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余俊生,男、1975年6月生;住安徽省东至县东流镇长江路119号。身份证:342921197506084014,手机:1360*****818。
我在此如实向各新闻媒体和纪委领导诉求,我在东至县遭遇黄光义勾结当地派出所及县里某领导迫害。
东至县种畜场情况说明中明确了余俊生对山场有经营权
我家祖祖辈辈居住在东至县东流镇顺风咀山场,因我家远离县种畜场厂部,周围山场大约有560亩左右一直由我家实际经营。2000年左右我家把此山场大部分出租计源泉经营,后来计源泉也承包了种畜场的山场。计源泉在我家不知情的情况把租赁种畜场的山场转让给了黄光义,黄买到山场后虚报面积千余亩套取国家林业补贴资金;为了扩大其山场面积立即毁林倒卖,非法乱建,企图强占我家经营的山场面积。因我的家人阻止其毁林乱建,对方打伤我的哥哥余俊杰和我70多岁的姑姑。
承包合同第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2012年9月30日,在合肥中环大厦,黄光义要求我和计源泉承包合同改为黄光义,并无条件把合同期限延长到2041年,还要注明在承包期间可以转租,黄在逼迫我不愿变更合同情况下,于2012年10月24日带领十几个打手到我家里,在警察面前扬言要杀人放火等恶毒的语言。
法院在一审二审依法撤销了余俊生和计源泉的承包合同,山场所有权依然属于余俊生
2013年4月22日黄光义召集十几个打手到我家威胁并打伤我的哥哥,5月4日黄又召集数名打手到我家群殴了我的哥哥余俊杰。现我哥被他们打的精神恍惚成了残疾人,5月23日黄召集数人威胁我家人并在“派出所长郭祖斌”面前殴打说了几句真话的胡则付。5月24日黄又再次召集数名打手公然在206国道上抢夺我的车辆。11月25日黄召集黑恶势力强行把我与计源泉签订承包合同山场上的树挖掉百余颗,我哥余俊杰等阻拦对方车辆却被“公安机关拘留数日”的处罚。11月28日黄光义又召集数人威胁我家人并在警察面前殴打维护正义的村民胡飞。
2014年8月份以来黄光义召集黑恶势力利用机械把我家祖坟挖掉了,我70多岁的姑妈上前阻止,也遭到他们殴打,“公安部门”至今未作出任何处罚决定。蹊跷的是11月3日“东至县东流派出所长蒋卫红”电话通知我回老家处理此纠纷;却遭到黄光义带领二十多名打手,手持钢管和砍刀追打我,把我家山场地界用机械挖掉;民警到现场不做任何登记处理。11月6日上午黄光义在警察面前扬言今天花钱也一定要把“余俊生”砍了(有现场录音凭证)。下午黄光义就带领二十多名打手殴打我一个人,致使我全身受伤住院二十多天(有光盘及照片)。在殴打过程中黄光义用手掐我脖子不让呼救,我在疼痛难忍的情况下咬伤了黄的手指。后来这帮暴徒用绳索把我捆绑起来进行殴打,围观者第一时间拨打110,当人民的警察到现场时我已经被打倒在地一个多小时了。这时我才得已脱险送往医院救治。
图为余俊生被当地恶势力殴打现场
办案机关在距离黄光义雇凶打人事件后三个多月迫于媒体压力才立案,立案后他们没有全面客观的搜集自2012年以来黄光义等人的所有违法行为,只是针对2014年11月6日的黄光义雇凶打人事件进行孤立调查。导致现检察机关不认为黄光义等人构成犯罪,且办案机关自始没有对黄光义采取任何措施。目击证人:曹俊平13855173545于涛18805515111胡则付13905666067檀苗凤18236963684余长庆13625608800舒生18256642499。
图为余俊生被当地恶势力殴打后住在医院现场
而在2015年5月8日,东至县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对我立案,同时发出传唤证,并要求我接受询问,但真正的始作俑者却没有依法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黄光义只所以黑恶势力猖狂在东至县大有名气,其父亲曾任消防武警指导员,如今该县相关领导是他的同窗好友。可以说无论在各个部门他都行的通,仗势欺人助长了他欺压百姓的恶习。目无国法不顾已经多次的公开叫嚣,在东至县没有其搞不定的事,在东至县造成极坏的影响。本人跪求各新闻媒体和纪委领导能重视此案,还我小老百姓一个公道,还安徽东至县一片法治的蓝天。
打人者逍遥法外,被害者反被传唤,安徽东至何时见青天?
视频连接:http://v.ku6.com/show/54bbrMADv_cIw4hO2NAhGA...html
(注:实名发帖者余俊生声明为此文真实性和发贴转贴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三农观察网
http://www.3ncy.com/a/laixinfanying/2015/0525/20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