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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城区:几千万补偿款落谁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10           ★★★
――对京藏高速两侧绿化工程征地补偿安置的跟踪调查

本刊记者:周国君

2015年6月15日,《呼和浩特新城区:政令不通 难达人和——对实施京藏高速两侧绿化工程征地补偿安置的调查》新闻稿,在城市建设杂志社的门户网站——中国城市建设网上发布后,社会反响强烈。该稿起到了一定的舆论监督的作用,也引起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但时过近五个月,中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新城区人民政府,到现在也没有对相关问题进行实质性的解决;中共新城区委、纪检委面对舆情所反映的问题与群众实名举报事项也没有实质性地进行调查与问责。为此,记者再次对新城区实施京藏高速两侧绿化工程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事宜进行跟踪采访。

情况反映:三等两样双重标准,造假变卦显示不公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新城区京藏高速两侧绿化工程集体宅基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新政发[2013]273号文件),是实施征收宅基地与房屋的唯一的、对应的、专项的补偿方案,实施中必须严谨地、严格地进行。丈量多少就补偿多少;征收多少就补偿多少;公示多少就补偿多少。不能缩水,缩水就产生问题,缩水就会滋生腐败。必须在公示、公正、公允的前提下实施宅基地房屋的征收,要是出现两个、甚至多个标准来实施,政府公信力就缩水了。

2013年10月到2014年3月,征收拆迁指挥部能够严格按照新城区出台的“新政发[2013]273号文件”,对征收宅基地做了大量的摸底、丈量、测绘工作,并公示了数据,说明这个征地拆迁项目是可行的、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也是规范的、公平的。然而,随着实施补偿时间的推移,出现了新的补偿规矩与条件限制,并且出现了一些匪夷所思的可笑的文件应用。就地就近、有效的不执行;专项的、指定的唯一、对应的不执行;引经据典执行了12年前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精神。行政职能任性执法,从而引发较大的社会矛盾。

据新城区征收拆迁指挥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述:“呼政发(2002)91号文件是解决原市辖区宅基地遗留问题的通知。实际与这次拆迁没有关系!呼和浩特市各个区都是按照现行制定的拆迁方案进行的。要是采用呼政发(2002)91号文件实施补偿,就存在少补多征了。我们这次拆迁上报的数据是按照实际丈量与拆迁面积上报的。那么,获得上面给的补偿款也是按照这个数据全部获得了。至于补偿到村民是否按照丈量统计面积获取,那就不清楚了。”

据成吉思汗街道办主要领导说:“我们街道办主要是督查与协调,实施400平米这个宅基地征收补偿也是征收拆迁指挥部通知的,也得到了区里主要领导的认可,我们只是执行。”

新城区生盖营村在京藏高速两侧绿化工程中,征收拆迁任务在新城区是最大的。我们就以这个村的拆迁为主进行了调查采访。

村民们表述:1、我们村本来涉及57户, 强行分门立户一家变两家的有6户,这样共计才有63户人家的宅基地被征收,结果出现了94户的补偿;2、我们村在110国道北侧,户与户之间墙挨着墙,结果补偿摸底出现了许多的空户,也给63户变94户做了作弊造假准备;3、实施补偿三等两样,有的实施‘新政发[2013]273号文件’进行认定丈量多少补多少,有的住户就按照12年前的‘呼政发(2002)91号文件’进行400平方米的统一数据进行认定。补偿中出现两个标准,多种等级;4、征收拆迁中,征收指挥部与被征地户签订的《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书》,共一式四份,可是我们村民作为乙方没有一份持有;5、上报数据我们村54799.39平方米的拆迁,实际落实了多少?补偿款上面给了112478777.3元,落实到这63户有多少?

生盖营村村民刘兰平说:“按照‘格式化’400平米实施补偿,实际就是平均化!按照实际拥有的物业权,征多少补多少是天经地义,且有‘新政发[2013]273号文件’的支持。如果按照‘格式化’400平米进行拆迁补偿,居住20多年的、建设面积大的,与新住户、修建少的、甚至是没有建设的宅基地户所获取的补偿款就很相近。这样执行严重不公!且这个400平米平均实施的方案就没有公示过。”

刘兰平接着说道:“我家丈量的1336平米的宅基地,我本来是一户,测绘时说需要分两户,强行给我家分门立户变成两户,我与大儿子刘鹏飞。我535平方米,大儿子801平方米,每户按照400平方米执行了补贴。我当时提出一个大门头,能分两户为什么不可以分三户?分三户也就不太亏了,与‘新政发[2013]273号文件’执行相近了,测绘调查人员让我找指挥部的领导去。1336平方米减去2X400平方米/户=536平方米,就这样黑了我536平方米。难道政府重点项目还白征、白占村民的宅基地?要是这样我村就白占一万多平米,政务公开是不白占的,现找不见了,补偿款在哪里?我们几十年住在这里,白修白建了,政府不可能白我们的,谁白我们了?上级政府全部按照丈量面积获得了补偿款,这个补偿款到谁手里了?”

