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解读:
张天祥——河南省安阳市高庄(原)工商所所长;
宋保全——河南省阳市裕丰农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陆莲花——宋保全之妻。
核心导读:
数年前河南省安阳高庄原工商所所长张天祥以职务之便要挟安阳市裕丰农技有限责任公司宋保全强行接受他高于银行利息数十倍的高利贷(月息1毛、如不接受,以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相威胁。)
从2007年03月至2012年03月,张天祥从社会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强行投放于宋保全公司总共600万元本金。并按照利滚利,利打滚翻翻(驴打滚),方式收取利息。先后从宋保全公司收取本息达2000万元左右(有宋保全给张天祥银行账户付款单为证据)。
案发至今两年多、张天祥非法集资事件不但未能立案、反倒让受害者宋保全做了替罪羊…
媒体报道:
2014年05月17日,安阳电视台和《安阳晚报》先后报道和刊登了“市中院开庭审理宋保全集资诈骗案”的消息。
消息中称:5月16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宋保全集资诈骗案,被告人宋保全出庭受审。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宋保全在明知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向社会不特定群众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
公诉机关指控——
2009年12月20日—2012年3月24日期间宋保全在安阳市范围内以个人及安阳市裕丰农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涉及123人、涉案金额两千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定宋保全构成集资诈骗罪的主要依据有三:
1、 是他提供的利息明显高于银行利息;
2、 是他投入生产经营资金和集资规模不成比例;
3、 是他隐藏账目、巨额资金下落不明。
然而、新闻报道和案件的背后却有着鲜为人知的故事……今天就让宋保全的妻子陆莲花在这里诉说一下这个案件背后的黑幕吧……
首先从公诉机关认定的第三条“隐藏账目、巨额资金下落不明”说起吧。
宋保全集资案件中、其实并非无账可查。光陆莲花摘抄到宋保全用于还高庄原工商所所长张天祥的本金加利息的账目就有两千万元左右。
那么、为什么短短5年间宋保全就与高庄原工商所所长张天祥有着如此巨大的经济往来呢?
原因是2007年03月,安阳市工商局原高庄乡工商所所长张天祥,看到宋保全经营的安阳市裕丰农技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和发展趋势良好、并且隶属于他管辖区内。
于是,张天祥就利用管理工商户职务之便,强行要宋保全经营的公司接受他高于银行利息数十倍的高利贷(月息1毛、如不接受,以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相威胁。)
从2007年03月至2012年03月,张天祥从社会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强行投放于宋保全公司总共600万元本金。按照利滚利,利打滚翻翻(驴打滚),方式收取利息。先后从宋保全公司收取本息达2000万元左右(有宋保全给张天祥银行账户付款单为证据)。
办案民警王振奇拒不接受涉案材料与证据、导致涉嫌犯有非法融资罪的张天祥至今逍遥法外。
案卷到检察院后,公诉机关办案检察员王卷华与王振奇的做法说法一样包庇张天祥,同样拒不接受宋保全家属提供的涉案材料与证据。最终错将宋保全定为涉嫌集资诈骗罪。
归根结底:
安阳市张天祥非法集资事件为何历经两年而未能不立案?
宋保全集资案件中并非巨额资金下落不明、隐藏账目、无帐可查。而是背后另有隐情、不愿查、不能查。因为一旦查明了、就会涉及到安阳市某些领导的利益与安危…
在这个涉及到多名受害者利益的集资案件中、宋保全其实就是作了替罪羊。
当事人之妻——陆莲花实名投诉、详细反映材料如下:
关于安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包庇原高庄乡工商所所长非法融资的情况反映
核心导读:
我叫陆连花,女,河南省安阳市开发区大定龙村人。
身份证号:410522196406203828。联系电话:159 3724 6367
今天实名投诉和反映的主要事件与情况是:
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王振奇包庇原高庄乡工商所所长——张天祥涉嫌非法融资。主要情况概括如下:
一、 原高庄乡工商所所长——张天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强行高于银行利息数十倍放贷于辖区商户、涉嫌非法融资罪。
二、 安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王振奇对涉嫌犯有非法融资罪的张天祥、不予立案。涉嫌犯有:
1、收受张天祥贿赂;
2、包庇涉嫌犯有非法融资罪——张天祥;
3、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
请予以关注。
案件回溯:
我丈夫——宋保全,于2013年03月05日被安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刑事拘留。
2013年04月09日,经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3年11月22日,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起诉。
事实与理由:
一、案件当事人——宋保全及其公司简介:
我丈夫——宋保全,个体工商户。男,安阳市高新区大定龙村人。
2001年开始从事经商;
2005年成立了安阳市裕丰农技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农药、化肥、种子等,占地面积 2300 多平方。
