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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车祸致两人身亡肇事者是谁? 山东临朐交警取证过程疑云密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4/4         ★★★

后续:车祸致两人身亡肇事者是谁? 山东临朐交警取证过程疑云密布

事发后肇事车辆未第一时间对受害人施救,而是忙于转移车上礼品 张广河制图

金盾网络电视台4月3日电(张广河、郝慧慧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2017年9月份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潍坊市移动公司原总经理赵传孔夫妻二人驾车将两位老人撞飞、拖行十多米致使一人当场身亡、一人重伤不治身亡。

事故车辆行车路线上共有五个路口,四处摄像头处于损坏状态,另外一个拍摄图片模糊不清,无法辨认肇事者;肇事车辆行车记录仪也被告知损毁;……一系列的关键证据残缺,让受害者家属心中疑点重重。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参与事故调查的民警系原路政看车人员,缺乏必要职业素养,致事故调查陷入迷局。

半年时间已过,受害者家属多次要求补充调查,却毫无进展。肇事司机存在破坏事故现场、及逃逸嫌疑,却迟迟未予羁押,目前已办理取保候审。

两受害者被撞飞拖行十多米  肇事车辆未制动

2017年9月22日16时37分许,临朐县龙泉路0238号灯杆北6米处,潍坊市移动公司总经理赵传孔(现已内退,曾任潍坊市邮电局副局长、临朐县邮电局局长)与妻子吕传叶驾驶一辆奥迪车在行驶到危险路段时未予减速,与一辆横穿道路的电动车发生激烈碰撞,致使电动车驾驶人员王大象当场死亡,其妻乘车人朱梅春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无任何制动措施,直接将王大象撞飞至十余米外的护栏另侧车道,导致其颈椎断裂、内脏破裂,当场死亡。其妻朱梅春则被撞至车头底部后,被继续挤压推行了十几米,造成双腿粉碎性骨折、盆骨破裂、肋骨七根断裂、肝脏破裂、颈椎骨折、头脑重伤、脑干出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受害者家属介绍,大陡沟村民出行进城均需横穿马路。事故发生时为22日下午四点多钟,驾驶视线良好,龙泉路又为双向三车道,而且受害人已行至三车道边缘。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未能采取制动措施,并对受害人造成如此猛烈的撞击,酒驾或者毒驾的可能性很大。

当地村民叙述,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并未第一时间抢救伤员,而是叫来了另一辆奥迪车转移后备箱大量礼品,并对肇事现场进行破坏。随后,赵传孔两人驾车离开现场回至家中。

驾驶员究竟是谁?  关键证据缺失疑点重重

11月6日,临朐县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形成原因中认定:吕传叶驾驶机动车至容易发生危险路段未减速行驶、未安全驾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王大象驾驶非机动车横过公路未下车推行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对于吕传叶为驾驶员的说法,受害者家属持怀疑态度。事发时,大陡沟村村民王大献正在马路对面看孩子,目睹了事故发生的经过。据她叙述,事故发生时并未见事故车辆上有女性下来。

据临朐县交警大队提供的肇事者行车路线来看,从肇事者家至事故发生地共有五个路口,每个路口都有监控探头,但办案民警陈杰提供的证据中,三张截图为黑色,另一个则模糊不清,无法确认肇事者。而肇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陈警官先说有记录,后又称记录仪已损坏。这些情况使得受害人家属对肇事元凶到底是谁产生了强烈质疑。

安防监控行业资深人士对此表示,一般摄像头都会定期维护,上述五个路口四个摄像头均损坏的可能性并不大。

由于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受害人家属曾申请过行政复议,关于事故车速的认定从54千米/小时更改为67千米/小时,其他则是维持原认定结果。

事故调查涉嫌程序违法  调查民警原为路政看车人

事故发生后,临朐县交警大队陈杰警官只身一人到现场进行取证调查。

受害者家属表示,按照程序要求,发生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后,需要由两名正式民警出警调查。临朐县交警大队仅派一人进行现场调查涉程序违法,而且调查结果也难保公正。

“我原来就是路政看车的,到交警这边时间不长。你也别找我了,我就要辞职不干了。”受害者提供录音显示,陈杰承认自己对于交警工作缺乏经验。

在受害人家属的再三要求下,陈杰于当天下午5点50分左右到肇事者家中对吕传叶做了吹气检测,而未对赵传孔进行检测,并对需对两人进行血液检测的要求置之不理。

临朐县交警大队凭赵传孔的讯问情况认定肇事者为吕传叶,并未能及时去调查周边、沿途录像、调取方向盘指纹、调取二人通话记录等。

事故后,临朐县交警大队先后以肇事当事人患有癌症、心脏不好等说法拒不羁押肇事者。三个月后,吕传叶以血糖高为理由办理了取保候审。据受害者家属调查,吕传叶仅在临朐县人民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但并未入院治疗。

受害者家属还介绍,在要求补充调查过程中,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人刘德元曾对当事人言语威胁,交警大队大队长孙福功则直言处理结果为其授意,赵传孔已找人,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就这样了。

目前,此起事故相关案卷仍压在临朐县交警大队案头,未向检察院进行移交。

3月29日,本网赴临朐县事故处理中队了解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刘德元态度生硬地表示不接受采访后便转身离去。

