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挖钻机疑存致命故障 三一重机深陷信任危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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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8 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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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杆断裂、钢丝绳磨损、动力头上的销轴磨桅杆、桅杆关键部位有隐患需进行技改。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北京三一重机生产的SR280R旋挖钻机故障报修次数竟然高达40余次,平均工作74小时就报修一次。”
因机械故障频发,承包的工程受阻,杨恒健与赵云鹏及其合伙人早已疲惫不堪,债务高台垒筑、每天被追债提心吊胆、维权却困难重重……
“报修次数惊人,三一承诺无一兑现!”
两台价值985万元的三一重机旋挖钻机,竟然在两年时间内,因发动机报废、重要部位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而陆续被迫“退休”。
面对投诉,三一重机相关人员拒不承认维修记录,被投诉期间频繁更换经办人员,出尔反尔,甚至威胁恐吓依法维权的用户;在对批量问题机器发出技改通知的同时做到不留痕迹,令用户自叹不如。
记者从《产品买卖合同》中得知,2009年12月11日,济南市赵云鹏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购买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SR250旋挖钻机一台,合同价款人民币470万元。
然而他未曾想到,从签下合同的那一刻,他的“噩梦”就开始了。至2011年6月,在福建省莆田市万达广场工地施工后,发动机彻底报废。
因机器出现故障导致工程未如期完成,赵云鹏承受着来自各方的精神压力。由于机器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每个月十几万的租赁费加上工人工资等各项费用,固定支出五十多万元,让其深感力不从心。
记者了解到,“SR250自2009年12月23日开机使用到2010年11月4日,工作1428小时,报修记录共19条,其中4008电话报修记录15条,甘肃易初明通工程机械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报修记录4条。钻机出现的大小故障主要表现为‘回转无法工作、卡特发动机烧机油、钻斗底板掉进孔里、倾角传感器故障、钻杆开裂、桅杆关节轴承变形、油缸液压阀损坏、主卷扬无限位、深度显示器故障、测深接近开关损坏等’。”
令赵云鹏难以释怀的是,作为主部件的发动机,更是问题频出。报修记录上显示,2010年9月2日,机主多次报修发动机烧机油问题,最后经卡特维修人员检测后确定为发动机故障,但是一直没有给予维修。赵云鹏曾与时任山东地区三一总经理姜晓勇沟通,姜承诺多消耗的机油由企业赔偿。然而,这一赔偿始终没有兑现,或成为“一句空话”。2011年6月,SR250发动机报废。
无独有偶,几乎同时,另一个用户杨恒健的旋挖钻机由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项目部责令停止施工了。
“SR280R自2010年2月27日开机使用到2011年6月28日,工作2800小时,报修记录共38条,平均工作74小时报修一次。” 杨恒健气氛地质问,“如此‘娇气’的机器是如何成为合格产品顺利出厂的?” 据当事人讲,SR280R旋挖钻机的四处较大质量问题,分别为“钻杆断裂、钢丝绳磨损、动力头上的销轴磨桅杆、桅杆关键部位隐患进行技改”。2010年4月,他报修钻杆抽不出问题时,北京三一重机山东督办王宏志承诺赔偿40余万。然而,三一的这一张空头支票至今没有兑现。
赵云鹏、杨恒健等人维权近半年时间内,三一重机张新秋、北京三一重机法务部部长李德伟、北京三一重机总经理伏卫忠等均与他们进行过协商。在承租人不断努力交涉的情况下,三一重机曾经承诺给承租人退SR250旋挖钻机并作出相应赔偿。然而双方对事情处理结果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
旋挖钻机桅杆批量“技改” 曝产品存在致命安全隐患
2011年7月,杨恒健收到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份关于SR280R旋挖钻机技改的通知,要求对桅杆的关键部位进行钢板加固。当事人给记者提供了该型号旋挖钻机技改后的部分照片。
照片中的情形让记者着实感到意外。SR280R旋挖钻机的关键部位被20块钢板加固,记者看到桅杆与加固钢板的结合面,其打磨处完全不符合焊接技术规定。杨恒健的SR280R由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的售后服务工程师张晶、焊工焦继民完成。
记者得知,桅杆技改并不仅限于这一台机器。当事人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部分入岩系列旋挖钻机桅杆关键部位加强的技改通知》的资料。该《通知》由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旋挖研究院于2011年7月22日,对计划调度部、制造部、客户服务部发出的内部技改规定。编号为00695076。
《通知》显示,由于最近市场上出现少数列入岩型“钻机桅杆加压卷扬”及“转盘根部”开裂的故障,故下发此技术通知单,原通知单00642808作废。本次技改的对象为所有市场上及公司成品库中的SR入岩系列旋挖钻机,主要包括SR250R、SR280R、SR280RⅡ等,2010年6月21日之后下线的旋挖钻机不包括在内。而恰巧的是,杨恒健所购买的SR280R型号在技改范围之内。
记者在《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通知单》上看到,需制造部加工的技改所需物料,包括立板、折版、左右加强筋、左右加强板、筋板、撑板。究竟多少“问题车”需要技术改造?从加工的物料件数分析,保守估计约数十台旋挖钻机需要进行钢板加固。批量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只是对所售价格不菲的机器进行“修补”?
