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记者 吴春平
近日,我社接到群众来信举报称:“浙江省丽水市浙江新华建设有限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虚报企业纳税,骗取招投标政策加分,扰乱招标秩序,恳请新闻媒体披露,还丽水招投标一个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记者当即赶往浙江丽水调查采访。
据悉,新华建设此次参与是青田县油竹新区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的招投标项目,工程总投资为5792.77万元,招标控制价:4224.0342万元。通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新华建设为工程中标候选人,预中标价为:3893.5424元。
依据《青田县油竹新区中心卫生院迁建招标文件》,该项目评审分值90分,其中企业纳税项是2分,依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试行)》项目总承包控制价1500万元(含)—5000万元,纳税额每满3.5万元得0.01分。“新华建设是通过高报纳税额,骗取纳税分,才中的标。”知情人张某气愤地告诉记者。
“新华建设2016年和2017年在丽水全市纳税只有114.09万元和45.94万元,可是他们报到招标办的纳税额仅2017年在龙泉市(丽水下辖县级市)就高达1800多万元。还不包括其他区、县的。新华建设正是凭虚报纳税骗取加分才中的标,这种做法如不查处,今后丽水的招投标市场将会更加混乱。”投诉人张某说。
通过查询,记者发现新华建设2016和2017年纳税确实如张某所说的只有114.09万元和45.94万元,2017年新华建设在龙泉市国税局缴纳税收8.48万元,而非企业自报的1878.617778万元。
那么新华建设是否如知情人所投诉的高报纳税金额?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又是如何通过审查的?记者将进一步深入调查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