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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出台保障农民工权益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14           ★★★

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敏充分肯定

济南中院出台的保障农民工权益意见

    本报讯 近日,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敏就济南中院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下称《意见》)作出批示,指出,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十分重要,法院出台的意见和措施很有必要,要认真抓好落实,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据悉,针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劳务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建筑施工合同等案件不断增多的现状,济南中院出台的《意见》主要从立案、审判、执行、法制宣传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涉及开辟立案“绿色通道”,专门设置农民工诉讼服务窗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农民工案件,做到及时、便捷、高效,确保案件受理不延时、不拖拉;依法适用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确保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诉讼费缓、减、免等措施,满足农民工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减轻他们的诉累;灵活办案,用巡回审判、现场开庭等方式,方便农民工当事人参与诉讼;对于举证能力较弱的农民工当事人,及时就举证责任分配、转换、倒置等情形和后果进行释明,符合法定条件的,由法院依法主动依职权调查取证;强化执行力度,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综合利用限制出境、限制投资置产、限制高消费和媒体曝光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同时通过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微博直播等方式,扩大案件的宣传和教育效果,对拖欠农民工工钱的“老赖”进行曝光等 18项重点内容。

    周文鹏  刘建国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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