2011年8月18日,三一重机工作人员对杨恒健的SR280R旋挖钻机技改完毕,由于技改通知及桅杆加固等原因,钻机耽误工期并被项目部认为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施工。技改完毕后,三一重机是否针对“加固车”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参数?记者并没有得到相关回答。
按照旋挖钻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1682-2008规定,旋挖钻机可靠性要求为:可靠性试验时间不得少于250h,其可靠度不得少于85%,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00h,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20h。而杨恒健的SR280R每74小时出现一次故障,远远低于国家标准。
此外,旋挖钻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对旋挖钻机的故障及其危害度系数也有所规定:(见下表)
旋挖钻机的故障及其危害度系数国家标准 从此表中得知,赵云鹏发动机报废的SR250和杨恒健桅杆断裂的SR280R两台旋挖钻机,都属于致命故障,甚至危害度系数达到无穷,可见机器潜在的安全隐患及由其造成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而“技改”范围中的钻机桅杆加压卷扬及转盘根部开裂,则属严重故障以上级别。存在安全隐患的技改产品,三一集团对这种质量问题与信任危机,仍旧没有给予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并一味否认问题的存在。“品质改变世界”的标语在相关负责人如此态度之下,显得更加苍白无力、异常讽刺。
维修记录不存在?三一重机遭质疑!!!
2011年1月6日,针对用户反映的北京三一旋挖钻机的质量问题及批量技改等问题,记者对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北京三一重机营销副总肖文表示,“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需要第三方的权威认定。”记者向肖文提供了SR280R旋挖钻机的报修记录,肖文浏览之后,说,“不用说维修38次,连380次我都能给造出来”。因报修记录无盖章、无签字,北京三一重机对此报修记录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记者要求企业提供两台旋挖钻机真实的报修记录,然而肖文未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就报修一事,肖文还提到,赵、杨两人价值几百万的旋挖钻机到济南章丘6S店维修,为何没有进出登记和维修客户回执单?“我们这么大的一个企业,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也就是说,没有记录的,就是没有维修,用户的说辞纯属无稽之谈。
针对这种状况,投诉人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录音材料,即用户董树民(赵云鹏、杨恒健的合伙人)等人与济南章丘6S店原售后经理雷云云在2011年9月5日上午的谈话记录。
2010年11月,董树民将SR250旋挖钻机出现的五项故障通知济南章丘6S店进行维修。令他意外的是,旋挖钻机的维修无出入登记、无客户回执单。录音材料中,雷云云告知他,“查不到,没有维修记录。”雷云云当面给维修工人打电话,能够证明用户的确修过机器,并称“无论哪个领导过问,我都敢说这个话”。
肖文给记者提出的问题也正是记者想要知道的。“价值几百万的机器,为何进入6S店维修没有任何记录?”这其中是否存在人为恶意操控,意图抹掉关键证据?
针对批量技改问题,肖文的回答如出一辙。记者提供了一份《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通知单》,他浏览之后,也对通知单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称通知单上没有负责人签字、没有企业盖章。肖文表示,“我们这么大的企业,不可能这么不严谨”!
