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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小村官”沦为“大腐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5/26           ★★★

近年来,涉及村干部贪腐的消息屡见报端。17日,山西省纪委通报了9起村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9名村干部通过索贿、贪污、挪用公款、套取国家补贴等不同的手段,把不该拿的钱揣进了自家钱袋子。有专家向人民网表示:“村干部已成贪腐高发人群,对‘村官’中的‘苍蝇’,须引起重视。”(5月23日人民网)

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入,反腐“利剑”在指向体制内的那些“老虎”、“苍蝇”的同时,似乎没忽略了那些体制外,但却离群众最近的“小苍蝇”—村干部。近年来村干部腐败的案件频繁发生,诸多案例表明“小干部大贪腐”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理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村官”是农村基层组织“从事公务”的干部,虽不是行政意义上“国家工作人员”,但他们是离群众最近的干部,是一个庞大的队伍,如果村干部的腐败问题不能得到遏制、解决,不仅将严重损害广大农民的利益,更会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如今村干部的贪腐主要存在3种形式,是在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谋取私利,少数村干部从中截留、克扣、套取、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和拆迁补偿款;二是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克扣惠农资金;三是农村贿选问题

“村官”本该是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羊”、是广大农民生活生产中学习、模仿的榜样,但许多干部不仅忘记了自己带领村民致富的承诺,忘了要为民服务的承诺,甚至利用职权贪污侵占农民的利益、生活奢靡。甚至部分村干部沦为“黑老大”,欺负弱小,以至于许多农民在利益受到侵占后,不敢吱声,吃哑巴亏。 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笔者认为其在于现行制度没有把“村官”当干部,失去监督导致权力滥用。

要从根源上遏制村干部中产生“苍蝇”,依笔者浅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监督机制,制约“村官”的权力,把他们的权力也装进制度的“笼子”;二是要求加强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三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尊重民意,选有学识、有能力、有服务群众意识的人才当干部;四是加强村干部的教育,促进村干部思想、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升;五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强化他们拒腐防变的能力

新闻链接:http://news.sohu.com/20140523/n399937836.shtml

作者:暮晨曦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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