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车祸发生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俺两家从心里互相谅解了,谢谢法官公正调解!”日前,德州市运河街道办事处代官屯村民吕宝成夫妇和宋官屯村民张金刚一起来到德州中级法院,两家各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审判长陈涛等法官们的手中,并再三道谢。
2012年3月29日傍晚,张金刚之子张某驾驶轿车沿德州市区一街道由西向东行驶时,不料与由北向南斜穿公路的“97后”吕某所骑电动自行车相撞,且相撞后的轿车失控又与路边两名学生李某、国某所骑自行车相撞,致使吕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和国某分别为重伤、轻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吕某负次要责任,李某和国某没有责任。
死者吕某是独生子女。 事故发生后,气急了眼的死者家属曾将肇事者张某殴打得卧床不起,两家矛盾情绪十分对立。今年2月,德城区人民法院久调未果,作出一审判决:肇事者张某赔偿死者亲属32万多元,保险公司赔偿死者亲属 5.5 万元。一审宣判后,张某和他的父亲不服,以死亡赔偿金应按农村标准进行计算等理由提起上诉。
德州中院受理此案后,审判长陈涛等主办法官经深入了解得知,肇事者张某家住城市郊区,其对重伤者李某赔偿后,已再没有多少经济能力;而死者家庭失去独生子,心理上承受着沉痛打击。为了使两个不幸的家庭尽快从本次事故中解脱出来,主办法官们在数月时间内,多次上门到两个家庭慰问,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安抚、疏导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使两个家庭互相取得谅解,并在法官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及其父亲共同赔偿死者父母 12.5万元,且当场一次性过付,其他概不追究。官司结束后,两家对主办法官陈涛的高度负责和辛勤付出深为感激,于是都制作了锦旗以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