针对这一问题,董树民给记者提供了一个“证明”,即北京三一售后服务工程师张晶、焊工焦继民针对技改问题给用户写的一个证明材料。并且技改通知是由北京三一的维修人员提供给用户的。
北京三一维修人员给用户出具的“技改”证明
记者围绕产品质量问题对北京三一重工营销副总肖文采访之时,他始终强调当事人的欠租金问题及《产品买卖合同》的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绕开采访主题,避而不答。肖文表示,用户要求维修并不代表有质量问题。
此外,北京三一重机公司法务部部长李德伟对记者说,“由于铁路工程缘故,用户没有工程做,加上欠租金费,所以借产品质量问题,意图将机器退给三一,以还贷款及欠款。”
若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为何北京三一重机曾经承诺用户对SR250旋挖钻机进行退货?双方说法相差甚远,究竟孰是孰非?
提供维修资料等同泄密 用户维权疑遭三一恐吓
2012年1月3日,记者见到了赵云鹏及其合伙人。时至今日,他们在维权路上已经走了近半年时间。他们翻着顺丰速运的邮递单,向记者数着那些递出去但是毫无音信的求助信,他们其实也并不确定这些人是否能够收到。
赵云鹏在三一重工的官网上,看到管理团队,分别将求助信发往集团高管,包括:三一重工董事长梁稳根,三一集团总裁唐修国,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三一重工执行总裁易小刚,三一重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毛中吾,三一重工高级副总裁周福贵、袁金华、赵想章。除此之外,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程桦也列入送达范围。然而,求助信犹如石沉大海,回声难觅。
一张张车票及邮寄单,见证着赵云鹏同杨恒健一行人的奔波。近半年时间内,他们多次与山东省章丘市三一6S店总经理张新秋面谈,反而给消费者扣上“莫须有”的罪名,认为“其由于经济不景气,意图将损失转嫁给三一”。用户对这一“碰瓷”说法,极为不满,称“这不仅是不负责任,更是对我们人格的侮辱”!
据董树民介绍,三一重机山东章丘6S店雷云云以“维修次数太多,不敢交给用户”为由,不予提供报修记录。当用户要求雷云云提供相关书面材料时,雷云云表示,按照公司的文件规定,提供给客户资料按泄露公司机密处理。机器报修记录,用户对此拥有知情权,却被企业作为“商业机密”,事件的背后颇具讽刺意味。
最后在当事人努力之下,雷云云将报修记录以邮件形式转发给陈才(音)(山东地区营销代表),由陈才转发给当事人。据当事人说,6S店雷云云将报修记录提供给用户后不久,已经离开6S店,离开原因扑朔迷离,其真正缘由,我们不得而知。
2011年9月17日,赵云鹏一行人到达长沙,并约见三一集团董事长梁稳根的秘书彭甜,在听完当事者的描述之后,答应尽快给予答复,然而,至今受害者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北京、长沙,赵云鹏一行人约见三一集团不同级别的人,这场“独角戏”迟迟无法结束。
据董树民介绍,“2011年11月1日,北京市三一重机公司法务部部长李德伟打电话给我,质问我为何在网站上披露三一旋挖钻机的质量问题,并告诫我不要再继续胡闹,否则将通过法院、公安局逮捕以及动用其他社会力量对我采取措施。”
董树民告诉记者,对于李德伟的恐吓,他觉得越来越后怕,不得不写出一份《声明》,他在文中写道,“万一我有什么意外情况发生,希望家人或是朋友能够将今天的事情告知媒体及公安局,查明情况替我伸冤。”
三一重机的不作为及个别负责人的行为着实令人发指!赵云鹏一行人曾在人民网刊登《致三一重工董事长梁稳根一封信》,信中透露着期待“客观公平处理问题”的急切心态。百般求助无门之下,他们又在论坛里上发出了“重金悬赏100万誓向三一讨说法”的帖子。不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这里是否会奏效,且不论数字有多大,谁会察觉受害者在绝望之时发出的阵阵哀鸣?
