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40岁,男,身高1米65。 昨日,他因涉嫌男扮女装偷走26岁小伙子4000元钱,在萧山法院受审。小伙直到报警时仍以为陈是个美丽的21岁女大学生,两人曾以网友身份开过三四次房,陈还供给了按摩效劳。
被抓后不久,陈被取保候审。
昨日,他在一位男性兄弟伴随下来到法院,穿一身墨绿色便装,戴鸭舌帽,头垂得很低。站到被告席上,他摘下帽子,照旧低着头。
陈高鼻梁、大双眼、瓜子脸,身段瘦弱,长相娟秀。
检察院指控,陈在和小伙子第四次开房时,趁小伙子去洗澡,将他外衣口袋里的4千元钱偷走。
“我认罪,其时即是不懂法,想寻求一下影响。”陈一直没昂首,他说,自个涂脂抹粉,装成纯洁女大学生在微信上和年青男人搭讪,即是觉得新鲜影响好玩,没有另外意图。
“我没想过偷钱,跟他开房仅仅觉得好玩……我哪里想到后来他想跟我发生关系……只好叫他快去洗澡,我趁机溜走的时分看到了他衣裳里的钱……”陈小声说,“我不懂法,求法官从轻处分,我还有小孩要养……”他不断哆嗦,显得很严重。
法官当庭判定,陈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隐秘盗取别人资产,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2000元。
陈戴上鸭舌帽,帽檐压得极低,用手捂住脸,脱离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