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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川:南城办事处规划办不让百姓安身
作者:余先华    文章来源:中国执法监督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2         ★★★
   相关部门及各新闻媒体:
    投诉人:余先华,男,现年50岁,身份证号码:51232319642270574,住重庆南川区南城办事处林堡村5组。
    被投诉人:重庆市南川区南城办事处规划办

    事实理由:   
    余先华向规划办申报要求在自留地建房至今未批一事。
    余先华系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林堡居委五组居民,农民,于2013年离婚,上有70多岁的老母,下有两个女儿,经调解离婚时旧房归前妻程阳素及二女儿所有,现自己和母亲及女儿没房住,女儿又长大了要结婚没地方居住。
    于2014年10月向南城街道办事处规划办提出申请,欲在自己的自留地申请建房,规划办以各种理解拒绝称:“离高速公路要求在50米内不能建房的规定,不予审批建房。”于是,自己主动在50米之外向规划办申请建房,并多方找人调解未果,规划办负责人张朝伦就是不批,原因是规划办张朝伦的亲友曾要求余先华将自己建房的地卖给他的亲友建房未能如愿,所以记恨于心。

    我在自己承包地自留地建房不违反有关政策,而实际我本人沒法居住,难道按有关政策不給解决吗?象我这特殊情况是否合理合法呢?难道不给老百性一个安身之处吗?请问南城办事处有关部门为何这样卡我一个弱势百姓?

    希望南城办事处以我的实际情况给我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走群众路线不能成一句空话,根据我家实际困难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给我一个回复与解决方案,我们贫民百姓无路可走,只好求助各级部门重视我的实际困难,否则我将走上访之路,以网络维权方式以及各种方式维护自已的权益,我并不是以政府作对,只是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不要以个人恩怨来用在工作中,按有关政策法规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为谢!
                 诉求人:余先华  联系电话:13224971999

                                  2015年元月10日

    来源:中国法治监督网

http://www.ycthjc.com.cn/html/9010/9010.html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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