宅基地上建房属于对宅基地的合法正当范围,且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司法机关应尊重客观事实,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强拆我家的房屋至今还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表现在1、今年4月21日,自然规划局送到我家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我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我于6月15日把《行政复议申请书》送到县行政复议中心,至今行政复议中心还没结果。

图二上:2018年4月4日下午5时许,开发商乔志刚带勾机、铲车将村民贾学树家七亩林地捣毁铲平,至今没人管。 图二中:今年7月20日,县政府拆家队拆捣贾学树家平房屋。图二下:现场"督拆"的各级领导们。

万万没想到,就在7月20早上六点钟,政府副县长商新学带着三百多人来到我家门口要强拆我家房子。在这之前我家没有收到任何强拆我家房子的文字性东西,他们这样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据此规定,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后,在限期拆除期限内直接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违法强拆。当时消防队用电锯把我家铁大门割坏像土匪一样把我和我的家人强架出去(有照片和视频为证),像征性的把我家的东西搬出去一部分,剩下好多东西都被埋到废墟中,我初步统计了一下损失大约有三、四万之多,并且把我家全程监控录像机偷偷抱走了,强拆我家他们是有组织安排的。

他们有公安特警、消防、狄邱乡政府、狄邱乡各村委会成员、县各局人员有三百多人,他们动用勾机二台,倾刻之间把我住了六年的家化为废墟,自然资源规划局任定我家是违章建筑,为啥他们强拆之间还用人谈给我五十五万补偿?此时的我喊天不应喊地不灵,我一个快六十的人弄的无家可归,居无定所。我在我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还遭到强拆。县政府这样的违法行为,我只能依靠政府依法上访维护我公民的合法权益,直至我家问题合理解决!还我家园。拜托了尊敬的领导。

2、被诉人的强拆行为属违法行为。今年6月15日我把行政复议交到政府行政复议中心,现在复议还没结果就要强拆我家房屋?县政府的决策拆除我家房子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我家2015年盖的房屋2018年村支书孙芳毅结合县国土资源局随意规划把我家房屋和贾瑞林的宅基地带状拍卖,卖给了开发商。政府以拆除违章建筑的名义代替拆迁,为开发商谋利益,他们这是官商勾结欺压百姓。

综上,我家被拆除的房屋不是违章建筑,其强拆房屋行为发生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是严重违法侵权行为,请上级主管领导督办此案,给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

我400多天的牢狱之苦实在冤枉

图三上:因村民举报上访而招致原村官、现任驻村乡干部孙方毅恼恨,便指使他人闯入对方家中打砸行凶打晕在地。图二下:孙方毅及身后"拆迁队打手"。

与贾学树同村的村民陶秀珍回忆说:

我在2011年10月间,驻村乡干部孙方毅(又名孙保江,原村支书)没有经过同意,以修路为由、带领两名打手抢占了约7亩耕地。2012年3月,他向乡党委和县、市、省和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情况,一年后得到了解决。之后,我不服,继续追究孙方毅的刑事责任。因此而招致了孙方毅的恼恨,将我家14亩果园强占。我因此再次上访,国家信访局工作人员将盖有公章的信访批复带回本县,责令领导们解决我的问题。

由于家中的果园被村官孙方毅一伙抢劫,并将大片的桃林用推土机铲除,致使我全家生存处于困境,每年经济损失30多万元。我向当地狄邱派出所报警后,至今没解决。为此,我只得求助于国家、省信访局和各级纪委,并往返于告状途中,但一直被当地各级盯梢和拦截,甚至遭到威胁恐吓和人身伤害。

由于上访喊冤的被堵死,我只得继续邮递上访材料,多达百封,但依然石沉大海,无人理睬。在这个期间,我因为在北京上访期间,因想念伟大领袖毛主席而到天安门,望着城楼悬挂的遗像、默默地含泪鞠躬后离开。

当地派出所公安人员经询问后得知了我的遭遇、很同情,并为我做了上访原因笔录、并当即出具了"依法正常上访"证明。但是,当我回到原籍后,临漳县公安局在接到北京警方确认我在"2014年5月5日、本人没有在天安门广场扰乱公共秩序被查获、立案和移交原籍警方"的书面回复证明后,却一意孤行,强行违法关押我十天。

