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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裸官”真正“裸”出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7           ★★★

让“裸官”真正“裸”出来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官”)等六种情形不得列为考察对象。(116  新华网)

《干部任用条例》自2002年颁布以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人事制度不进行更新就会显得滞后。国家在宏观层面把握发展形式,把握发展的方向,总结过去的经验,同时清晰地预测到未来发展趋势。这次的干部任用条例更新,确实是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及时地解决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是民心所向。

有数据显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出逃者成千上万,不断爆出有“人间蒸发”的官员,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损失。而这些裸官的腐败路径是:非法敛财→家属移民海外→转移不明资产→择机外逃。可举之人数不胜数,带着我们国家的巨额财产,去拉动外国的经济,其损失不容小觑。中共中央提出的“裸官”不得列为干部提拔考察对象,正是应对裸官腐败的又一重大举措,施行得好,可从根本上铲除裸官,要么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官,要么就永远在“最下面”默默无闻。中共中央的这一新举措,这有将效防止官员转变成裸官。

干部提拔,本身就应该提拔那些德才兼备的国家栋梁,需要提拔那些真真正正想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一些心存杂念、总想着敛财、“揩”政府油的“老鼠屎”就应该被剔除,根本不给他们腐败的机会,这样也能有效防止我国财产不明流失。公务员越来越“不好当”,是社会上最近比较火热的话题,这次条例的修改相信会让部分人的这种感觉更强烈,这也是我们的社会导向。只有这样才能选拔出“心无杂念”的人来,才能选拔出对人民负责、人民负责的好干部。

干部提拔,制度本身也应该透明。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其中也不缺德才兼备者,只是以前一些制度存在缺陷,具有可操作的空间,不能够形成公平的竞争,所以不能保证每一个提拔的干部都是所需之才。中央这次对《干部任用条例》的调整,直接将“裸官”排除在干部考察对象之外,不给其任何“跑腿”的机会,为我们提拔好干部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中共中央的这一举措,令很多人充满期待,我们一边在期待着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一边期待着能够从根本上防止裸官出现。干部选好了,社会就风清气正了,祖国的未来就明朗了。

 

 

 

文章录入:青山    责任编辑:jxpj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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