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华北法制网 >> 文章中心 >> 社会 >> 正文
“骗子+无赖”=信泰人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6/18           ★★★
“骗子+无赖”=信泰人寿
在现代社会,保险作为一种保障工具,理应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然而,信泰保险公司的某些行为却让人不得不对其产生怀疑和质疑。
公某于2013年经朋友介绍,在信泰保险公司购买了万能险等两种保险。当初约定,10年后可领回投保金额,并可领取分红及利息。然而,10年到期后,公某去保险公司办理领取业务,却被告知该合同要在86年后才可以生效。如此荒谬的说法,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图片

投保时,保险公司的员工明确告知公某,该合同的最长期限为86年,但10年后随时可以领取投保金及各种分红。然而,事实证明,这些承诺不过是空话。
更令人震惊的是,公某发现保险合同上的投保人签字以及保险公司员工的签字均为假冒。真实的保险合同去哪儿了?为什么保险公司会提供虚假的、不实的保险合同?在公某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后,却遭到推诿,要求公某自行举证签字的不真实性。对于这种明显的欺诈行为,公某想问:签字的虚假性应当由谁来证明?

图片

信泰保险公司的这些欺诈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某的合法权益,还对其他投保人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公某在投诉过程中了解到,信泰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金后,甚至未及时开具发票,直到公某向税务机关举报后,才给予补开。这种行为反映了保险公司在管理和服务上的严重缺失。
公某的遭遇并非个例。在与其他投保人交流后,公某发现,信泰保险公司存在多种欺诈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在销售过程中,保险公司员工有意忽略或模糊重要条款,使投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合同,事后才发现诸多不利条款。利用诱人的宣传语吸引客户,但实际合同内容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导致投保人蒙受经济损失。在投保人要求理赔或退款时,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时间,甚至拒绝支付,给投保人造成巨大困扰。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保险公司的职业道德,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图片

 
尽管监管部门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相对较小,但其监管和监察义务不容忽视。如果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出具的虚假合同视而不见,那么是否应将监管的处罚权也放权给投保人,让投保人来进行监督管理?这显然是不妥当的。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每一份保险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介入调查并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图片

 
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在购买保险时,必须擦亮眼睛。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关键条款和细则,保留所有书面文件和交流记录。在遇到不合理条款或行为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被表面的宣传所迷惑。在签订合同前,最好咨询专业人士,确保对合同内容有全面了解。同时,应保存所有与保险公司往来的记录和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在此,笔者呼吁监管部门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每一份保险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保持警惕,避免被不良保险公司所欺骗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总编信箱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2012-2029 fzwhb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90019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