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很好。在当地深受消费者信赖。
二、高庄原工商所所长张天祥利用职务之便、强行将高于银行利息数十倍的600万元本金放贷给宋保全,并在短短五年间非法获利1400万元左右。
2007年03月,安阳市工商局原高庄乡工商所所长张天祥,看到我丈夫——宋保全经营的安阳市裕丰农技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和发展趋势良好、并且隶属于他管辖区内。
于是,张天祥就利用管理工商户职务之便,强行要我丈夫——宋保全经营的公司接受他高于银行利息数十倍的高利贷(月息1毛、如不接受,以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相威胁。)
从2007年03月至2012年03月,张天祥先后强行投放于我丈夫公司总共600万元本金。按照利滚利,利打滚翻翻(驴打滚),方式收取利息。先后从我丈夫公司收取本息达2000万元左右。
三、办案民警王振奇拒不接受涉案材料与证据、导致涉嫌犯有非法融资罪的张天祥至今逍遥法外;而错将宋保全定为涉嫌集资诈骗罪。
2013年03月05日,我丈夫宋保全被安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逮捕后,我多次找办案民警王振奇,将张天祥的不法行为和几年来张天祥利用职务之便,从我丈夫——宋保全处非法收取高额利息的账目和银行存款凭证给了王振奇。
王振奇说:“我不看这些,我一看,你丈夫的案件性质就变了,影响我的思路,我也不会把这作为办案证据。”
由于民警王振奇的不作为,致使张天祥这个非法集资者至今逍遥法外,而冤枉地将我丈夫宋保全定为涉嫌集资诈骗罪。
2013年06月09日移交安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期间曾先后被安阳市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两次。
王振奇身为公安局主管办案民警,在办案期间拒绝受当事人家属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不采纳、不参考,将重要证据置之不理,属于明显的不作为行为。这其中有无接受张天祥的贿赂难逃其嫌。
王振奇包庇张天祥的事实确凿:
2014年04月16日,我将张天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证据材料交给了王振奇。
2014年04月18日王振奇当着我的面,用电话将我举报张天祥的证据材料通报给张天祥,并暗示让他逃跑、躲避。
2014年04月18日王振奇与张天祥的通话内容如下:
王振奇问:“你是张天祥吗?”
张天祥说“是。”
王振奇问:“你在哪里?”
张天祥说:“我在市里。”
张天祥问:“你是谁?”
王振奇说:“我是开发区公安局的。”
张天祥说:“是在开发区三楼那儿吧?”
王振奇说:“是。”又问:“你上着班没有?”
张天祥说:“我早办了退休了。”
王振奇说:“这里有宋保全给你打了一千多万元的存款单是怎么回事?”
张天祥说:“不可能。”
王振奇说:“石淑清是谁?”
张天祥说:“是我家属,以前咱在区委会三楼不是对过账吗?我集的款只有400万元。”
王振奇说:“你和陆连花有过通话录音,你说经你的手拿了很多人的钱。”
张天祥说:“不可能。”
王振奇说:“那你现在就过来吧,陆连花在这儿等着你。”
张天祥说:“我在外地,过不去。”
王振奇说:“那你什么时间能过来?”
张天祥说:“到下星期一吧。”
王振奇说:“好。”
王振奇挂了电话对我说:“那你到星期一来和他对质吧。”
我说:“可以。”
到了星期一,我到分局找王振奇,王振奇打张天祥的手机,结果是关机,半个小时后,张天祥的电话通了,接电话的却是他的老婆。说张天祥没在家,早就去外地了。王振奇问:“张天祥上着班没有。”他老婆说:“没有,早退休了。”王振奇说他老婆说要过来,我坚持让张天祥过来,因为这件事情都是张天祥亲手所为,与他老婆无关。
之后,我再找王振奇,王振奇说:“我会以我的方式找到他的,你不用见他了,你回去等通知吧。”
综上所述:
由于王振奇涉嫌收受贿赂、包庇张天祥不立案、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直接造成了我丈夫——宋保全被冤枉,致使借用亲戚朋友的借款不能及时偿还。事实上张天祥才既是真正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者,又是放高利贷者。但他却至今逍遥法外、让我丈夫——宋保全作了替罪羊。
根据公安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我丈夫有自己的经济实体公司经营,又有明确的账目及资金去向。不存在诈骗,不应构成集资诈骗罪,也不应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属于民间正常借贷关系。
俗话说:男人就是家中的天、自从我丈夫被捕后我家就像天塌了一样。我一个普普通通、孤苦伶仃的弱女子、无权无势、无依无靠。
我无意与任何人过不去、更不想给政府和领导增添任何麻烦、只求帮我丈夫——宋保全讨个公道。但我丈夫自从2013年被捕至今已一年多了、期间:我四处奔波呼吁却好像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实在是百般无奈之下才想到求助于广大新闻媒体关注。
希望能够引起和得到相关部门或领导在百忙之中依法关注一下我丈夫——宋保全一案。依法追究:
1、 张天祥作为国家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经商和吸收公众存款、涉嫌非法融资的法律责任。
2、 安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王振奇涉嫌收受贿赂、庇护张天祥、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
以上反映,事实清楚、真实无误、如有失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另外保留有相关详细证据与材料)。
反映人:陆连花 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高新区大定龙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