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98投洽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于每年9月8日至11日在中国厦门举办。投洽会以“引进来”和“走出去”为主题,以“突出全国性和国际性,突出投资洽谈和投资政策宣传,突出国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突出对台经贸交流”为主要特色,是中国目前唯一以促进双向投资为目的的国际投资促进活动,也是唯一通过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全球规模最大的投资性展览会。但是,就是如此“高大上”的世界投资博览会招商引资的项目,竟然一夜之间“化为灰烬”,董事长更是因此“锒铛入狱”,其中离奇曲折的故事充满了外来投资者的血泪和辛酸。 特区招商 助纣为虐 2009年,厦门商人李鹏在“海峡导报”上大做招租广告,称有数万平方米的大楼可整体出租,用以足浴馆、茶楼等。而江先路以一个生意人眼光对此大楼的内部空间格局结构初步考察后觉得,此生意可做,然而,双方的生意瓜葛就此开始。 但是令江先路没想到的是,外表看起来很有实力的李鹏却刻意隐瞒该地是“体育专用划拨地”的事实,且该大楼政府有严格规定只能用做体育活动用房,不能做娱乐场所。由于李鹏从一开始就蓄意掩盖,并许以诸多动听的承诺,江先路和李鹏的“龙得公司”签下了租赁合同,并且在第十三届“98投洽会”会上当着全世界人民的面与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办再次签订了重点招商项目的合同。有着政府的支持,江先路更是对此项目充满了信心。心中憧憬自己将如何实现做成中国最大的健康水疗综合会馆。 之后,龙得公司许诺三个月内可整体验收交房,整栋约3万平方米只是水泥框架的大楼以第一年2200万元出租。在定好租金后,又说其公司缺资金,李鹏多次央求江先路先交一部分房租。在他的软磨硬泡下,江先路答应先交付1000万元租金给龙得公司救急,时间提早了4个月。 在签订合同之前,江先路通过自己个人关系,还与厦门思明区及筼筜街道办的主要领导见过多次面,并咨询这栋楼的具体情况。当时有个领导就说:“龙得公司的资金链早就快断了,还好有你来。”得知江先路准备投资和用途后,也并未告知这是一块“划拨地”,其用途是有明确规定的。其间江先路更是与体育中心领导多次会面,对方也绝口不提政府的明文规定。李鹏为了得到信任,还出具多张建筑物的平面图纸,其中有一张是厦门市规划局盖章的图纸,这张图纸清楚的表明大楼的使用范围和建筑物,也正是这张图纸让江先路看到这栋楼完全符合自己投资会馆的所有要求。至今,江先路还保存着这张图纸的原件,并且怀疑这张图纸完全是造假,因为后来图纸上的部分建筑物已被认定是违章搭建。
强取豪夺 肆无忌惮 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假象中,江先路开始了对大楼的装修。但大楼直到半年后才将其中一部分进行消防验收。由于害怕承担违约责任,李鹏极力恳求江先路先签下大楼移交书,承诺未建未验收的重要部分在两个月时间内一定移交。考虑到将与其长期合作,且定金已交付半年,江先路答应了,不想这就是恶梦的开始。接下来,被延迟的这部分主体直到八个月后才完工,事后更得知这部分是违章搭建。 为了准备开业,“东妮娅”先后培训了近两千名员工,但由于“龙得公司”的拖延,一半可立即上岗的员工流失。加上租金和支付利息等其他投入,造成“东妮娅”至少6000万元以上的直接损失,因损失巨大,江先路要求龙得公司协商解决。但李鹏从此翻脸不认人并开始“栽赃陷害”。 李鹏先是怂恿极少数开业前就已流失的曾参训员工到有关部门吵闹要“东妮娅”支付所谓的工资。当时适逢年底,在一些为息事宁人的政府官员的强势介入下,最后是东妮娅只好万般无奈的发放了几十万元的“工资”了事,但从此外界就种下了“东妮娅”未开业就欠薪的误解。 接下来,李鹏又出狠招,指使其妻子到江先路的家乡对“东妮娅”的债权人挨家挨户的蛊惑,好让他们集体要回本金,使东妮娅的资金链断裂。这时候,江先路才看清了李鹏的真实面目,李鹏是想将东妮娅“搞臭整死”,这样会馆倒闭就可以顺其自然占有其豪华装修。而更令人震惊的是,龙得公司竟然向法院提交了诉讼请求。令人觉得蹊跷的是,还未开庭,厦门本地和网络媒体的显要位置上接连出现大篇幅报道“东妮娅”欠龙得公司租金3000多万、资金断链等各种诋毁文章,而此时距东妮娅开业仅仅10个月,东妮娅早已支付了房租约1700万元(厦门中院已认定),难道10个月的房租能高达4700万?这种恶意的诬蔑和错误舆论导向,让东妮娅更是雪上加霜,生意大幅滑落。 最后,李鹏“杀红了眼”,2012年4月6日他组织了五六十名持械持枪的社会人员,经过周密的谋划强行潜入“东妮娅”机房将其断电并致多名无辜员工受轻伤。更令人想不通的是3天后那些为了保护公司财产始终未还手被打伤的6名东妮娅高管被公安刑拘。13日,整栋营业中的“东妮娅”大楼被思明电业局以极其荒唐的理由断电。24日,受伤严重正在医治的“东妮娅”安保部经理江先文及董事长江先路竟也被刑拘。至此,“东妮娅”彻底失去主心骨,近千名员工失业。 另外一边正在审理的租赁官司更是一边倒,半个月后,厦门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完全颠倒黑白的民事一审判决,“东妮娅”完全败诉,之后,龙得公司将东妮娅大楼内的设备器具全部偷光,至此,龙得公司原封不动完全霸占了东妮娅。“东妮娅”回天乏术,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步。 更多不为人知的的秘密 “东妮娅”在一步步被抢占的过程中,李鹏发迹的故事也逐步浮出水面。社会上传闻他是在2000年攀上厦门市某重要领导,然后以给市体育中心建体育配套房的名义,在厦门岛内中枢位置搞到了这块面积达十余亩的划拨地。而本项目政府没有收取土地出让金,另外还免收综合开发费、契税等各种税费。也就是说李鹏基本免费得到这么一个地块,只要在上面盖起大楼就可以赚钱。而更可笑的是李鹏连盖楼的钱都没有,直到2004年底才找到了愿先垫资的施工队,为什么空地放了4年没开发,政府视而不见,其中的奥妙可想而知。 而在“东妮娅”人员被刑拘案件中,存在更多显而易见的疑点。2013年《法制x报》社记者看到了办案过程中许多令人费解的情况,用报社名义写了一封反映书给时任厦门市委书记的于伟国同志,《法制x报》记者和我国一些著名的刑法专家一致认为该案中“东妮娅”方的江先路、江先文、陈德勒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是完全正当的行为,对其定罪,既不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也不符合三个效果统一的司法办案要求。而“龙得公司”是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其扰乱破坏使“东妮娅”经营活动完全停止。同时,“龙得公司”对“东妮娅”的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是单方面的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东妮娅”全过程只是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对受害者如此定罪怎么说都极其不公正。但是,这样明显存在偏颇的案件的的确确还是发生在了厦门这么一个特区城市。 本案还有更多令人不可思议的细节,“东妮娅”也掌握了“龙得公司”实施各种犯罪的罪证,“东妮娅”只是希望国家与法律还有厦门这个令他们“又爱又恨”的城市还其一个公道。(文/江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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