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消息,方舟子昨日发文章称,朝阳区法院已对其起诉周鸿祎造谣一案做出裁决,周鸿祎被判赔偿其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
方舟子在文章中称,法院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不赔偿精神损失和律师费。同时,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
方舟子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进行质疑称:“但是判决书又列举周鸿祎的辩护词,声称他是‘回应原告在先的侮辱才发表的言论’、‘对原告的质疑是完全合理的’,反复说没有侵权,哪有一丝歉意?同样是造谣我收黑钱抹黑360,相同的案由,海淀法院判决奇虎360道歉10天赔偿5万。中国不同法庭用的是同一部法律吗?”
据了解,事情起因于2012年10月在360搜索刚刚上线不久,方舟子公开宣称“360安全浏览器不安全”,随后周鸿祎在微博上回应:“方舟子目的都是趁立足未稳要灭了360搜索……”并转发”一些所谓的‘打假斗士’,抹黑360浏览器,试图以此遏制360搜索的发展”等言论。
方舟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周鸿祎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20万元。此案于2013年10月在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但当庭未作出宣判。(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