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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泗县出动警察强行征地   程序被指违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7           ★★★
安徽泗县出动警察强行征地   程序被指违法
 
文图/姚征亿
 
镇政府的通知
 
公示表
 
无奈的韩桂英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草沟镇官塘村居民韩桂英反映,因修高速公路需要征用土地,还没有签署任何征地补偿协议,当地政府即组织几十名警察出动挖掘机强行将两棵大杨树连根拔掉!同村60多岁的邻居甚至被强行扣押在警车里,直到把树伐掉才予以放人。
 
    交通局指挥警察伐树
 
    韩桂英称,“徐明高速公路”贯穿本村时建人机通道,需要征用自家半亩地,没看到征地公告,也没看到补偿公告,更没有任何单位与其签署征收协议。
 
    “这半亩麦地按照啥补偿标准,我到现在都不知道!”韩桂英表示,修高速公路是好事,应该支持,但政府征地补偿更应该公开透明。
 
    韩桂英的女儿了解事情后,便向安徽省信访局进行反映。2013年11月20日,徐明高速公路泗县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向韩桂英下发了“受理告知书”,2013年11月23日作出了“答复意见书”。
 
    该“意见书”根据宿州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与徐明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第一号《会议纪要》,对组织拆迁以及拆迁范围控制等问题进行了答复。
 
    而就在“意见书”答复的当天,当地政府出动30余名警察、指挥120急救车以及大型挖掘设备浩浩荡荡开进官塘村,不由分说把韩桂英家两棵大杨树连根拔起,随后又将同村李祥亚家的20棵树伐掉。
 
    这些警察在泗县交通局副局长张登银的指挥下,一边拉开警戒线,一边把李祥亚60多岁的妻子强行扣押在警车里,直到把树全部伐完,才将人释放。
 
    警察参与强征遭质疑
 
    针对警察介入征迁事件的质疑,草沟镇派出所所长予以否认。草沟镇政府周平镇长和草沟镇派出所葛树森所长均称“只是协警维护现场”,而当地村民则不予认同。
 
    韩桂英回忆说:“那天来了七八十人,还有120救护车,把我家两棵大杨树用挖掘机挖倒了。另一家有20多棵树,警察还拉了警戒线,当时有很多围观的群众都看到了。”
 
    韩桂英的说法得到了其他村民的印证。村民说,当时来村里有几十人都穿着警服,老百姓无法辨认谁是协警谁是警察。“老百姓也没见过这阵势啊,呼啦一下来了几十个警察,还拉警戒线,老百姓都吓傻了,谁敢靠前啊!”
 
    韩桂英称自己不会用手机拍照,没有保留现场的照片。据了解,该村年青的村民大都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老人有的连手机都不会用,更别说拍照取证了。
 
    该镇派出所葛树森所长在与韩桂英女儿交流时坦承,政府拆迁现场,记者要是拍摄连设备都给没收了。葛所长说:“我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的话,比如说,就那天(指伐树当天)我去的话,发现有摄像啊、拍照啊,肯定要把设备没收了,不准报道的!”
 
    葛所长的表态让人感到万分诧异:既然是依法执行公务,为何害怕拍照摄像呢,莫非是打着“执法”的旗号干一些见不得阳光的勾当?
 
    当地政府涉嫌程序违法
 
    据资料显示,“徐明高速公路” 为北起江苏徐州,南至安徽明光市的全封闭、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其中安徽路段由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投资建设,2010年1月份在宿州市泗县长沟镇开工。“徐明高速公路”穿越泗县境内长43.429公里,涉及4个乡镇16个行政村,涉及拆迁户110户,拆除各类房屋17670.68平方米。
 
    韩桂英家房子的外墙上至今还保留一份“公示表”和镇政府的“拆迁通知”。
 
    在这份没有注明时间的“公示表”里户主签字一栏,李祥亚、韩桂英两家并未签名,而草沟镇政府的通知则称“征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已打卡到位”,要求被征地户于2013年11月22日前自行将被征地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清理完毕,否则后果自负。
 
    该镇派出所所长葛树森表示,高速公路征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把老百姓的地量好以后公示出来,直接把钱补到账户就行了。镇长周平也称,高速公路没有动工前,当地政府就开始宣传、公示了。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调研员阚鹏介绍,“徐明高速公路”属于重点工程,涉及征地补偿都是公开透明的,一般不会出现程序上的问题。阚鹏表示,为了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负责,将尽快安排负责土地监察的同志予以核实。
 
    2014年1月2日,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回复称,泗县国土资源局已对相关反映问题作了调查,“徐明高速公路”项目经过安徽省人民政府2010年437号文件批准,征地事宜已作出公示,补偿款也已发放到位,韩桂英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表示,“公告肯定有的,这些程序缺一不可,泗县国土局已安排人员到韩桂英家走访,但没找到她本人,听说韩桂英搬到北京闺女家住了。”
 
    而韩桂英则对国土局的说法予以否认:“我最近天天在家,没有一个人来找过我,那是国土局的人说瞎话骗人的,我也从来没看到过政府的公告。”
 
    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学硕士、北京资深律师项宏峰解释,政府征收土地都应当履行法定程序,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逐步实施。
 
    项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农民对征收土地及安置补偿存在异议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果当地政府不履行合法程序进行公告,无疑剥夺了被征地农户的听证权利,更无从谈起听取农民的主张和意见了。
 
    北京知名律师怀自杰指出,泗县政府组织几十名警察参与征地是国务院明令禁止的行为,派出所所长葛树森所说的“高速公路征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更是无稽之谈!(文图/姚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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