她的丈夫贾亮回忆说;我很不服,再次向临漳县反映问题。不成想,县公安局长贾志光在接访贾亮期间,却因无法回答问题而恼怒,再次将我非法关押37天,并办了长达365天的取保候审。

2015年10月19日,县公安局又一次将我从家中抓走,并将我非法逮捕、关押了长达400多天。这期间,他们为了进一步陷害我、打击所谓的"违法上访人员",检察院因迫于县领导的压力,竟然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我提起公诉、公开开庭审理,台下旁听者只有我妻子一人。我站在法庭上、面对主审法官对我的讯问,竟然不允许我的代理律师讲话。我反问道:"你们凭什么说有罪、出具证据和证人看看,你们冤枉我、我要上诉告发你们!"这个脾气暴躁的女审判长大声拍桌子瞪眼、嘴巴气歪,大声呵斥道:"你敢,来人呀,给我押下去!"

图四:长年来,临漳县公权力机关对弱势群众和上访受害人说抓就抓、说关就关,短则数日、长则一年多时间,犹如有钱有权人家中圈养的的猪羊牲口。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我的体重由220斤、很快降到了140多斤。每天从早晨6点干到晚上8点,早晚一个馍一碗稀饭,中午两个凉馍,干活包干加任务、还经常挨打受骂。任务完不成,就被安排整夜"站岗体罚",直到累到不省人事。

由于出汗和劳累,不但头部被感染、痒痛淌黄水,我还患上了严重的痔疮,严重时脱肛,痛痒难耐无法正常劳动。看守所工作人员见我可怜,也只能是给我几粒药片,但没有任何效果。这些年,为了治病,虽然先后花了数万元,但仍然没有治好病。

我的爷爷是抗日时期党的地下工作者,负责重要情报信息联络,也是解放后的第一任村长。他曾教导后人要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听党的话、遵纪守法;我父亲是上世纪的优秀大学生,因爷爷病逝、家庭负担重而回乡担任过大队、小队会计30多年,老人家为人正直、清正廉洁,深受群众拥护。他常教导我们说;"做人一定要正直善良,不能占便宜干亏心事。"

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出狱后的我往返于省城石家庄和北京上访。国家信访局和公安部通知乡长将我接回原籍处理问题,杨乡长给了我20万元,作为对对原村支书抢占我家果园的一次性经济赔偿,但对每年的共30多万元、连同100多棵被砍10年以上成林杨树和被迫挪坟损失问题却拒绝赔偿。

近年来,我一直就县公安局违法乱纪、打击迫害访民和欺压群众问题,坚持向国家信访局和公安部等部门举报控诉。我相信,我的冤屈总有解决的时候,普通百姓总有昂首挺胸的那一天,村霸乡干部孙方毅和后台保护伞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

我惨遭"司法黑帮"枉法陷害

今年43岁的焦树新是是临漳县习文乡东太平村人,他一直在为刘振峰黑恶团伙诬告伪证陷害自己的冤情上访、奔走呼号。该案并牵涉到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康月娥及公安干警。他呼吁中央和河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临漳县公安局相关人员的涉嫌违法违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将其共同构的徇私枉法、诬告陷害问题。

以下是焦树新的举报内容:

2013年8月5日傍晚,黑恶团伙主要成员刘振峰带领两车人七八个打手,开了两辆车到习文乡东太平村我家门口,堵门索要赌场套路贷黑债。我爱人李艳霞从邯郸朋友家暖房回来后,看见他们堵着我家门就和他们说理,刘振峰他们强行将我爱人推上第一辆车拉走,刘振峰要坐的第二辆车准备走的时候,被我从家里出来拦住。

我让他把我爱人放了,当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刘振峰知道自己不放人就走不了,就给第一辆车上的人打了个电话,说"把人放了吧,我被截住了"。过了几分钟,我爱人给我打电话说被放了,我就放刘振峰走了。

