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华北法制网 >> 文章中心 >> 评论 >> 正文
缘何高速“功臣”沦为千万巨贪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14           ★★★

缘何高速“功臣”沦为千万巨贪

 近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受贿案在吉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冯伟林自2001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人事安排等诸多领域,单独或者伙同亲属收受贿赂多达170多次,涉案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人民网  1213日)

 冯伟林主持工作期间,湖南高速一度从“后进”水平跃居全国前列,然而这样一位湖南高速“功臣”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贿赂170多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这其中的深层次原因是值得我们深思和引以为戒的。

究其原因,我认为是个人价值扭曲和干部监督考核体系不完善两方面造成的。

“脚上的泡是自己磨出来的”,这句俗语自然有其道理。冯伟林的落马,归根结底是他个人理想信念不坚定的体现,但如何及时纠正和扼杀党员干部错误思想观念的滋生,才是我们更应该去深思的问题。

冯伟林的堕落和下马,不仅仅反映了一名官员的个人成长问题,更影射出了当前在干部考核监督体制上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如何保障干部思想的纯洁性,如何在干部思想步入歧途的初期及时发现、正确引导等,都是我们在今后的干部培养过程需要逐步完善并最终落实到制度之上的。

要保证干部思想的纯洁性正确性,避免类似悲剧丑剧的再次出现,除了需要要求干部自身定期的反省自律,更需要建立一套完善明确细化的考核监督机制。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尝试:

一是在培养干部过程中,应注重“德”“才”并行。抓“能”的同时,更要看到“德”的重要性。以德为先,以德领才,以德服众。避免干部腐化,减少领导“失足”现象的出现。

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应加强干部选拔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全面严格考核流程、优化考核方式、公开考核结果。让干部选拔在“阳光”下进行,深入推进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并突出群众监督作用。让“老虎”和“苍蝇”暴露在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是在干部考核内容上,“口碑”“奖杯”相结合,将民主测评落到实处。评定合格干部的标准不仅要体现在政绩材料上,还应反映在群众满意度上。

完善的选拔考核监督制度是确保干部思想纯洁性,提高干部队伍战斗力的有力支撑。在制度上对干部的思想进行规范,对干部的道路选择进行引导,才能培养出更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选出让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好干部。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总编信箱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2012-2029 fzwh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90019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