郑明锁家人接着说:“拆迁中让我们按照400平米的统一标准落实,我们看到的公示是丈量多少补多少,我家丈量是653.6平方米,那253.6平米补偿款哪去了?生盖营村委会给我们回答的主要意思是:你们是非本村村民。可是,我们已经在这里住了20多年,且有《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也有国土部门缴纳的占地费用依据。这个村涉及63户拆迁户,其中本村村民也就10几户,大部分是历史原因而来这定居的。且我家的户籍在本区、本街道也再没有其他住所。50多户都是非本村村民,且‘新政发[2013]273号文件’也注明了非本村村民的征收补偿规范与程序。刘兰平就是本村村民,可也是按照400平米补的。我们的补偿款上面按照报表是全额下来了,可是补偿款在哪里了?”

据征收拆迁指挥部的一位知情的工作人员表述:“上报的汇总数据是获得补偿款准确数据,至于补偿多少是执行拆迁的事。涉及的七个村,执行拆迁的方法都不一样。执行400平方米是拆迁办主任李锐与原区长云玉明协商决定的,没有公示,只是通知执行的。有的村里本来有空地、闲置地,在这次拆迁中也上报为宅基地了。至于补偿款哪里去了,那就不清楚了。生盖营村涉及拆迁最多,补偿款应该是1.1亿多吧!两个标准执行、户数不符等问题,这些在上报数据与获得补偿款中不存在的。上报就是按照所有的、丈量的面积上报的,补偿款也是按照这样的数据拔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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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盖营村京藏高速两侧绿化征收宅基地丈量、摸底测绘图

记者剖析:要是执行规矩为两个标准,再产生造假,甚至找各种理由来侵害居民物权收益,那么这些都是为补偿款的截留,甚至为贪污制造条件。丈量多少,按照补偿标准就补多少!公示多少就补偿多少!上报多少就划拔多少,也必须全额补偿到位!政府下发的文件不严谨执行,难道去执行分管拆迁工作几个领导的私人决定?这样就政令不通了。

图标计算:揭秘落实补偿真相,漂白几千万落谁手?

采访调查中,新城区生盖营村村民提供了几个能够反映出征收拆迁中存在问题的依据。提供的图标有:拆迁生盖营村宅基地丈量、摸底测绘显示图;生盖营村110国道北侧63户原居民的航拍图;新城区《京藏高速路南北两侧房屋征收审核汇总表》。村民讲:“这些图标是真实的!是征收拆迁指挥部的内部人看不惯这样征收拆迁补偿的做法,认为猫腻太大,有意透露给我们的。”

《京藏高速路南北两侧房屋征收审核汇总表》显示:新城区京藏高速绿化两侧南北房屋征收总计1053户,共占地595199平方米,有建筑面积228597平方米,实施补偿款541615250元。其中成吉思汗街道涉及7个村与两个企业,在征收拆迁的实施中,就该成吉思汗街道而言计771户,共占地199971平方米,有建筑面积163077平方米,实施补偿款337502449元。

生盖营村:上报审核核准的数据为94户,占地54799.39平方米,有建筑面积54408.5平方米,实施补偿款112478777.3元。

征收宅基的补偿计算方法为:宅基地补偿款每平方米580元;房屋补偿容积0.75内的,按照1800元/平方米;容积0.75以外的按照400元/平方米;其他补偿与奖励有附属设施、临建、按时拆迁奖励等!实际补偿是宅基地面积X580元/平方米+宅基地面积X(容积率0.75X1800元/平方米+0.25X400元/平方米)=宅基地面积X2030元/平方米,加上附属补偿与奖励就是居民实得补偿款。

实际住户与测绘、上报数据,执行两个标准的核算的对比。

对比一:实际生盖营村涉及57户,强行分户6户,变成拆迁的户数为63户,63户就是最终数据。现在成为94户!94户从何而来?这31户,补偿款谁得了?测绘图、航拍图为证不可能有94户!对于几家大院的分户也在63户之内。

对比二:测绘图中显示有几户无人户,有几户是地界不清的分户。为什么出现空户?实施拆迁的补偿中,为什么又出现三个标准?大部分住户为60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为什么出现90多万、130多万、160多万的补偿呢?