后来我爱人李艳霞多次到习文派出所和习文中队控告,要求对刘振峰团伙立案侦查,公安人员对李艳霞控告绑架报案不理不睬、不予立案,最后李艳霞将控告信贴在了派出所和中队门口并拍下了照片作为证据。

一年多以后的2014年9月24日早上,习文派出所突然把我从邻居家抓走带到派出所。一天时间,派出所的人主要是协调让我还刘振峰套路贷的问题,说先还50万元,最后说先还10万元也行。

由于我与刘振峰没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刘振峰是拿着别人的条子来要账的,我没有答应他们。到了傍晚,见协调无效,习文派出所的人将我拉到了临漳县公安局,办案人员使用各种威胁、引诱等手段,继续协调还款问题,我仍然不答应。

晚上,他们将我带到了审问室,说我砸了刘振峰的车,我说我没有砸车。公安人员还说,承认砸了刘振峰的车就可以放我回家,我说我没有砸车承认什么。直到第二天,2014年9月25日临漳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我刑事拘留。

2014年10月5日被临漳县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批捕。在我被逮捕羁押的一百多天里,办案人员几乎天天去磁县看守所对我软硬兼施,逼我替别人还赌债,逼迫我承认砸车,说承认砸车或替人还了部分钱就立即放人。

我的律师找到了这是一起冤假错案的证据。一是记载的暴力讨债时间不正确,实际事件时间与案卷里记载的时间差5天,我们有确切时间的证据,因为是一年以后违法补的立案材料,连日期都不对;二是报案记录说是大灯被砸坏,但当律师让检察院调取执法记录仪时,发现视频中的大灯没有损坏。这可是拿到了保护伞帮着黑恶团伙诬陷我的确凿证据!三是公安局对我提供的在场邻居证人名单,不去取证,不取对我有利的证据。四是对我爱人提交的在场证人的证明材料不装入证据卷。

2015年1月9日,临漳县检察院让公安局交出了出警记录仪的影像光盘,证明了我确实没有砸车,而是由刘振峰及其保护伞伙同习文派出所办案人共同构陷,为的是让我替赌场还高利贷。后来公安局所有的副局长和检察院的领导都看了此视频,他们发现无法治我的罪以,由于有出警记录仪的强有力的证据,临漳县公安局不得已将我释放。

我被羁押期间,我爱人李艳霞又一直找习文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刘振峰等人的绑架罪责任,但习文派出所只听刘振峰黑恶势力团伙保护伞的话,对李艳霞不予理睬,也不取李艳霞的证,致使案卷中没有一份李艳霞这个关键证人关于绑架事实的证词。

后来听说检察院对我作了《不起诉决定书》,当我找检察院康月娥要《不起诉决定书》时,他们为了防止我申诉和申请国家赔偿,直到现在过了五年半了,检察院仍然不给我。幸好新出台了司法解释,检察院不出结论也可申请国家赔偿,在我找了两年多以后,总算拿到了一点点赔偿款。但我要求追究有关人员"保护伞"刑事责任的问题至今无人理睬。

从我被释放至今长达五年半的时间,公安局、检察院有关人员仍在违法违纪,并保护着这帮黑恶势力。一是公安局、检察院领导不履行扫黑除恶的职责,而是集体失语。二是检察院负责侦查监督主管领导康月娥明知此案涉及诬告陷害,且我多次去检察院找她要求对公安局立案监督,康月娥始终不作为,放纵该诬告陷害者及黑恶团伙至今不追究。三是检察院负有侦查监督职责的人员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监督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而是当起了保护伞。

综上所述,临漳县公安局的保护伞及检察院康月娥与黑恶势力勾结,将一起重大的涉黑案件颠倒黑白,使我被羁押107天。刘振峰是原一公安局某副局长的同学,某副局长在当习文乡赌场当保护伞,刘振峰是副局长的马仔,在赌场一边放高利贷和套路贷,一边通过暴力手段收高利息和套路贷款,当用他们的手段收不到钱时,就动用当地派出所。

这起案件就是习文派出所与刘振峰团伙共同伪造证据,将我这个不欠套路贷的人拘留,检察院副局长康月娥为了帮某副局长索要赌债徇私枉法将我批准逮捕。

在我的律师证实公安局、检察院所做的证据材料都是伪造的之后,公安局检察院不得不将我释放。又经过两年多艰苦卓绝的上访,终于拿到了国家赔偿。案件真相大白后,这帮人害怕担责,极力掩饰罪责并继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我无数次找到公安局、检察院领导,要求追究诬告陷害者和保护伞的刑事责任后,他们始终对我的诉求不予理睬,使这些保护伞和诬告陷害的人仍然逍遥法外,现在还在公安局、检察院领导职位上。

我儿保家卫国,可谁来保护我?

