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五千年文明古国的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扎根在我们骨子里的体现,这也是一种最基本最朴素的价值观。新形势下,“失信”是最大的破产,而在广西省合浦县却出现了一件颇具讽刺意味的“官赖”事件。 合浦县维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维邦公司)于1996年8月份和合浦县西场镇签定《城北大道开发建设合同书》,投资修建西场镇城北大道长1578米道路,合同约定工程款由出售道路两边土地款支付。但后期因种种原因,西场镇政府把该道路两边的土地售出后却没有支付工程款给维邦公司,多年讨要工程款未果,于2009年,维邦公司一纸诉状将合浦县西场镇政府告上法庭。
图为:合浦县西场镇城北大道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6日作出(2008)北民一初字第49号民事判决,判令合浦县西场镇政府偿还工程款4501360元及其利息。2009年7月维邦公司向北海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执行号为:(2009)北执一查字第86号。本案执行标的本息已过1100万元,从纠纷发生至今已有13年之久,而立案执行至今也已经7年时间,但直至今日,合浦县西场镇政府还是没有支付该笔工程款,法院判决书成了“法律白条”。
据了解,维邦公司已经面临破产,公司法人代表韦忠新,现在流落他乡替人开货车以维持生计;另一个股东梁仁帅也是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现在到南宁打工谋生;西场镇城北大道项目的最大投资者、该公司的原始股东南宁市维邦贸工农有限责任公司也因政府的拖欠而遭到重挫无法正常经营,在南宁投资了2400多万元建设农场山庄被迫中途停工放弃,公司宣告破产,公司的农场资产、办公楼全部被拍卖,其法人代表韦凤妙在南宁的房产也都被拍卖还债,甚至被一些债主催逼到老家,找不到她本人却和她的老父亲闹起冲突,最后把七十多岁的老人气昏在地,引发脑溢血,没两天就离开人世。
在该事件中,胜诉的维邦公司空有一纸法律判决书,十三年来却拿不到工程款。“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还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还能怎么办?”这是维邦公司的疑惑,同样也是公众的疑惑,倘若法律途径不能解决,维邦公司该怎么办?上访、对抗还是自认倒霉?显然都不是最佳的选择但却很可能是无奈的选择。 法院对“民赖”可以执行限制其贷款、高消费、出入境等诸多惩治措施。然而,相对于“民赖”,“官赖”的危害却无疑更大,它不但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使法律陷入尴尬,妨碍了司法公正、法治建设,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党群干群关系的疏远和脱节,同时,也增加了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据悉,2016年2月3日拟挂牌出让合浦县西场镇白沙头村、镇西村处一地块,挂牌起始价为1465万元。年关已近,农民工工资是重中之重的问题。有了这笔钱,希望合浦县西场镇政府能够多为维邦公司考虑一下,企业需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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