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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招商引资的民办学校被断电断暖断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苏快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10         ★★★

河北廊坊:招商引资的民办学校被断电断暖断水?

 

20181127日下午,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镇的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被断电断暖,校内老师和百余名学生不能正常学习和生活,即将参加普通高考类艺术联考及校考的学生也被迫停课回家,这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据了解,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是经河北省教育厅2000年正式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高等院校,于2006年在廊坊“5.18”招商引资过程中,广阳区当地政府与校方单位签约,当时有王大虎副市长见证签约,校方以教育用地的使用方式购买了现在学校登记使用的该宗土地。学校支付了全部款项,办理了公证登记手续,并经广阳区政府指定该宗土地为校址。完成自己的应尽义务后,学校经与相关部门交接后,长期占有、使用、管理该宗土地。学校秉承依法办学、积极教学、教书育人的理念,多年来培养了数万名毕业生,得到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在依法办学期间,曾多次要求对土地性质进行变更,期间廊坊市规划、国土部门曾有相关批示,但是一直拖延至今,以致走到法律程序,至今仍在法律诉讼过程中。由于土地手续的拖延,有关部门将多年来一直在所在地块办学的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的校区建筑物定性为违建,所以才有了广阳区南尖塔镇政府沈建民带领几十名人员强行剪断电缆线,停暖、断水、断电的情况。那么作为招商引资的民办学校从2006年至今,又为什么会一直没有办理校区土地手续呢?

 

 

作为招商引资的民办学校,为了有效解决该学校的办学问题,校方曾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201755日,河北省教育厅向廊坊市教育局发了“关于协调解决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有关办学问题的函”,显示: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是经我厅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该校现在廊坊市北环道路(左场村东侧、大皮营引渠西)办学,因土地和地上建筑问题与当地基层政府产生矛盾和纠纷,特请你局予以协调,依法妥善解决学校的土地过户和建筑审批手续问题,确保学校秩序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杜绝制止因纠纷导致师生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2017523日,廊坊市教育局分别向广阳区人民政府和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发了“关于协调解决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有关办学问题的函”,显示: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协调解决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有关办学问题的函》要求,我局对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沟通如下:

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原东方信息安全技术专修学院)是经河北省教育厅正式批准设立的民办教育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廊坊市北外环南侧、大皮营干渠西侧,左场村东部,占地128.6亩,在校生230多名、网络教育专本科在籍学生800多名,教职工50余人。

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的设立,不仅填补了我市没有文化艺术类专门学校的空白和“短板”,也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提供了载体和平台。同时,对于丰富我市文化艺术底蕴、繁荣文化艺术产业、营造更加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特别是为社会家庭不断增长的文化艺术需求提供了理想的场所。

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是2006年廊坊承办“5. 18经贸洽谈会”招商引资的教育签约项目落户在廊坊广阳区(2006517日,时任副市长王大虎见证签约、政府有文件、廊坊日报有报道)。学院按照政府的安排,于2006420日,从廊坊市广阳区西务村购园林地128. 6193亩,用于学院校区建设。该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已按政策规定标准按时全部付清,并与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签订了三方《购地合同》且进行了法律公证(该宗地块的《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现在学院存档); 2010927日,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向廊坊市规划局征询该地块划规用途,2010 928日,廊坊市城乡规划局复函同意该地用做科研教育用地,学院购回地宗图和一、二调勘测图; 20101129日廊坊市广阳区环境保护局通过了学院项目环评。

学院自签约落户廊坊后,始终没有间断完善土地手续的工作,多方协调,克服重重困难,“跑政府、进部门、找科室”,但由于相关部门人员的不断变更、调整,土地规划、指标的不断变化,致使学院“所用地块”至今没能依法变更为“科教用地”性质。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18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的“统筹教育、登记,财政、土地、收费等相关政策,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要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作为考核各级人民政府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的重要内容”要求,按照《若干意见》明确的“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给土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协议方式供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全部或者部分土地用途的,政府应当将申请改变用途的土地收回,按时价定价,重新依法供应”的规定,鉴于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办学的实际情况,我局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恳请广阳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帮助学校解决土地手续问题,使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这项民生工程和教育公益事业得到顺利生存和发展,“确保学校秩序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基层处理不当,引发师生集体上访恶性事件的发生(省教育厅要求)”。