2020年7月8日,临漳县公安将错关押了一年多的吕青春从看守所里强行拉回了家,这出由检察院导演、公检法、黑社会密切配合,欲置军属于死地的徇私枉法保护伞大戏还不打算收场。儿子保家卫国,参加工作一辈子的父母在家被黑社会及其保护伞联合欺负陷害,军属维权无门。

吕青春的冤假错案已经开了三次庭,通过三次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已将公检黑诬告陷害用的所有伪造证据一一戳穿、一一推翻。但临漳县公检法为掩盖其徇私枉法和"保护伞"行为,为陷害军人的父母,为免被追究冤假错案的责任,仍在滥用职权从程序上撕口子寻突破。法院庭审后不依法做出判决,居然在第三次庭审结束两个月后,让涉黑成员第五次去做假鉴定,还想据此陷害吕青春和李文章,还想用鉴定程序拖延时间,拒绝裁判。

图五:受害军人家属的控告举报信

新华社记者和大媒体报道披露此案后,临漳公检法有关人员不是想法如何公正处理这一涉黑涉恶案件,而是极力去媒体公关,从大网站删除有关此案及涉黑保护伞的报道。可以看出,想靠临漳这帮人扫自己的黑、除自己的恶简直是痴人说梦,让临漳自己纠正冤假错案也是痴心妄想。

这个连小说都写不出的保护黑社会、陷害见义勇为者的狗血剧情,竟然在临漳公检法上演了现实版,军属欲哭无泪!唯有盼部队领导重视和帮助。

一、儿子保家卫国,父母被黑恶毒打,110出警。2018 年5月3日,临漳黑恶团伙主要成员闫志鹏、王凯、孙少华喝酒后滋事随地堵门口撒尿被呵斥而恼羞成怒,持啤酒瓶直击军人父亲五十多岁的李文章头部,将李文章打伤,当场头破血流,晕倒在地。路人吕青春和其父母散步见此情况后报警,并按警察指示防止打架升级。闫志鹏等人打人后又打电话叫来黑社会同伙十几人乘坐几辆车赶到现场。由于公安110及时赶到,黑社会成员们未敢出手。110警察将三个酒后寻衅滋事者带走询问后交给了派出所处理。公安110有出警执法记录仪录像为证。

二、保护伞放恶人,派出所不立案。多恶的人性才会用啤酒瓶砸人头呀!这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公安人员难道没看见吗?不懂法律吗?但临漳公安110移交案件后,派出所直接放人。李文章多次上告要求立案处理寻衅滋事者,办案人员拖了两年多,至今不立案,反而与黑恶团伙成员联合伪造证据陷害军属李文章。

三、见义勇为被抓,出警记录被反利用。一年多后,临漳公安局以持啤酒瓶伤人的寻衅滋事者中眼睛受轻伤为由,将见义勇为报警的路人吕青春抓进监狱(出警记录仪可看见此人,却装作看不见其他黑社会成员)。然后骗其编造谎言,只要说成是军属李文章让他去现场的就不追究他,以达到陷害军属李文章的目的。并用录像截屏PS了照片交法医鉴定机构,作为鉴定依据。

四、法律监督者徇私枉法,见义勇为者反被逮捕。临漳检察院在辩护律师提供了吕青春不构成犯罪的充分证据后仍然批捕并起诉。因为检察院里有黑恶团伙人员的干娘,案发后一年多里,都是她在主导着公安和黑恶团伙的诬陷行为。公安提请逮捕后,辩护律师提供了吕青春没有犯罪行为的充分依据,检察院弃之不用,仅以公安提供的证据就做出了批捕决定。

