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报国”缘何落得“书生误国”
近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受贿案在吉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冯伟林自2001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人事安排等诸多领域,单独或者伙同亲属收受贿赂多达170多次,涉案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12月13日 新华网)
位高权重的冯伟林素以“文化人”自居,喜欢舞文弄墨,出版过多本散文诗歌,常自诩“书生报国”,并曾在多个场合向下属表示“廉洁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在湖南官场知名度甚高。他主持工作期间,湖南高速一度从“后进”水平跃居全国前列,然而这样一位湖南高速“功臣”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贿赂170多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这样强烈的发差,无疑给公众当头一棒,犹如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让人彻底“清凉”了一把,更清醒了一把。这样前后矛盾,表里不一的说辞和承诺,着实刺伤了不少人的眼球,让人大跌眼镜。如此的“掩耳盗铃”或许并非其本意,或许是物欲横流的世俗影响了其判断力,又或许是物质的诱惑让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应该时刻恪守底线。无论面对多么大的诱惑,都要用坚强的党性修养砥砺自己的意志,不要越过法律的红线,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茫茫九衢中,百货起一贪。”贪腐早已成为老生常谈的话题,然而,现实中却不断有人前仆后继走入迷途,坠入深渊。究其根本原因,是欲望膨胀的结果。要从根本上扼住欲望的“咽喉”,就需要坚定的党性修养和坚强的为民服务的意志作保障,党员干部更应该时刻警醒自己,告诫自己,在不断地为民服务中砥砺精神、锤炼党性、磨砺意志。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早已将违法乱纪的行为界定得清清楚楚,不管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还是平民百姓,不管是自诩“书生报国”、“廉洁是孝”还是有多大的功劳,只要逾越法律的红线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和制裁,让位居高位的官员头上没有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报国书生”也难免会落得个“误国书生”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