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纪委正式印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践行六项承诺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今年成都纪委将深化作风建设工作作为相关职能机构和部门年度目标的重点内容,纳入目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出现作风问题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据悉,该市18006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已签订承诺书,将逐一参照承诺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四川日报网)
俗话说,“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是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纪检干部要以此为行为准则,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中央要求党员做到的纪检干部首先做到、中央明令禁止的纪检干部坚决不做,这样才能更好地正人、服人。
笔者认为,作为纪检干部,要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和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意识,致力于“三先”,将其锻造成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廉政勤政的忠诚卫士。
一要情倾群众在先。秉持“群众有所呼,我必有所应;群众有所难,我必有所帮;群众有所愿,我必有所为”工作理念,心怀真情,带着责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到群众之中,以真真切切的服务,实实在在的行动,深刻诠释纪检监察干部执纪为民的郑重承诺,充分展示把心交给群众的公仆情怀。
二要公开承诺在先。“言必信,行必果”。要在执行“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中亮岗践诺,通过媒体或公示栏向社会公开承诺工作职责、工作目标,让承诺践诺成为推进工作的“签字背书”,切实做到“承诺一件、登记一件、兑现一件、销号一件”,并将其作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和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是狠抓落实在先。要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在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中取得实效,不断用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职务就是职责,权力意味责任”。纪检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与腐败现象斗争的重要职责,承载着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加强自身的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的工作成效,尤其是面对越来越激烈的腐蚀与反腐蚀考验和越来越繁重的工作任务,要以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笔名: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