对比三:《京藏高速路南北两侧房屋征收审核汇总表》应该是实际丈量面积而获得补偿。54799.39平方米X2030=111242762元,加上其他补偿与奖励,合计大约就与征收审核汇总表的补偿金额112478777.3元比较相近。这也就是原有63住户实际应得的补偿款,也是丈量多少就按照标准补偿多少的。也是按照新政发[2013]273号文件严谨落实的,是合理的公正的。63户获得补偿应该就是上报汇总的1.1亿多元。

对比四:若按照“呼政发(2002)91号文件来认定400平方米统一补偿面积”为依据,就按照虚假上报的94户进行计算补偿,宅基地补偿面积400平方米X94户=37600平方米;37600平方米X2030元/平方米=76328000元,再加其他补偿与奖励就是实得补偿款。与上报获得补偿款的数据,就按照这个造假的94户计算,那就使得面积上少补17199.39平方米,补偿款34914762元补谁了?造假的结果也弥补不了按照统一400平方米进行补偿的窟窿!

对比五:若按照“呼政发(2002)91号文件来认定400平方米统一补偿面积”为依据,严格按照实际住户63户执行,宅基地补偿面积400平方米X63户=25200平方米;25200平方米X2030元/平方米=51156000元,再加其他补偿与奖励就是实得补偿款。与上报获得补偿款的数据,就按照63户计算统一标准公正合理执行,那就使得面积上少补29599.39平方米,补偿款60086762元又在哪里?要是实事求是地按照400平方米执行,按照实有的63户执行,这样就出现了6000多万元政府的绿化征地补偿款落入其他人手中!

根据对比三、对比四、对比五的计算数据看:根本不存在落实每户400平方米而平均补偿的实施依据。是按照丈量多少实施补偿的。因为上报数据就是补偿数据。要是执行这个平均标准就存在造假,在套取绿化征地补偿款,同时找理由制造事端来盘剥村民应该得到的补偿款。若按照每户400平米标准统一格式严谨实施补偿,按照63户实有住户进行补偿,6000多万元就会套取,也会落入无关人之手!若按照汇总表中的94户,也有3491万多钱财被套取。

只要在实施征收宅基地补偿中有一处敢公开而公平兑现汇总表数据,就至少相差17199.39平方米宅基地被无偿征用、无偿使用!实际是按照丈量面积已经上报并获得批准补偿款的拔付了!3491万也就难以洗白。甚至就是6000多万元会套取!按照格式平均化实施补偿,这样就剥夺了居住群众的权益,就会出现造假套钱、任人唯亲的补偿与借机敛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如果实施部分住户的平均400平米,那也必然存在贪腐了。因为上报数据中客观实际补偿款是1.1247亿元。

对比六:生盖营村刘兰平住户(45号与46号院),丈量是1336平方米,落实800平方米,与上报数据相差536平方米,少补了536平方米X2030元/平方米=1088080元; 生盖营村郑明锁三兄弟住户,丈量是653.6平方米,并实施了强拆。认定按照400平方米统一标准补偿,与实际上报数据相差253.6平方米,少补514808元。

对比七:就生盖营村的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而言,该村二层建筑很少,可是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的数据很相近,成为满盖实盖的院落!这是宅基地、是院落,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只相差6平方米。难道这63户占地达54799.39平方米?建筑面积达54408.5平方米?还是94户?要执行400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偿,这是个平均制执行的标准,这63户就户均占地869.8平方米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863.6平方米、户平均补偿达178.53万元。

通过审核汇总的数据与对比说明,应该不存在落实平均格式的400平方米每处院落实施补偿的依据,是落实征收实施中的临时变卦。是新城区征收拆迁指挥部的个别领导有预谋、别有用心地指挥执行一个前12年不相关的文件为由,所有的分户、虚报、执行理由,都是为了套取国家重点项目的补偿款所设局布套。在老百姓得到补偿款时,不敢在阳光下公开。一切手段都是为漂白几千万元在做铺垫!这样就给老百姓造成伤害,使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实施补偿时的平均方法不等于公平、公正!在这里平均标准执行就存在掩耳盗铃的欺骗!

