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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村官倒卖村集体土地 疑非法敛财数亿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8/27         ★★★

广东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木京村村民委员会是木京村全体村民的自治组织。木京村村内有16个村民小组。全村人口2000多人。全村土地面积7600多亩,其中水稻田1600亩,耕地2000亩,山地4000亩。

  随着改革开放,当地政府规划建设新县城,木京村村民唯一靠农业生存的农用地将被征收,政府按征收土地总面积需给木京村村民生产生活预留安排土地。

  2004年7月25日东源县政府东府函(2004)168号《关于县城规划区村民保留点选址和生产生活用地安排问题的批复》,拟选定木京村民保留点1个,用地面积64528㎡;村民生产生活用地5处,用地面积116970.6平方米(分别为①10000㎡、②20000㎡、③10000㎡、④43419.0㎡⑤33551.6㎡), 五处土地位于东源县扶贫工业区, 四至为东至明鸿灯饰厂, 南至东源大道, 西至东源与源城交界线, 北至东源与源城交界线。对此,2006年3月21日东府函(2006)29号《关于仙塘镇木京村生产生活预留地安排的批复》确认(见两文件证据1)。

  以上第⑤处东源县扶贫工业区33551.6 ㎡(即第一期安排生产生活预留地), 除被河源军分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用地13070㎡,仍有19481.6㎡,市政府储备用地调整划拨给(原属源城区文昌路东边)木京村村民生产生活用地10505m2地块, 两地合计面积为19481.6㎡+10505㎡=29986.6㎡。总共,政府为木京村生产生活预留土地按排35万㎡,折合525亩。

  据村民举报,2005年5月以来,邱中武任仙塘镇木京村村主任至今十多年期间,他一直掌控着村集体经济和村集体土地处置权力,其专横跋扈,为所欲为。在协助政府征收土地管理活动中,利用职务便利,毫无顾忌,将政府给村集体生产生活用地,大肆侵吞并通过非法手段变更在自己老婆、子女和亲戚朋友名下,然后倒卖,从中非法敛财。甚至,还以村集体土地贿赂相关政府官员。

  法律专家表示,按《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村官邱中武应被立案查处,其在协助政府征收土地管理活动中,利用职务便利,大肆侵吞、倒卖村农民集体土地,涉嫌贪污数亿元,属职务犯罪。

  一.邱中武及家人侵吞集体土地非法敛财的部分证据线索。

  1、别墅(东源法院背后)占地面积2300㎡,建筑面积1000多㎡,价值约1亿元。

  2、商铺、酒店(205国道东源煤气库)占地面积824㎡,建筑面积3360㎡,价值约3000万元。

  3、市场(仙塘镇徐洞市场)占地面积2075㎡,建筑面积2075㎡,价值约1000万元。

  4、商铺、商住楼(徐洞工业开发区行政商业区)占地面积2000多㎡,建筑面积5902㎡,价值约3000万元。

  5、豪宅(源城区宝源桥世纪豪庭背后)占地面积300㎡,建筑面积800㎡,价值约300万元。

  6、商铺两套(县城仙塘大道滨江花园)400㎡,价值500万。

  7、豪车:奔驰;宝马粤P20028;凌志粤P20029。

  二、以村集体土地贿赂东源县民政局长刘伟忠。

  邱中武为了感恩使自己连任的民政局长,以价值百万元的近200㎡的村集体土地,4万多元贿卖。

  三、非法倒卖村集体生产生活预留地的部分证据及线索。

  1、河源军分区国防教育基地西边金石岭地段10505平方米市政府储备用地调整划拨给木京村作用村民生产生活预留地,2009年11月2日出卖给叶碧兰(邱中武妻子)、丘国强、翟伟遴等关系户,他们将地皮再转手倒卖。

  2、东源县扶贫工业区坐落在黄沙北边明鸿灯饰厂西侧的生产生活预留地20649㎡,全部出卖给44户私人用地,上述两块共近三万平方米又转卖给万绿春房地产开发商搞商住楼。

  3、河源军分区国防教育基地西边金石岭地段10505m2,市政府储备用地划拨给木京村(即新城东区西汽国防教育基地西边、文昌路东边、规划道路南边), 2009年11月2日邱中武出卖给其妻叶碧兰101.95m2、原村委干部翟宇军的侄子翟伟遴180㎡、丘国强180㎡ 等等多人, 再卖给万绿春房地产开发商从中牟取暴利。

  4、东源县扶贫工业区即明鸿灯饰厂西边20649㎡ 的生产生活预留地, 邱中武将原村委、村民代表的其他会议记录骗政府。事实证据是:① 配给村民的列册表,分别是2007年2月28日26户4547.64㎡、7户2060.41㎡、4户1332㎡和2007年2月20日7户1280.03㎡。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均在2006年1月1日,而县政府于2006年3月21日以东府函(2006)29号文作了批复,明显造假。② 将生产生活预留地出卖给44人的人员花名册分类是:木京村村民7人(其中纯属村民丘桂才1人, 其余6人均为村干部邱育标之父、之叔2人、邱中武主任堂兄邱中辉、亲弟邱中达、邱中财2人、原村干部邱日明侄女丘丽珍1人)。 其它37人不是本村村民,而是丘中武妻亲戚、其母亲戚、其二兄弟妻亲友和村干部亲友,还有县机关领导。

  5、县政府给木京村集体土地35万㎡,平均每人总体面积不足40㎡,邱中武已卖出土地面积达10万㎡。地点一,三口塘土地40000㎡建筑面积,地点二,新河大道丽江花园21300㎡,地点三,黄沙大道边23000㎡,地点四,文昌路10500㎡,这10万㎡地皮,价值3亿多元,丘中武等村官从中获取巨额暴利。

  对于邱中武等村官严重的贪腐问题,我们村民近十年举报未果,地方保护严重。苍蝇虽小,祸国殃民!无奈之下,我们再次向中央纪委、最高检举报反映,请求依党纪国法监督立案查处地方十分猖獗的苍蝇贪腐窝案,打击村官在政府征地中的职务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

 

 

文章录入:翱翔蓝天    责任编辑:lan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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