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变“牢房”折射怎么的利益关系
2013年10月15日,汪建设因犯受贿罪,被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汪建设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黄山市屯溪区康乐三路41号某室,是汪建设在屯溪区的一处房产,为黄山市某房地产开发商黄小兵所奉送,也是汪建设及其家人所拥有的四套住房中的一套。(1月16日 凤凰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出击“狠刹四风”,截止目前10多名省部级官员因违规违纪而被免职。一系列高官的落马显示了国家壮士断腕的反腐决心和铁杵成针的倡廉毅力,群众无一不拍手称快。可高官落马背后的巨大隐情才更该引起重视,据报道,已有不少信息表明,房地产已成为绝大多数落马高官的“绊脚石”,此次“阴沟翻船”的汪建设亦不例外。高官频频“栽倒”于房地产症结何在?值得深思。
其实高官因房地产落马实属寻常,也可谓屡见不鲜。但这样的趋势愈演愈烈,着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14年中,共有53名落马省部级官员涉及房地产,而据不完全统计,14年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在100人左右,这就意味着,近一半的落马省部级高官或多或少与房地产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近年来,全国房价普遍上涨,而像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的房价更是到了一“涨”而不可收拾的地步。房地产暴利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不争的事实。而在这些城市的高官一样面临着买房的压力,可单靠微薄的工资想要“追赶”乘着高铁“疯涨”的房价无异于痴人说梦。再加上暴利的诱惑,最终这些高官还是动了心,将欲望之手伸向了房地产商。与此同时,也让自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除此之外,房产“身份”的转变亦是高官频频涉足房地产的“罪魁祸首”。目前的房产已不单单是用来居住的“家”,更多时候它变成了一种资产,一种只增不减的价值保障,一种潜力无限的投资项目。这种扭曲的住房功能和官员贪婪的欲望“一拍即合”,两者“沆瀣一气”。自然就会出现高官屡屡涉足房地产的丑恶行径。同时,部分官员在城建与规划等部门任职,因职务之便,也增强了其与房地产开发商的联系。一来二去,高官终将在房地产上栽了跟斗。
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想要不成为害群之马,城狐社鼠,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高官,定要拿出“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定力。这样,任何诱惑都将不会成为“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