五、检察院本应立案监督,却要陷害军属。军属被黑恶团伙成员打后,多次找临漳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检察院不但不作为,还让公安人员给被羁押者及家属做工作欲共同陷害军属,吕青春家人不为所骗并留下录音证据。

六、公诉歪曲案件事实,欲将诬陷进行到底。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又提供了吕青春不构成犯罪的证据,检察院仍然不理不用,公诉书对案件事实剪头去尾,将黑恶集团成员持酒瓶击打军属头部的恶劣情节去掉,将有利于吕青春的证据去掉,将一个无案件起因、无犯罪动机、无真正在案发现场证人证词的伤害案起诉到了法院。

七、公安机关竟然在《核查报告》上弄虚作假,欺骗部队。军属被打一年多公安不立案,无奈向部队反映,部队领导很重视,并多次派人来了解情况。2018年6月15日临漳公安在给部队的《核查报告》里说"闫志鹏被打过程中叫过去两名男子"是编造的案情,说闫志鹏左眼"经邯郸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二级"。庭审后证实,军属李文章被打后头破血流,昏迷过去,不可能叫人,公安更无证据证明军属叫过人;临漳的法医鉴定书"不鉴定为轻微伤",邯郸法鉴定中心也没有鉴定为轻伤。公安的《核查报告》没有任何依据就捏造事实欺骗部队领导,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军属利益的政策蔑视,不仅对现役军人和军属造成了恶劣影响,而且暴露出"保护伞"的狐狸尾巴。

八、法庭上露出原型,公诉人勇撞南墙。开庭时,公诉人提供的所有伪造证据都被辩护人和被告人用铁的事实和证据以及严密的逻辑推翻。公诉人似乎早知道会有此结果,在公诉书里竟然早说了吕青春打伤闫志鹏的可能性有50%,难道公诉人判断不出所有证据都是伪造的吗?难道公诉人不懂得疑罪从无吗?为什么还要勇撞南墙?无非是早与法院沟通好了,想让法院做有罪判决,以掩盖其保护伞罪行。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公诉人在法庭上不但没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没有履行扫黑打伞的职能,反而与公安沉潼一气,在法庭上帮着为伪造的证据进行狡辩,真见识了什么叫保护伞!穿着国家的制服干着与职责相反的勾当,简直没有职业道德底线!

九、三次开庭辨出真伪,法院枉法拒绝裁判。法院果然没让检察院失望。公检法三家得不到让吕青春有罪的目的誓不罢休,检察院继续厚着脸皮修改公诉书,法院也帮着开了第二次、第三次庭,结果被辩的更惨,律师又发现公安局在调取中医院的病历后去送法医鉴定时,竟然中途伪造篡改了病历!临漳法院最后的表现更是无耻,竟然拒绝裁判,天平发生倾斜,还帮着公安局、检察院和"被害人"闫志鹏重新找法医鉴定机构做第五次做鉴定,想以此手段无限期拖延审理程序,使案件进入程序内循环,想使此案拖的像聂树斌母亲一样,让我们开始十几年的告状生涯。

诉讼过程中,辩护人多次申请检察院和法院依职权调取公安立案所依据的110出警执法记录仪的录像视频,只到第三次开庭仍以各种理由推拖不与调取。

公诉人的三次开庭都被辩的结结巴巴、无言以对,保护黑社会和诬告陷害行为在庭审中已经暴露无遗,使得临漳县人民法院不得不将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的这次庭审视频删除。

十、军属多次信访上访,控告件如石沉大海。我们两年多多次反映到临漳有关领导,他们因害怕一案三查,装聋作哑。国家的司法在进步,临漳县的司法机关却在深度腐败。军属的生存权力想得到保障、此冤案想在临漳县公检法这帮徇私枉法的保护伞手中得以昭雪,比登天还难,比张玉环、呼格吉勤图、聂树斌案更难!临漳县这些掌握着生杀大权的保护伞还在制造着更多冤假错案,真希望部队多关注军人家属的疾苦,找个青天大老爷来彻底查查临漳县的司法腐败。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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