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裸官”在监管的利剑下无所遁形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广东省反馈巡视情况。中央第八巡视组组长张文岳指出,巡视中发现广东省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人民网 2月26日)
何谓“裸官”?裸官,就是将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裸官”的共同特点就是非法敛财,将家属移民海外,然后转移不明资产,最后择机外逃。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对国内从政的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有较高风险。此前,中纪委已经制定“裸官”任职岗位的管理办法,制定了官员配偶子女财产登记制度,希望可以从源头上遏制住腐败的滋生。
为什么会出现“裸官”、“逃官”现象?总的来说,有六大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我们的某些官员信仰上出现了危机;二是监管制度不健全,给了贪官们可乘之机;三是官员的权力过大,给贪官为所欲为创造了条件;四是社会风气不正,导致很多拉贪官下水的“纤夫”存在;五是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给了贪官们“可持续”钻空之机;六是大量的贪官被发现后,因为种种关系不被处理或轻微处理,致使“进行中”的贪官胆大妄为、前赴后继。
“裸官”现象的背后,是存在制度监管的缺失,铲除“裸官”土壤需要多管齐下。虽然不是所有‘裸官’都腐败,但‘裸官’的确是腐败案件中的高危人群。尤其是裸官受到裸商的利益诱惑,相互勾结,将巨额不明资产转移海外,再以外商身份回国投资,利用我国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形成一个钱权交易、里应外合的利益链,以此实现对社会财富的循环侵占。
2012年,广东省就出台了限制官员配偶子女财产的规定----《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规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广东省纪检部门的干部告诉记者,曾经有拟提拔的干部,发现存在“裸官”情况后,还是被拿了下来。这也为全国实施官员配偶子女财产审查做了一个很好的试验,为进一步开展全国性的财产审查奠定了基础。
把官员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纳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范畴,是反腐斗争的必经之路,也遵循着反腐的“国际惯例”。笔者认为,当前应当推进省市县三级主要领导的个人信息、工作信息、家庭信息公开化,对主要领导的收入要定期进行审计,有关监管部门要进入调查,还要充分发挥公众媒体对官员干部的监督作用,这样才能让“裸官”在监管的利剑下无所遁形,才能给“裸官”披上一件防腐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