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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的判决何时到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9/8           ★★★
国庆节本来是个喜庆的日子,可我却因为放假回家遭遇了一场飞来横祸。我在劝架的过程中,左上臂被砍成重伤,导致我成为终身二级残疾的人生悲剧,可是砍人者至今逍遥法外。

2014年10月2日,我和表弟魏东良因为难得相聚,便约定当晚在沭阳县吴集镇的街道上吃烧烤。当晚我带着媳妇、孩子,魏东良则和他的兄弟两人,我们一起坐在路边摊位上边吃边聊天。因为我常在外打工,在家的时间也不多。考虑家里还有其他事情还要安排,吃完饭后我主动买单,约19时许,我们也就先行回家了。

还没走出多远的距离,忽然就听到烧烤摊边传来了吵架声音。我返回后发现:原来是魏东良与同在一个烧烤摊上吃饭的王玉洲等人,因为几句戏谑的玩笑发生争执。王玉洲家住吴集镇王庄村,其他几人大多也是吴集镇的。见此情景,我急忙上前劝架,大家都是一个镇上的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可是,由于酒劲上来,他们互不相让。王玉洲见我过来劝架,两次把我推搡在地,后来竟然用刀把我左臂砍伤。由于失血过多,我随即昏迷倒地,不知人事。后来还是他人拨打报警电话,我才被送到沭阳县一家医院急救。

受限于医疗条件等因素,我在该院进行清创治疗后,紧接着被送往沭阳县建陵医院住院救治。伤情经医生确诊为:1、左肱动、静脉离断2、左头静脉离断3、左正中神经离断,左尺神经、左前臂内侧皮神经、左贵药静脉、左肱二头肌离断等。在医院住院治疗18天,仅医疗费用就花去5万余元。伤情刚有好转我就出院了,因为我的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王玉洲也没支付医疗费,遭此横祸,真是雪上加霜。

2014年10月3日,我正在救治期间,沭阳县吴集镇派出所进行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鉴定结论为轻伤二级。10月22日出院后,吴集镇派出所任国强警官告知鉴定结论,并在他和臧伟峰所长的主持下,进行了多次调解。由于王玉洲没有主动配合调解,致使调解无果,事情就这样一直没有进展。

转眼时间到了2015年4月21日,我的二次鉴定结论出来,“鉴定意见是:‘周雷的损伤构成重伤二级’”。这时,王玉洲已被公安机关实施取保候审,我和家人曾多次到吴集镇派出所表达诉求,要求惩治凶手王玉洲,可是不知是何原因,我们的主张一直没有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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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沭阳县吴集镇魏牌坊村16组292号    周雷

身份证号321322198810152230 手机号码183600994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罪是依据造成的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三个层次定罪量刑的。其中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我的左臂残疾,失去工作能力,家里上有年迈的奶奶、土里刨食的父母,还有刚刚上幼儿园的孩子,我这个顶梁柱一塌陷,全家的生活秩序全部颠覆,加之我的后期还有治疗费用,家庭经济几乎走到崩溃的边缘!

时间快接近一年,案件的过程也是简单明了,我们的生活还要继续,可是问题始终没有结论,我们的生活也得不到安宁,我在此发帖,恳请沭阳县的公安机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从快、从速地侦破结案,给我们一个普通农民公开公正的定论回应!

文章来源:http://shgc.xfrb.com.cn/newsf/2015/09/08/144168059692.htm

 

 

文章录入:翱翔蓝天    责任编辑:lan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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