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演绎“生如夏花,死如秋叶”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2013年12月19日 新华网)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模范带头作用,为推动我国殡葬改革做出自己的努力。身为国家的党员干部,是大家的标杆,是社会各界学习的榜样,这也是作为党员干部的责任和义务。
在工作岗位上,党员干部如果做到一心为民务实清廉,那么死后肯定会受到国家、社会的沉痛追悼。这之前也有不少的例子,国家为其举行追悼会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追悼会,表达自己的沉痛悼念。《意见》出台,特地将党员干部的身后事做出规定,对党员干部做出了要求。不要期待着死后“风风光光”地大操大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先一步出台,也是间接做出了要求。《意见》也是专门针对殡葬管理做出的具体规定,具有可操作性。
党员干部,做出国家公职人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要推行各项方针政策,党员干部要先行,形成示范作用,起到带动作用。政府,本来就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作为党员干部,人民的公仆,百姓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言行举止稍微有一点不符合身份,就会让民众产生情绪,再加上网络的发展,民众利用网络一会就在网上传播,引起更大范围内的不满情绪,对我们政府的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党员干部,是一个特殊的身份,既然身处这样的一个位置,就要对自己严格要求,紧紧跟着国家的步伐,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即使是自己心里面不愿意。
我们不要求生得伟大死得光荣,只求无愧于心,死得其所。活着的时候我们就做好自己的工作,对得起国家、对得起百姓、对得起自己,死后不求能够留下美名,能够不留下骂名也是好的。况且,一个人都死了,再风光的葬礼也无济于事,身后事的安排也只是活着的人对死去人的尊敬和悼念。现在器官移植在各国进行尝试,能够成功的几率都很小,想要配对成功也很难。如果我们党员干部能够带头捐献出自己的器官,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好好活下去,何乐而不为呢。当营造了这样一种社会氛围时,纠能够带动全社会的人参与进来,促进我们国家更加健康的发展,让我们的周围世界充满爱。
生死轮回是大自然固有的规律,我们不能违背也无法和它做抗争。党员干部做到死如秋叶之静美,就是给自己的一生画上一个最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