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某村会计李德水与村主任侯大强(化名)在工作中产生了一些小摩擦,便怀恨在心,深夜放火烧了村主任的住宅,在被发现后,又起杀人恶念,近日,经平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李德水犯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需赔偿被害人医疗费、房屋损失等5.1万余元。
李德水与侯大强在村里长期搭班子,本来合作很愉快。去年春天,李德水没有经村主任侯大强同意就私自浇地,两人话不投机翻了脸,吵闹不休。事后经镇里调解,侯大强原谅了他,但他心里却一直窝着火,在工作上就有些拧劲。特别是去年年底,两人又因为村里的账目争吵了几句,一下子激发了李德水长期压抑的怨气。他认为村主任以势压人,给他“小鞋”穿,便预谋进行报复。
经过深思熟虑,李德水决定用放火的方式报复侯大强。他购买了汽油、匕首等作案工具,并用黑火药、棉花等原料自制了延时引火装置,为放火后逃跑提供时间。
今年 1月8日凌晨2时许,李德水正在屋里整理账目,突然停电了。他出门看了看,全村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认为作案的时机已经成熟。
于是他戴上自制的类似矿灯的头盔,遮住脸,扛起梯子窜至侯大强家,将梯子搭在堂屋的西墙外,爬上梯子,将汽油顺着西墙北侧的通风口灌进侯大强家堂屋内。由于匆忙,他不小心把盛汽油的桶掉进堂屋内。侯大强在睡梦中被惊醒,见电灯不亮,便打开了手电筒。李德水看见屋里亮起了灯,知道对方已经察觉,来不及倒第二桶汽油就匆忙用火机点着了火,然后扛起梯子向北逃窜。
大火一下子着了起来。侯大强意识到有人放火,便起床追了出去。李德水扛着梯子跑不快,很快被侯大强追上。他扔下梯子、从身后抽出事先准备好的一根绑着刀子的木棍朝侯大强冲了过去,侯大强一见情势不妙转身往回跑。
看见仇人,李德水已经丧失了理智,在后面穷追不舍。侯大强跑回自家大门口,顺手摸起一根木棍进行反抗,不多时脸上和身上多处被扎伤。这时,侯大强的妻子跑出来,上前抱住李德水,李德水掏出另一把匕首,连续捅入侯妻胸部、肩部等部位,直到被反击的侯大强打至昏迷才罢手。后经鉴定,侯大强构成轻伤,侯妻构成重伤。大火被赶来的群众及时扑灭,没有蔓延造成更大的损失。
检察官提醒:
工作中产生一些小矛盾是正常的,要及时沟通交流,不要把矛盾憋在心里,更不能产生仇视的心态。像李德水,实施疯狂的行为报复对方,在给他人造成伤痛和损失的同时,自己不但受了严重的伤,还要赔偿对方的巨额损失,更要到监狱里改造12 年,使家庭少了顶梁柱。 害人害己,教训深刻。
苏军 于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