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受害人和亲友与认识的越战老兵的遗亲为了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相关党纪国法不再在许华本和社会强权集团(面前)失色蒙耻,现筹资三佰万元人民币作为酬金,向全国征聘有能力、有胆量维护神圣庄严的党纪国法,敢于拥护习近平主席提倡(的)反腐倡廉、依法治国的单位、团体、个人,以党纪国法为准则,使许华本涉黑贪污、强权诈抢公民财产,挟逼公民暴力暗杀国家高级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在阳光下接受党纪国法的处置!”
《华声论坛》网帖截图
《华商论坛》网帖截图
近日,在《华声论坛》、《天涯论坛》、《华商论坛》、《中华网社区》、《时空网》、《深圳论坛》等数十家全国知名论坛,一则题为《北海市旅游局长许华本挟逼公民暗杀广西政法委(正厅级)副书记陈延国—党纪国法何在?》的帖子引起了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和热议,更引起了网友们的纷纷猜测:这许华本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有这么大的能量和胆量敢于挑战法律底线,敢于将法律直接践踏得体无完肤,以至于侵占民产、挟逼公民、雇凶杀人?而且要暗杀的还是时任北海市海城区的党委书记、后任广西政法副书记的陈延国!
据发帖人劳大晓在帖中称:2003年6月10日,时任北海市海城区区长的许华本以安排其姑姑和亲属到政府当公务员、承建政府工程等名义为交易方式,并利用强权手段挟逼其小叔将位于北海市重庆路中段的一商铺楼(现为奇石茶艺馆,四层,建筑面积880平方米,在当年价值约250万元)以150万元的低价卖给许华本。同时,为了逃避国家有关税收,许华本还通过权力操作,将该商铺楼以自建方式过户到其妻子戴卓凡名下。
按照《转让协议》,许华本首期应支付总房款的50%即75万元,二期在2010年10月6日前结清。同时约定,“如果乙方(许华本)在2010年12月底前仍未付清该房屋款项给甲方,乙方被甲方视为乙方对房屋弃权。”但是,许华本在支付了50多万元后,只安排劳大晓姑姑到海城区塘仔里居委会做临时文职人员。许对此临时工折算收取90万元,就再也未按当初的购房《协议》支付房款给劳大晓的小叔。不仅如此,许以不归还欠款和不归还商铺欲强迫劳大晓的小叔去诽谤、制造车祸、暴力对付海城区区委书记陈延国。
面对许华本泯灭人性的强权迫害,劳大晓的小叔在忍无可忍和走投无路之下,从2006年开始至今,愤然实名向北海市纪委、广西纪委、中纪委等多个部门举报、控诉许华本的违法乱纪行为。但是,由于许华本在北海经营已久,不管黑道白道他都游刃有余,很多人甚至包括北海市某些的领导都对他忌惮三分,以至于其小叔的控告一直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事实上,许华本对法律的蔑视和践踏还远远不止这些。这些年,劳大晓一家几乎都是在惶惶不可终日的心惊胆战中度过,因为他们不知道灾难会在什么时候突然袭来!
一个“位高权重”的共产党员,一个“身居高位”的国家公职人员,为了私欲,为了权力,为了满足自己内心那肮脏的一切,他藐视国法,践踏党纪,为所欲为,无所不及。他将权势演绎得如日中天,大有将一方天空掌控于掌心的架势;他将公权与黑恶势力勾结,大有操控黑白两道之势。在他的眼里,俨然已经没有什么党纪国法,在他的眼里,他就是北海市一方霸主,一切都是他说了算,更由他随心所欲!看中什么就想着夺取,他把自己蜕变成强权恶霸,不顾党纪国法,似乎还凌驾在法律上。
公权和法律就这样被他强奸,而纵容了他的就是国家监管惩戒机制的不严,就是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的不敢为。所以说其实不是许华本有多厉害,有多可怕,最可怕、最厉害的是监管机制的缺位,是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的不敢为!
也许有人会疑惑,在当前老虎苍蝇一起打新常态下,许华本真的就这么“牛”,牛到地方党委政府都拿他没办法了吗?公权和法律就这样被他强奸了,当然他的背后还有很多“同伙”。这些“同伙”就是那些不敢言、不敢管的国家公职人员——他们合伙强奸了党纪国法,合伙欺凌了老百姓!所以,这是北海的悲哀,是北海人民的悲哀,是北海政坛的悲哀,更是党纪国法的悲哀!
也许,在共产党朗朗乾坤的法治社会里,最悲哀的也莫过于公权被奸污,法律被践踏,党纪被抹黑。所以本是朗朗乾坤的世界变得暗无天日,所以本是正义盎然的社会变得龌蹉不堪,所以本是纯洁清澈的天空变得阴霾密布!
北海纪检部门被指涉嫌压案不办、推诿、拖延十年至今,就更显现出劳大晓小叔等老百姓的无奈和悲哀:我们不知道他们的抗争之路接下来又将怎样走?因为中纪委和广西纪委相关领导已明确作出指示的他们都无法扳倒许华本!这样的“尚方宝剑”都失去了威力,那还有什么可以震慑乃至镇压住许华本的猖狂呢?也许,在当地老百姓的心目中,即便是当前一浪高过一浪的反腐行动,在他们看来,也只是一场哄人的闹剧罢了:难道反腐的春风,无法吹到北海这个弹丸之地?无法吹倒一个涉嫌违法犯罪的处级官员?
我们也不知道等待劳大晓等人的是什么?也许,是更加残忍、肆无忌惮的迫害,甚至是生命的消逝……而那时,不知道还有没人敢发声,有没有职能部门为职责敢拍案而起……
有点悲观……(廖绪江)
来源: http://www.fzyshcn.com/shyf/2016-12-30/22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