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房产证,尴尬了谁?
近日,在达州当地网络论坛上,一篇反映“达县房管局办理的房产证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假证”的帖子引起市民关注。目前,检察院已对此事立案侦查,当事人已被控制,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2月12日 人民网)
作为国家工作机关,竟然能够作出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简直是和百姓、和社会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房管局表态自己没有责任,责任都有唐某担当,真让人觉得很滑稽。相关领导的推脱责任,让人不寒而栗,领导干部本应该有的担当去了哪里?是不敢负责任还是怕负责任,恐怕两者都有,最主要的或许是想撇清干系,全身而退。
新一届领导上台后,狠刹“四风”,想必这让那些心中有鬼的人担够了惊、受够了怕。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假房产证,负责领导也是脱不了干系的,让办证人员一人负责,也就是想把自己抛在一边。这样的应对,肯定是要受到指责和唾弃的,作为主要领导人,一个单位的大小事物都负有或多或少的责任,这样的推卸责任,怕是让人不想怀疑都要怀疑。办证人员作为工作人员,代表的也是国家职能部门办事,他一个人也是负不起、负不了这样的责任的。
荀子说过:“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本身就应该具备这种素质。不应该屡屡被报道出这样的“乌龙”事件,一点点消磨掉社会大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不管是处于哪个工作岗位,都应该公正廉洁,不想总想着揩油、捞财这类的事情。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够本真原则办事,相信政府不用打开窗,阳光也能照射进来。
有错改之,无则加勉。这是我们常说的一句话,面对假房产证,达县房管局不但没有站出来主动承认自己的工作失误,领导还推卸责任,实在是不该。积极应对,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想办法弥补错误,这才是应有的态度。作为公务人员,要敢于主动承担责任,特别是自己经手办的事情,即使是有问题,也不应该逃避亦或是推脱,敢于负责才是公务人员应有的态度。
假证,听起来就是让人觉得不正规的事情,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贴着小广告办假证的,但这反复出现在政府工作力,让人举得似乎是一种嘲讽。这到底是让持证人很尴尬还是领导或者政府尴尬?相信人人心知肚明。
新闻链接作 者:夏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