截至发稿时,临朐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临朐县事故处理中队三方均未给出回复。

本网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


前期调查链接:奥迪车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 责任人涉嫌逃逸四个月未予羁押》


奥迪车肇事致两人死亡后涉嫌逃逸,事后当事人拒不露面、道歉、赔偿  张广河配图

金盾网络电视台1月29日电(张广河)去年9月份,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发生一起奥迪车与电动车相撞致两人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在悲痛之余,对临朐县交警大队调取的证据提出多处质疑。事故现场遭破坏,四个监控三个处于黑屏状态,行车记录仪不能翻页……一系列关键证据的残缺,致使事故责任认定陷入迷局。

至今,事故已过去四个月,肇事者一直未积极承担事故责任,而是采取拒不见面、道歉和赔偿的消极举措应对死者家属。与此同时,肇事者一直未被刑事拘留,事故相关宗卷也仍压在当地交警大队法制科案头。

事故:肇事者清理现场后回家涉嫌逃逸 四个月里拒不露面致歉

20179221637分许,临朐县龙泉路0238号灯杆北6米处,潍坊市移动公司总经理赵传孔(原潍坊市邮电局副局长、临朐县邮电局局长)与妻子吕传叶驾驶一辆奥迪车在行驶到危险路段时未予减速,与一辆横穿道路的电动车发生激烈碰撞,致使电动车驾驶人员王大象当场死亡,其妻乘车人朱梅春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死者大儿子根据附近王姓村民提供的现场照片介绍,事故发生后,吕传叶两夫妇并未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而是叫来四五个朋友,转移肇事车辆后备箱内大量礼品,并对事故造成的散落物品进行清理。随后两夫妇离开事故现场。

至今,四个月时间已过,最让死者家属难以接受的是,肇事者不但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未积极履行救治义务,而且至今一直拒不露面。

“事故赔偿还在其次,肇事者至今不露面,甚至连一句简单的道歉都没有,让家属心寒不已。”死者家属均对肇事者这种消极处理事故的态度极为不满。


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奥迪车因未安全驾驶负主要责任  张广河配图

调查:以驾驶员有病为由不予羁押  关键证据缺失谁是真正肇事者尚存疑  

当天1720分许,临朐县交警大队陈姓交警到达事故现场。由于赵传孔和吕传叶两人已离开事故现场,陈警官于1759分到达肇事人员居住地进行问讯,并对肇事车辆车主吕传叶进行了吹气酒精度测试。

926日,死者大儿子向陈警官提出对肇事司机进行刑事拘留的要求。陈警官表示,吕传叶患有癌症不适合拘押。临朐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刘科长随后表示没有问题,将立即办理相关手续,但却并未落实。

927日,王武再次向临朐县交警大队孙队长提出拘押要求。孙队长的回复却是:“吕传叶心脏不好,拘留所不收”。

在此过程中,为弄清事故发生时究竟谁是真正的驾驶员,死者大儿子曾向陈警官讨要过相关证据资料。其中,四个路口监控三个处于黑屏状态,另一个则只能看清驾驶员身着浅蓝色衣服。这与事故当天吕传叶在家中所穿衣物颜色相似。随后,死者大儿子要求陈警官能调取提供前序路口和沿途其他路口监控录像,陈警官一直未予出示。问及,奥迪车辆行车记录仪情况是,陈警官以记录仪出现故障不能翻页为由未提供。

事发地附近大陡沟村王姓村民曾表示,“女方下车时似乎穿着深红色衣服”。对此,死者大儿子介绍,陈警官讯问王姓村民时直接问“女方是不是穿的浅蓝色衣服”,是带有诱导方式的提问。

事故后,陈警官对于奥迪车当时车速进行了鉴定,第一次鉴定结果为54千米/小时。但家属出示证人提供了当时公交车经过时车上摄像头摄取的散落物状态图像,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第二次车速鉴定变更为67千米/小时。

“在第二次车速鉴定前,交警大队孙队长曾电话通知我如果要求再次鉴定车速,吕传叶的羁押手续只能拖后。”死者大儿子回忆道。

质疑:车辆所有者负主要责任 死者家属对事故认定提出六项质疑

116日,临朐县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形成原因中认定:吕传叶驾驶机动车至容易发生危险路段未减速行驶、未安全驾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王大象驾驶非机动车横过公路未下车推行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对于认定书,死者家属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异议如下:一、在证据链不完整和证据不充分的前提下,临朐县交警大队认定事故责任人不妥;二、根据现场图片观察,事故发生时,奥迪车车速67千米/小时且方向发生歪斜,且驾驶员并未刹车,有酒驾和毒驾的可能性。办案交警在驾驶员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仅对吕传叶进行了吹气酒精测试,而未对赵传孔进行相关测试,更未进行抽血检验;三、吕传叶夫妇在事故发生后让人清理事故现场散落物,有破坏现场的嫌疑,影响事故认定。随后离开现场回到家中,则涉嫌肇事逃逸;四、监控和行车记录仪等主要证据缺失,导致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交警大队有责任调取更多证据和采用技术手段对相关证据予以恢复;六、交警大队以吕传叶身体有病为由不予羁押,不符合法律要求。综上所属,死者家属质疑临朐县交警大队存在渎职嫌疑。

如今距离事故发生已过去四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死者家属仍沉浸在哀痛中难以自拔。但更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至今事故原因仍然扑朔迷离,肇事者至今不但一面未露,而且迟迟得不到羁押。死者已矣,生者悲且愤!

“如果不能让真正的肇事者得到法律制裁,我何以告慰父母在天之灵!”死者亲属始终坚持要让事故真相大白。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统计数字显示,2017年全年,我国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人数约6.3万人。

车祸猛于虎,道路交通法规则应该是驯化猛虎的厉鞭。作为持鞭人的交警,更应鞭策自己,将猛虎关进笼子的同时恪守法规,经受的起人民的考验。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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