这是一个村执行两个标准几组数据的对比,不管怎么算很难与客观存在的事实相符合。全区13个村要是都这样,会套取多少补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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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京藏高速路南北两侧房屋征收审核汇总表

维权举报:来回推诿踢皮球,官管庇护不担当

新城区生盖营村的村民,就征收拆迁的该问题反映无数次,结果是来回踢皮球。因为这是呼和浩特市的项目,向呼和浩特市政府申请政务公开后,市政府又转新城区政务信息公开办,新城区政务信息公开办给的答复是:“按照新政发[2013]273号文件精神,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进行补偿”。可是,街道办与征收拆迁领导组、区政府又是来回推诿。

村民表述:“去年11月,原新城区区长云玉明批示给街道办主任,让尽快协调解决。可是,在征收拆迁指挥部的副指挥是街道办书记。街道书记说是街道办的事情,书记是宏观领导,执行是政府的事。街道办主任不是拆迁领导组的领导,只是派人协调推进。今年6月,原区长云玉明又批示给分管领导常副区长让其解决。常副区长表述:我是副职,补偿款的事是由区长和拆迁办管着。当问到:我们的《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书》签订了,怎么我们手中都没有? 常区长回答道:去村里取,或者到征收拆迁办取去。结果是:哪里也取不到签订了的《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书》。”

村民在获取《京藏高速路南北两侧房屋征收审核汇总表》后,发现上报数据与实际补偿产生3000万-6000万的差距。刘兰平与郑明锁家人就维护自己应该得到的100多万、50多万补偿款而进行实名举报,6月下旬举报于新城区纪检委、呼和浩特市纪检委。举报表述: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执政乱作为。对涉嫌贪污的事情提供了表、图、文件等证据。市纪检委把举报转于新城区纪检委进行核查。

8月初,举报人又向新城区政府提出申请要求解决,结果云玉明区长又推诿。9月2日,云玉明向新城区人大提出“辞去新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获得通过。面对区长与征收拆迁指挥部主要领导的离职,征收拆迁指挥部副领导、街道办书记张月厚又调离。维权举报人就想到了中共新城区委!提出申请解决此问题。区委书记张锐签字于常副区长之处。结果是没有结果!后来,区委书记张锐又指向由新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协商解决。人民法院告知:我们只是管诉讼的事情,这个拆迁没有《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书》,也没有任何起诉的依据。市里也没有征地文件,这是新城区政府的事情,应该由区政府来解决!这个皮球又无处滚了,现在在等待中。

区党委办的领导讲:你们已经签字了,那就合理拆迁了。维权人说:“对市里上报拔补偿款就实施新政发[2013]273号文件进行汇总数据,实施补偿时就按照400平方米格式化?我们那530多平米与260多平米面积哪去了?全村17000多平方米哪去了?”这位领导又让去区纪检委。

区纪检委回应:我们是管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事情,这个应该是合同纠纷问题。当举报人说出:“上报数据与实施补偿严重不符时”,区纪检委有位领导居然说“别人的事就不要多讲了,你们两户也就是150万的事情吧”!150万对于两户人家是一辈子居住房被征收拆迁的差额。两户就差了补偿款150万,63户差多少啊?

10月10号,区纪检委开始查询空户造假之事开始。可是对于整个补偿落实与涉嫌贪腐之事,到现在也没有任何部门核查。

有一位退休的老干部讲到:“新政发[2013]273号文件是一个专项补偿方案,按照这个执行是合理合法的。既然上报数据都是按照这个进行的,那就说明这个是合理的。生盖营村数据上1.1亿多也比较接近实际。若补偿落实出现大的差额就不对头了。什么400平米的标准执行,这些都是为结余补偿款在设局。为什么 [2013]273号文件出台时不讲明?上报大数据,补偿小数据,那个差额哪里去了?关于宅基地面积限制补偿也不是都执行400平方米的统一格式,各家各户不尽相同,那为什么要摸底丈量呢?这是有预谋的设局来套取宅基地补偿款的严重事件!宅基地面积限制就有好的例子,如:2015年9月14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5)198号文件,这个是水泥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方案中按照面积范围、补偿单价、限制面积都讲得很清楚,只有公示并评议通过的才可以执行。新政发[2013]273号文件是唯一的、对应的,按照这个执行没有问题,用其他的执行就不公道,也就产生贪腐。《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书》被拆迁户不持有,就是不公平!大家持有了,知道的人就多了,群众监督就会暴露出几千万款项的去处了。单边协议拆迁,上报上级使用的是不是你们签字的实际协议有待考量!”

刘兰平讲到:“我们举报征收补偿存在造假与贪腐,区纪检委就应该很好地查。63户一共获得了多少补偿款,通过街道办真正拔款凭证账务与63户入户调查就知道了。这是宅基地与房屋征收,不存在村集体提留的事,都是这63户的补偿。上面拔征地补偿款进入多少,银行一查就知道。94户哪里来的?去征收拆迁办查查《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书》,对照上报的补偿数据一查就明白。不知道为什么不查?”

