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孟祥山) 一个被破产清算的钢铁企业,清算近两年尚未成立债权委员会;在当地政府和法院的“支持下”以承包形式重新启动;被列入黑名单的总调度长拿着百万年薪继续“操纵”;承包方只是向管理方交纳每吨20元的管理费;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破产费用报酬高达2000万;管理方的法人还在服刑中,该厂的生产经营方式又将更改…… 债权人吉林省钢铁协会副会长、长春市佳联物资经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涛向记者陈述,因为破产事件的发生,自己在银行背负9000万的贷款成为失信人,法院裁定破产清算至今近两年仍未成立债权委员会,何谈债权人利益保护?被法院指定拿着2000万破产费的管理人四平浩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究竟做了些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债权人吉林省钢铁协会副会长、长春市翔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付亚芳一听到“四平钢铁”四个字就泪流满面,年过六十的她,曾在长春市钢材市场呼风唤雨,2013年之前,自己就积累了近亿资产,由于与 “四平钢铁” 1.75亿元的未实现“交易”,自己背负了银行贷款8500万元。付亚芳坦言:最痛苦的不是钱没了,钱没了还可以再挣,关键是自己成了家族里的罪人。外甥李铎、外甥媳妇刘某和儿子付某、儿媳林某都因为贷款担保成为被告人;儿媳在吉林省教育学院是正科级干部,2015年因为担保成为被告人未能提职副处;外甥媳妇在国企的分公司任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要提职主任也因为政审没有通过。现在自己每天只有2个小时的睡眠,爱人也因负债离他而去,曾想在江边一死了之的她,经常挂在嘴边形容自己现状的一句话就是“家破人未亡”。 债权人李鑫的代理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后,对破产企业是否继续经营属于债权人会议决定事项,并应召开会议进行现场表决。管理人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前十五日通知所有债权人,且未通知四平钢铁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只是以发送说明的方式向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征求意见,而未实际召开债权人会议,且表决事项说明称“不回复”即为同意,此种表决方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表决方式。且债权人决议最终结果未向所有债权人公布,很明显债权人决议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2018年5月,一份流传于债权人之间由亚泰东北亚能源有限公司所出的《债权人联合重整方案说明稿》显示:破产费用0.2亿元。记者在一份债权人提供盖有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章的决定书上查询到“准许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在其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物”字样。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而另一份盖有多枚公章和法人签字的《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债权人生产自救承包经营合同》显示:2017年5月17日起,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已被几个债权人承包,承包方每生产一吨钢材向管理人交纳承包费人民币20元。根据2018年4月28日《中国冶金报》消息,全联冶金商会会长张志祥称“2017年是近年效益最好的一年,平均吨钢利润430元”。一则来自中国钢铁新闻网题为《四平现代钢铁重新启动》的消息称: 2017年5月2日上午,四平市委书记赵晓君在红嘴集团会议室主持召开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重新启动生产现场办公会。四平市长韩福春,市委副书记李中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凯明,副市长王宇、黄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贵利,市政府秘书长左今明参加会议。赵晓君在讲话中指出……现代钢铁恢复生产的时机基本成熟,市委、市政府对此给予全力支持。韩福春就现代钢铁恢复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红嘴集团以及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参加会议。2017年6月13日,四平广播电视新媒体报道了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正式启动生产的现场报道。 2018年4月17日,以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落款并抄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于解除《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债权人生产自救承包经营合同》的通知陆续发到债权人手中,在《通知》“签约目的及过程”项,对2017年恢复生产有如下解释:2017年8月,由于债务人的《生产许可证》须年检换证,但因企业停产歇业形成僵尸企业,如不启动恢复生产,将无法通过年检而被国家强行淘汰,沦为破产清算境地。在“出资债权人的权益保障项”中,有“有关合同履行期间出资人的权益问题,管理人将组织债务人与出资债权人依法进行清算,维护出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应通过积极协商办法解决”字样。 有不愿意透漏姓名的债权人告诉记者,对于承包期相关财务账目,从来没有公开过。按照目前法院指定管理人的“设想”,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合同履行期间的总调度长李鹏飞将再次全盘掌管企业,已经被列入黑名单的他,怎么能再任高管,且企业承包期间仍拿着百万年薪(税后每月陆万元人民币),钢铁行业最好的年景利润在哪?李鹏飞有利用自己对钢铁企业管理经验十足的优势,在财务账目上,有造假嫌疑。 5月21日,记者来到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提出采访李鹏飞的要求,而门卫经请示公司办公室,给出的答复是“只能找资产管理人,别人解释不了”。而记者来到管理人——四平浩天会计师事务所时,得知其法定代表人任某因在其他破产案件中行贿被伊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今刑期未满。多方联系后,临时负责破产事宜的安姓组长给出的解释:没有义务说、不方便说、答复不了。5月21日,记者来到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宣传处周处长在电话里先是要求记者在四平市市委宣传部的备案,而后,又说自己正在乡下扶贫,需要请示吉林省高院后才能接受采访,相关工作人员复印了记者的记者证和介绍信。5月22日上午8点20分,周处长来电,要求记者提供有当地市委宣传部出具的书面函才能向吉林省高院报备,“电话不好使”,当记者明确这么做是违法的,并质疑是否见过这种函件时,周处长回答“没见过,我来的时间短,领导这么要求的”。5月21日,记者将采访手续报备当地宣传部,欲采访当地政府相关领导,听取官方解释,经四平市市委宣传部大力协调,于5月22日给出最终结果,没有人愿 意出来解释。 有关“四平钢铁”破产事件,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