后来,上述函件并没有起到作用。201835日,河北省教育厅向廊坊市人民政府发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商请协调解决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有关办学用地手续问题的函”,显示:近日,我厅再次收到《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关于感请帮助协调解决“办学项目落地难”确保师生拥有“安身就学之地”的报告》,教育厅十分重视。我厅于2016年发函请廊坊市教育局协调处理该学院的用地手续问题,但经该局多方协调未果。

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是经我厅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06 年,该学院作为“5.18经贸洽谈会”廊坊重大教育签约项目落户广阳区。根据该学院反映的情况,2006 420日,在当地政府有关领导的主持下,学院正式签约受让了位于广阳区北道南侧土地128. 6193亩用于办学,按照有关征地政策要求,学院与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订了三方协议并做了法律公证,学院按相关政策规定标准将土地补偿款、地上附着物、安置费等费用一次性付清,《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证》收由学院所有,学院开始办理有关校园建设的相关手续,2010928日,廊坊市城乡规划局同意该地块用做科研教育用地,学院购间地宗图和一、二调勒测围: 20101129日,南坊市广阳区环境保护局通过了学院项目环详。但在20179月,廊坊市城乡规划局公示《万庄组团(铁路以北区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中,将学院自购校园用地规划为生态绿地、为此,学院向廊坊市城乡规划局提出了异议并递交了《报告)、未得到答复。

多年来,该学院一直积极努力办理学校土地使用及校区建设的法律手续,但至今无实质性进展,导致学校不能正开工建设,无法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办学及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为了保障和落实该学院率办者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兑现政府允诺,特商请贵市尽快协调解决学院建设用地问题,将学院自购校园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并帮助学院完善相关用地手续。若现有自购校园用地调规变性无法实现,建议与学院商议置换一块土地做科研教育用地,使学院能够顺利完成校区建设,促进当地育事业发展。

上述函件经领导批示后,廊坊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620日出具了“廊国土资【2018119号”文件,内容为向廊坊市人民政府说明的“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项目有关

情况的意见”,显示:

按照市领导在《关于商请协调解决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有关办学用地手续问题的面》上批示要求,我局会同市规划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核查,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项目用地位于北外环南侧、大皮营干渠西侧、左场村东侧。2010 12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启动: 201612月,《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实施,《总体规划》延续了城市组团式空间格局,上述项目用地位于组团间生态限离带内,不属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且不符合廊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在《<万庄组团(铁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期间(2017915日至1014),市教育局及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提出书面意见,建议将学院现占用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功能,规划部门高度重视,及时书面告知了该区城规划现实情况。目前,《万庄组团(铁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鉴于该项目所占土地不符合相关规划,且未办理土地转用征收及供地手续,现提出如下意见:

1、在规划确定的文教科研用地内重新选址。

2、可结合项目现址所处的左场村村街整体改造实施,纳入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考虑。

    3该项目需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办理土地转用征收等相关手续。

针对该项目相关问题的解决,国土、规划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上述文件内容为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的意见,就这样,于2006年被招商引资至廊坊市广阳区的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在缴纳完四百多万元的款项后历时十几年也没有办理下来土地手续,被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竟然在违章建筑里办学12年之久,最终于20181127日下午被南尖塔镇人民政府沈建民带领几十号人翻墙进入学校,强行剪短电缆线,以停水断电的方式来驱赶学生及在校老师。

据了解,20181125日,广阳区南尖塔镇人民政府沈建民在带领人员进行河道清淤的过程中,在没有任何通知、未示明身份的情况下,偷偷进入学校校区,剪开沿河的安全围档,在正值学生上课之际,砍伐学校的成材树木多达182棵之多,(树龄达20年,直径达半米—1米),并强行装车试图偷偷运走变卖,根据招商引资初即2006420日,校方与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镇西务村签订的土地协议,上述砍伐的树木为地块附属物,明确说明归校方所有,但是南尖塔镇人民政府沈建民不顾协议约定,强行砍伐树木,使得校方受到经济损失,并激化了矛盾。

 

 

如今,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招商引资来的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已经被强行断电、停暖、停水,导致学生被迫停课。校方工作人员正积极地恳请相关部门回复用电,以保证学生的正常上课,其他历时遗留问题尽快通过合理合法方式协调解决,但是遭遇相关部门的相互推诿,至今不能恢复用电。就这样,于2006年被招商引资至廊坊市广阳区的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即将面临被强行拆除的情况,而这一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广阳区招商引资来的民办学校即将不复存在。除此之外,不得不令人对当地的招商引资环境生疑。在国家相继为民营企业出台政策,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大好形势下,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镇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却遭到了如此待遇。对于该事件,本栏目将持续关注。


