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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再惹名誉权官司 第14次败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20           ★★★

  1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百度公司起诉周鸿祎、奇虎公司侵犯名誉权案及诉谭晓生侵犯名誉权两案做出判决,判处奇虎公司CEO周鸿祎、CTO谭晓生及奇虎360公司败诉,要求周鸿祎、奇虎360公司删除侵权微博、道歉10天、并处罚金5万元。另外要求谭晓生删除侵权微博、道歉10天、处罚金3万元。

  至此,奇虎360公司已遭遇三年来的第14次败诉。

  2012年10月,网络知名打假人士方舟子质疑奇虎360公司系列软件,称360浏览器等产品借安全之名收集用户隐私,建议公众人物卸载。奇虎360公司则反击称方舟子被百度收买并造谣。10月25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表示,将对奇虎360公司展开调查。

  2012年10月,百度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奇虎360 CEO周鸿祎、奇虎公司利用微博平台发布恶意诽谤内容,严重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名誉权。百度方面出示的证据表明,2012年,360安全卫士官方发布的微博宣称“有网友爆料称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钱收买和利用”、“充当打击360的马前卒”等,并污蔑“百度公司利用掌控的媒体资源和一些所谓打假斗士,抹黑360安全浏览器”,然而这些言论并没有实质根据,属于恶意诽谤。同时此次被诉的还有360公司首席隐私官谭晓生。百度方面指出,其在微博发布的“方舟子是一杆付费枪,背后操纵者就是百度”等共计15条微博纯属捏造,构成对百度的侵权。

  这两起案件已于2013年12月19日宣判,法院认定奇虎360、其CEO周鸿祎及CTO谭晓生方面败诉,需在新浪微博向百度道歉10天,并分别处以5万元和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此前,360也遭遇过相似的败诉经历:从2010年5月26日开始,周鸿祎在其新浪、网易、搜狐微博中相继发布“揭开金山公司画皮”的系列信息,宣称北京金山公司在“微点冤狱案”中作伪证等,恶意诋毁其名誉。对此,北京金山公司对周鸿祎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书显示,周鸿祎于2010年5月发布的微博文章具有明显的恶意诋毁性质,构成名誉侵权,须删除涉案微博,并在其微博首页发表致歉声明,向北京金山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截止目前,360公司已多次因不正当竞争、商誉诋毁、侵犯用户隐私等原因,被腾讯、百度、金山等公司先后告上法庭。除最新宣判的两案外,从2010年至今仅3年时间,奇虎360在各种诉讼中遭遇了“十二败”,其中包括:2010年12月360恶评百度软件,诱导用户卸载,被判赔38.5万元;同年3月被称为“微博第一案”的360董事长周鸿祎捏造事实诋毁金山,也以360判赔5万元落幕,2011年4月360恶意诋毁腾讯软件,360也被判处罚金40万元;在2011年5月,360抹黑金山,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的案件中,最后360也以被判赔35万元败诉收场。

  2011年12月,工信部审议通过的《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20号令)中明确规定,互联网企业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该法规于2012年3月15日起施行,但实施一年多来,相关恶性竞争不降反升。

  对此,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专家成员于国富表示,目前我国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偏弱,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始作俑者无法得到应有惩处,是造成互联网行业乱象的重要原因。违法成本过低、违法利益诱人,导致违法成为一项有利可图的“生意”。相关统计也显示,迄今为止360已经败诉的14场官司中,其需要付出的赔偿大约是700万元,不足其一天收入,仅相当于它最新一期财报净利润的2.5%。

 

 

文章录入:青山    责任编辑:jxpj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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