正在工地的三一旋挖钻机遭强行拖走 疑与质量纠纷案有关
2011年9月17日,投诉人就产品质量问题与三一重机山东地区销售代表陈才(音)进行协商处理。协商录像显示:陈才(音)“好意”劝告投诉人并称,在合同内容方面都有利于三一重机公司,并且北京昌平区法院就是三一的法院,官司很难打赢。陈才的一番话让赵云鹏一行人不寒而栗。
虽知司法程序异常艰难,用户势单力薄,赵云鹏、杨恒健等人凭着对司法公正的期许,仍然决定依照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们还未接到昌平区法院受理案件的立案通知,从厦门工地就传来了“噩耗”:他们维权的最直接证据--“问题车”被强行拖走了。
董树民告诉记者,2011年12月26日晚上零时许,在厦门正常施工的SR220C旋挖钻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SR280R旋挖钻机被暴力抢拖;而另一台发动机报废的SR250旋挖钻机由于各种原因所幸未被拖走。想起当夜场景,赵云鹏、杨恒健为所在地工人捏一把冷汗,仍心有余悸。
在赵云鹏、杨恒健毫不知情的前提下,这种强盗式做法,意图毁灭证据,疑与用户去法院起诉三一重机质量纠纷案有关!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案情还没有结果。记者看到,《台海网》报道了旋挖钻机被抢当晚的详细情形:26日晚上零时许,十几个彪形大汉手持木棍,将两台旋挖钻机强行拖走;为了防止工地上看管人员报警,这些人抢走看管人员的手机,并将其控制在屋内长达四小时之久。
据悉,2011年6月,由于两台旋挖钻机均因频繁故障无法施工,无力支付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每月约30万的租金费用。承租人在未接到任何“解除合同”通知的情况下,康富国际租赁公司竟动用社会力量,用粗暴的方式将存在质量问题的机器强行拖走,此恶劣行径是否与北京三一重机有着密切关系,究竟谁是幕后元凶?
据赵云鹏介绍,康富国际租赁公司在抢走机器时,留下了一份针对SR280R旋挖钻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康富国际租赁如此嚣张,似乎“有依可循”,一切来源于《产品买卖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钻机被抢背后猫腻浮现 合同涉及霸王条款
2011年8月8日,董树民与张新秋洽谈时,张新秋直言不讳,“我不跟你们谈,我要通知银行追讨你们的欠款、滞纳金”! 赵云鹏、杨恒健给记者出示了《产品买卖合同》,SR250、SR280R两台旋挖钻机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购买,出卖人为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买受人为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产品买卖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如因本合同发生任何纠纷,协商不成的,则提交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第十三条规定如因迟延交货或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纠纷,均由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交涉或索赔;若承租人未按时足额向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出卖人接到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后,有权对承租人承租的设备采取停止售后服务、停机、拖机等措施,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如今,承租人赵云鹏、杨恒健因钻机质量问题与三一重机产生纠纷,康富国际租赁公司却违反《合同法》,强行拖走问题设备,并拒绝提供相应证据。
由此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不得不让人质疑其公平合理性。出卖人与受买人之间是否存在连带关系?
赵云鹏、杨恒健的代理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陈燕燕,曾经查询过两者之间的关系,她告诉记者,“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是北京市三一重工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原山东地区销售代表陈才(音),曾经透露过,北京三一重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都是非常有利与三一重机的。在此合同中,承租人将承担最大的风险,其中猫腻不言而喻。难道康富国际租赁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出卖人与买受人如同“父子关系”的现状,合同中诸多霸王条款将赵云鹏、杨恒健等承租人推入更加尴尬的境地。通过融资租赁形式购买机器的北京三一重机用户如同“砧板鱼肉”一般,北京三一拥有绝对话语权,当用户与企业发生纠纷,他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杨的遭遇不是第一个,更不会是最后一个!
【后记】
赵云鹏、杨恒健及其合伙人董树民告知记者“三一重机”的奇怪现象。自从2011年8月份开始维权,他们见证了三一重机频繁的人事调动。两台旋挖钻机出现严重故障后,承租人与三一重机工作人员不断交涉,先后有五位参与此事的工作人员被调往别处或离职。对于质量纠纷直接参与人的人事决策,是三一重工的惯用伎俩还是放烟幕弹来试图掩盖事实真相,引起人们一片热议……
北京三一重机作为三一集团的子公司,面对用户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百般刁难,面对媒体,完全否认用户手中的证据。无论优秀的个人、企业还是民族,必须具备敢于担当的勇气与魄力。而北京三一的做法与态度,实在令人汗颜!
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鲲鹏社记者 徐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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