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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一清二楚 错误坚持不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舟山信息上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8/29           ★★★

深圳市场监管部门拒不解封国能总公司账户为哪般

   

 正文

深圳市国能总公司一年多前由于更换法人引发一系列事件,致使银行账户被冻结,在有关部门对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证明这完全是一桩虚假案件,但深圳市场监管部门拒不解封国能总公司账户,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损失,并严重影响了有关对外交流国家重大项目的推进。

深圳市国能总公司于1994年12月23日登记设立,设立时为国有经济。1998年6月8日经深圳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相关文件的批复进行试点改革,成为股份制(非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在公司发展壮大的25年里,公司在经营、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售后服务、房屋出租等多个领域业绩斐然,同时也为深圳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2015年国能总公司决定在江苏宜兴投资建设一个健康养老项目,在征求股东们的意见时,占7%的部分小股东表示了不同意见,被大股东予以否决,项目顺利上马。但在宜兴项目征地过程中,由于个别小股东不负责任造成将近60亩土地的损失,经公司主要领导千方百计努力挽回了重大损失,此事暴露后被总公司查处。

2018年8月21日国能总公司决定变更法人代表。时任国能总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授权,代表全体股东到深圳市相关部门顺利地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审核、登记。不料,这一变动引起被查处的个别小股东等人的不满,于是利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份发给国能总公司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大做文章,并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认为:1、国能总公司印章与存档印章不同;2、北京国能宏源实业总公司印章与存档印章与存档印章不相同;3、天津开发区中泽价格事务咨询中心印章与存档印章不相同;4、出资人有关7人签名为虚假。

本来,对于这样一个涉及公司法人更改,“假公章”、“假签名”的投诉,深圳市有关部门应该进行全面调查,慎重定案。但没想到深圳市企业注册局个别人接到被查处的个别小股东等人的投诉后,偏听偏信违规致函国能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南支行,在国能总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冻结了国能总公司的账号。

事情发生后,国能总公司向公安部门进行了申诉。很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受理并经过调查作出结论:个别小股东等人投诉的材料全是假的,国能总公司的公章是真的,国能总公司的一切做法“没有违法事实”,并发出《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通报了鉴定意见。

按理说,有了权威部门的结论,深圳市相关部门应该撤销函件解封银行账户。但在国能总公司就此事询问有关方面时,一会说没有去函查封账户,只是对银行的咨询函的回函,一会又说管理人员出差办不了。

在公安机关做出终止案件调查的结论后,小股东们继续上报指责国能总公司公章检验是假的。于是,深圳市注册局召开了第二次听证会。听证会上,公安验证机关重申了原先公章是真的,完全没有问题的结论。

既然公章是真的,签名问题已经不复存在,围绕本案真相一清二楚,闹事者编造的谎言、捏造的事实在确凿的事实面前均已破灭,这场风波就应该到此结束,银行账户应该解封了吧!

但让国能总公司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一年多来,在经过多次与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银行反映情况、提供证据,要求解封账户,但至今未解封,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不但造成企业一亿多元的损失,也使深圳市的税收损失重大。更为严重的是,经批准将于2019年10月份由国能总公司主持承办的《中美健康管理论坛》,由于公司不能正常运营而受到严重影响。

我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但在国能总公司有关人员依据有关部门对本案中涉及到的“假公章”“假签名”做出权威证据后,前往深圳市场监管部门面见有关负责人要求撤销函件解封账户时,他们再三推诿、用各种说辞表示拿不到银行回函。就这样,时隔一年多,一来一往的相关函件始终没有出示给国能总公司的有关人员,账户仍未解封。

综上所述,这种公职人员的不作为态度、行为,是否应该给予严肃处理,是否应该加强监督、培训的力度。公正执法给市场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每一位执法者的职责,更是相关部门的职责。这种事情发生在今天,与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点背道而驰吧!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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