 

2018年11月27日下午,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镇的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被断电断暖,校内老师和百余名学生不能正常学习和生活,即将参加普通高考类艺术联考及校考的学生也被迫停课回家,这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据了解,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是经河北省教育厅2000年正式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高等院校,于2006年在廊坊“5.18”招商引资过程中,广阳区当地政府与校方单位签约,当时有王大虎副市长见证签约,校方以教育用地的使用方式购买了现在学校登记使用的该宗土地。学校支付了全部款项,办理了公证登记手续,并经广阳区政府指定该宗土地为校址。完成自己的应尽义务后,学校经与相关部门交接后,长期占有、使用、管理该宗土地。学校秉承依法办学、积极教学、教书育人的理念,多年来培养了数万名毕业生,得到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在依法办学期间,曾多次要求对土地性质进行变更,期间廊坊市规划、国土部门曾有相关批示,但是一直拖延至今,以致走到法律程序,至今仍在法律诉讼过程中。由于土地手续的拖延,有关部门将多年来一直在所在地块办学的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的校区建筑物定性为违建,所以才有了广阳区南尖塔镇政府沈建民带领几十名人员强行剪断电缆线,停暖、断水、断电的情况。那么作为招商引资的民办学校从2006年至今,又为什么会一直没有办理校区土地手续呢?

 

作为招商引资的民办学校,为了有效解决该学校的办学问题,校方曾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2017年5月5日,河北省教育厅向廊坊市教育局发了“关于协调解决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有关办学问题的函”,显示: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是经我厅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该校现在廊坊市北环道路(左场村东侧、大皮营引渠西)办学,因土地和地上建筑问题与当地基层政府产生矛盾和纠纷,特请你局予以协调,依法妥善解决学校的土地过户和建筑审批手续问题,确保学校秩序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杜绝制止因纠纷导致师生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2017年5月23日,廊坊市教育局分别向广阳区人民政府和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发了“关于协调解决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有关办学问题的函”,显示: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协调解决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有关办学问题的函》要求,我局对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沟通如下:

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原东方信息安全技术专修学院)是经河北省教育厅正式批准设立的民办教育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廊坊市北外环南侧、大皮营干渠西侧,左场村东部,占地128.6亩,在校生230多名、网络教育专本科在籍学生800多名,教职工50余人。

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的设立,不仅填补了我市没有文化艺术类专门学校的空白和“短板”,也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提供了载体和平台。同时,对于丰富我市文化艺术底蕴、繁荣文化艺术产业、营造更加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特别是为社会家庭不断增长的文化艺术需求提供了理想的场所。

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是2006年廊坊承办“5. 18经贸洽谈会”招商引资的教育签约项目落户在廊坊广阳区(2006年5月17日,时任副市长王大虎见证签约、政府有文件、廊坊日报有报道)。学院按照政府的安排,于2006年4月20日,从廊坊市广阳区西务村购园林地128. 6193亩,用于学院校区建设。该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已按政策规定标准按时全部付清,并与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签订了三方《购地合同》且进行了法律公证(该宗地块的《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现在学院存档); 2010年9月27日,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向廊坊市规划局征询该地块划规用途,2010年 9月28日,廊坊市城乡规划局复函同意该地用做科研教育用地,学院购回地宗图和一、二调勘测图; 2010年11月29日廊坊市广阳区环境保护局通过了学院项目环评。

学院自签约落户廊坊后,始终没有间断完善土地手续的工作,多方协调,克服重重困难,“跑政府、进部门、找科室”,但由于相关部门人员的不断变更、调整,土地规划、指标的不断变化,致使学院“所用地块”至今没能依法变更为“科教用地”性质。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18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的“统筹教育、登记,财政、土地、收费等相关政策,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要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作为考核各级人民政府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的重要内容”要求,按照《若干意见》明确的“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给土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协议方式供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全部或者部分土地用途的,政府应当将申请改变用途的土地收回,按时价定价,重新依法供应”的规定,鉴于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办学的实际情况,我局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恳请广阳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帮助学校解决土地手续问题,使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这项民生工程和教育公益事业得到顺利生存和发展,“确保学校秩序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基层处理不当,引发师生集体上访恶性事件的发生(省教育厅要求)”。

后来,上述函件并没有起到作用。2018年3月5日,河北省教育厅向廊坊市人民政府发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商请协调解决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有关办学用地手续问题的函”,显示:近日,我厅再次收到《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关于感请帮助协调解决“办学项目落地难”确保师生拥有“安身就学之地”的报告》,教育厅十分重视。我厅于2016年发函请廊坊市教育局协调处理该学院的用地手续问题,但经该局多方协调未果。

