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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政府纵容开发商违法占地,村民上访“被签字”同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8         ★★★

寿光市政府纵容开发商违法占地,村民上访“被签字”同意

一起典型的官商勾结,违法占地开发小产权房的违法行为,却被街道办事处包装成个别刁民捣乱破坏旧村改造的钉子户行为,因为开发商违法施工,当地主管部门被告上法庭,可是尽管法院判决主管部门败诉,却没了下文,从而造成了,违法的开发商继续施工,违规住宅楼却能突破重重关卡售出入住,而被侵害利益的村民,正遭受房屋门前被挖坑,玻璃被砸,断水断电,屋脊上被挖掘机挖洞等等一切非法手段折磨,而当地政府却睁着眼说瞎话,在大门口路面比院子高出一米多,出门就要垂直爬过一米才能上路,如此情况下却表示“不影响出行”。

如此怪事就发生在寿光市文家街道前游村。

在前游村张佩永的住房前,可以看到房前路面高出房屋院子一米多,门窗玻璃能碎的全部都碎了,能拆掉的房门也没了,后面屋子后墙已经倒塌,房顶有4个大窟窿,屋子西面一根新拉的电线接在原先的房屋旧线上,房屋南面的楼离大门3米,屋子后面的楼离房屋北墙不足3米,张佩永介绍说,自从2010年开发商入驻,村里凡是不服从的都不同程度的遭到了打击报复,一些村民迫于无奈被迫签字,而一些看不惯的村民从此走上了上访以至于行政诉讼的路,可是6年下来,明知道开发商违法操作,可是官官相护,不仅没能阻止,自己反倒遭到了打击报复,以至于现在根本不敢再自己的房子里住。

 

屋子前面先被挖坑后被掩埋

回顾张佩永的上访之路,我们发现各方面证据都很充分,可是面对官官相护,就是没有任何办法,20121115日寿光市国土资源局答复:20107月我局发现文家街道前游村,未经批准占用本村土地建设居民安置房,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下达了寿国土罚字2010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并处1201200元罚款,并于2010115日依法将没收的建筑物向国有资产管理局进行了移交,2011617日市纪委给予文家街道分管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且强调文家街道前游村并未拆迁,政府未对旧村土地进行征收,可令人讽刺的是,文家街道给张佩永的答复是就在文书下达的次日2011年的1116日就开始了拆迁工作。而就在这份信访答复意见上,张佩永“被签字”同意了拆迁方案。

 被签字同意的信访答复

20121212日,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答复,前游村旧村改造项目未进入立项程序。

20121214日,寿光市规划局答复,前游村旧村改造项目未来我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游村拆迁后旧村址未提报规划设计方案。

20121115日寿光市国土资源局答复:201393日寿光市盛泰置业在文家街道前游村开始建设售楼处及挖部分地槽,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下达了寿国土罚字2013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并处340000元罚款。

2014115日,寿光市人民法院以2013寿行初字第16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被告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于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2个月内对原告申请书中反映的无证违法施工行为进行处理。

201445日寿光市人民法院以2014寿执他字第44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对寿国土罚字20131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并处1222500元罚款)。

所有的这些都足以证明,盛泰置业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开发住宅楼,且已经建设的住宅楼已经被没收,可是却并没有阻止开发商的继续违法建设,张佩永介绍,20138月份自家百年老屋门前3米处被开发商挖出了5米深的大坑,房屋变成了孤岛,20157月份开发商在此竣工了11层楼房,房屋被完全挡住,终日不见阳光。20162月开发商又在房屋周围垫土,距离房屋地面近2米高,门口被堵,家中积水无法排除,开发商还时不时故意往家中放水泡屋,最后断水断电,没法居住后,趁我们不在家,屋子后墙被推倒,屋顶被掏出4个大洞,根本就不敢再进去了。

 被拆掉的房屋后墙和屋顶

可是无论寿光市文家街道,还是寿光市政府,对张佩永的上访答复意见,均回避了盛泰置业的违法问题,而言外之意全村大部分同意拆迁方案,就你们几户不同意,这不是刁民吗?在承认开发商在房屋周围垫土,距离房屋地面近2米高的情况下做出了不影响出行,不影响排水的结论!张佩永说,对这种睁眼说瞎话的官员,真是无语。倘若不是背后有利益的驱动,有怎么敢如此?

关于寿光市盛泰置业的违法问题我们将继续关注。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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