有位村民讲:“全区征收拆迁中,谁持有自己签过的协议书?咱们签的补偿协议只是拆迁时用一下,表示不是强拆而已。上报数据只是统计,备案协议很有可能另有协议的。拆迁档案、数据他们随时随便就可以改动。这样的事情已经出现了,为什么不把数据敢公开呢?”

郑明锁家人说:“维权真难啊!2014年12月4日,由成吉思汗街道办张副主任、新城区拆迁办王副主任带领30多人实施了对我们居住在53号院房屋的强行拆除。拆除中,没有提前公示与告知;没有出示任何拆迁的相关手续;没有对补偿协议未落实事宜说明;没有对财物进行登记与搬移,大多被毁坏。从而,造成家庭生活与居住权益的破坏与剥夺。我们一家不断向街道办、区政府进行维权。在今年4月份,成吉思汗街道办与我们通过协商,口头答应给予拆迁造成的生产、生活损失赔偿3万元,可是到现在也没有赔偿到位。时过十个多月,找各种理由推诿不予赔偿。”

记者认为:该项目实施征收宅基地房屋中,不管征收的手续与许可是否合理,是否办结,这是政府征收拆除,就必须文明征收、协议征收。实施征收拆除中,是由于工作的失误,甚至错误,导致居民的财物损毁与生活受到影响。拆迁组应该及时地改正错误,应该尽早对损毁的财物给予赔偿。现场指挥的领导者也应该担这个责任,应该道歉并积极赔偿。作为拆迁现场的两位领导,你个人也应该进行赔偿。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更不能去损坏群众的财物。警慎、规范用权,要密切联系群众,对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事情绝不能去做。既然失误或错误发生,就应该担当,及时改正并补救,规范自己执行权力的行为,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也体现一个党员干部、政府公信力的形象。

郑明锁讲到“协商好的3万元赔偿,竟然让写一个承诺书,并要求表达出:一是不存在强拆;二是对其他相关该次拆迁的维权诉求放弃。”记者认为,这是区政府、街道办在赔偿损坏老百姓财物,是你们这些人造成损坏的,实施者要写出承诺与道歉!财物、生活必需品的保护与宅基地房屋征收物权维护是两个主题。你们是代表政府,不要提出这样没有公信力的苛刻条件来要挟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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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盖营村京藏高速两侧绿化被征收拆迁原63户居民的航拍图

有位村民讲:“向中共新城区党委、纪检委举报几个月没有进展,这样的算术题小学生就能算出。不查是有顾虑的!提供的《京藏高速路南北两侧房屋征收审核汇总表》是真实的!表中显示已经审核通过的。只要按照这表中的数据与63户进行对照就会揭露出新城区这次征收拆迁的黑幕。”

京藏高速两侧绿化工程属于政府代征地,该项目征收拆迁手续还没有办结。在征收拆迁中也没有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听证。因为手续不全,就没有听证,在新城区实施该项目中更没有充分地公开,也就没有得到上一级相关的监督管理、监察、审计。征收拆迁工作没有对各个村所涉及住户,对宅基地占地、建筑面积、补偿项目款等进行公示而接受群众监督。

为什么群众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为什么群众举报客观存在的问题不能积极正视地进行核查?难道是:拆迁时指手画脚!解决群众问题一脚踢皮球,一手推诿?查处违纪贪腐就缩手缩脚吗?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现在直观就突显损伤民情。这样有预谋、任性地用双重标准来实施,产生诸多的问题。没有人担当责任,皮球踢来踢去。执政施政行为测评,老百姓可以用算术计算功过;纪委监察用党纪国法督察;党组织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现在产生了拍脑袋实施,拍屁股走人,就没有人管?政府职能的执政,难道是这样施政?难道真是“庆父不除,鲁难未已”,还是“惩治贪腐,平息民心”?是让群众去祷告苍天呢?

一个城市窗口绿化的好项目,居然会产生这样不愉快之事!若提供的审核汇总表数据确实,那么新城区征收拆迁中实施的规范、程序与结果,就使群众难以置信!这样实施的套钱行径让群众只有不可理喻了!

中共新城区委、纪检监察应该采取实质性的措施,对舆情所反映的问题、群众实名举报的事项进行调查与问责;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采取党赋予的权力与职能,“一抓到底”;在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的对照实施,要践行于遏制弄虚作假执政、贪污腐败行为的产生,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事件发生,从而维护新城区党委和政府形象与权威!也将健全新城区党委与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有利于新城区社会公平的维护,更加有利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创建。

特此跟踪报道,本社将继续关注。

链接来源:http://csjj.union.china.com.cn/html/2015/zhaoshangxiangmu_1110/42654.html

 

 

文章录入:翱翔蓝天    责任编辑:lan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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