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是经我厅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06 年,该学院作为“5.18经贸洽谈会”廊坊重大教育签约项目落户广阳区。根据该学院反映的情况,2006 年4月20日,在当地政府有关领导的主持下,学院正式签约受让了位于广阳区北道南侧土地128. 6193亩用于办学,按照有关征地政策要求,学院与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订了三方协议并做了法律公证,学院按相关政策规定标准将土地补偿款、地上附着物、安置费等费用一次性付清,《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证》收由学院所有,学院开始办理有关校园建设的相关手续,2010年9月28日,廊坊市城乡规划局同意该地块用做科研教育用地,学院购间地宗图和一、二调勒测围: 2010年11月29日,南坊市广阳区环境保护局通过了学院项目环详。但在2017年9月,廊坊市城乡规划局公示《万庄组团(铁路以北区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中,将学院自购校园用地规划为生态绿地、为此,学院向廊坊市城乡规划局提出了异议并递交了《报告)、未得到答复。

多年来,该学院一直积极努力办理学校土地使用及校区建设的法律手续,但至今无实质性进展,导致学校不能正开工建设,无法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办学及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为了保障和落实该学院率办者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兑现政府允诺,特商请贵市尽快协调解决学院建设用地问题,将学院自购校园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并帮助学院完善相关用地手续。若现有自购校园用地调规变性无法实现,建议与学院商议置换一块土地做科研教育用地,使学院能够顺利完成校区建设,促进当地育事业发展。

上述函件经领导批示后,廊坊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6月20日出具了“廊国土资【2018】119号”文件,内容为向廊坊市人民政府说明的“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项目有关

情况的意见”,显示:

    按照市领导在《关于商请协调解决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有关办学用地手续问题的面》上批示要求,我局会同市规划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核查,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项目用地位于北外环南侧、大皮营干渠西侧、左场村东侧。2010年 12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启动: 2016年12月,《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实施,《总体规划》 延续了城市组团式空间格局,上述项目用地位于组团间生态限离带内,不属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且不符合廊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在《<万庄组团(铁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期间(2017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市教育局及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提出书面意见,建议将学院现占用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功能,规划部门高度重视,及时书面告知了该区城规划现实情况。目前,《万庄组团(铁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鉴于该项目所占土地不符合相关规划,且未办理土地转用征收及供地手续,现提出如下意见:

1、在规划确定的文教科研用地内重新选址。

2、可结合项目现址所处的左场村村街整体改造实施,纳入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考虑。

    3、 该项目需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办理土地转用征收等相关手续。

针对该项目相关问题的解决,国土、规划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上述文件内容为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的意见,就这样,于2006年被招商引资至廊坊市广阳区的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在缴纳完四百多万元的款项后历时十几年也没有办理下来土地手续,被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竟然在违章建筑里办学12年之久,最终于2018年11月27日下午被南尖塔镇人民政府沈建民带领几十号人翻墙进入学校,强行剪短电缆线,以停水断电的方式来驱赶学生及在校老师。

据了解,2018年11月25日,广阳区南尖塔镇人民政府沈建民在带领人员进行河道清淤的过程中,在没有任何通知、未示明身份的情况下,偷偷进入学校校区,剪开沿河的安全围档,在正值学生上课之际,砍伐学校的成材树木多达182棵之多,(树龄达20年,直径达半米—1米),并强行装车试图偷偷运走变卖,根据招商引资初即2006年4月20日,校方与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镇西务村签订的土地协议,上述砍伐的树木为地块附属物,明确说明归校方所有,但是南尖塔镇人民政府沈建民不顾协议约定,强行砍伐树木,使得校方受到经济损失,并激化了矛盾。

 

如今,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招商引资来的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已经被强行断电、停暖、停水,导致学生被迫停课。校方工作人员正积极地恳请相关部门回复用电,以保证学生的正常上课,其他历时遗留问题尽快通过合理合法方式协调解决,但是遭遇相关部门的相互推诿,至今不能恢复用电。就这样,于2006年被招商引资至廊坊市广阳区的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即将面临被强行拆除的情况,而这一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广阳区招商引资来的民办学校即将不复存在。除此之外,不得不令人对当地的招商引资环境生疑。在国家相继为民营企业出台政策,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大好形势下,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镇徐悲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却遭到了如此待遇。对于该事件,本栏目将持续关注。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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