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案例新形式-浅析近期互联网及电话违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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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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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警方日前破获全国首例利用电话通讯录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通过各种手段购买、获取各个单位、各系统的电话通讯录以后,随意拨打电话进行威胁、恐吓,并发送近亿条信息,涉及全国30个省市,受害者达千余人。
2013年以来,黑龙江省警方接到多地群众报案,称受到电话恐吓,对方向其敲诈勒索钱财,其中数名受害者电话不敢开机使用,甚至有受害者躲避至外地。案发后,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日前在北京市怀柔区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经过深入调查,专案组又将其上游非法出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至此,成功破获了全国首例利用通讯录获取公民信息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在网上或旧物市场上购买到的通讯录等公民个人信息后,拨打受害者电话后,直呼受害者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自称是“黑社会”成员,表示受害者得罪了人,其受雇佣欲对受害者进行伤害,如果想“平事””就给兄弟们拿点钱。部分市民出于恐慌心理,于是便给犯罪嫌疑人汇款以求“息事宁人”。
临近年关,网络敲诈案件也进入高发期,浙江警方日前接到某公司报警,称其网站及天邑珠宝等公司专有名称,遭遇自称“受害者”在互联网公众论坛上进行诽谤和损坏名誉,然后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藏身外地,通过互联网发布大量针对性信息,导致该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受到影响,警方通过公司负责人提供的短信及通话记录发现,犯罪嫌疑人采取网络造势和线下人身威胁的手段进行胁迫,对受害公司进行大额勒索。据了解,目前白银现货、电子商务、购物网站等企业是该案件高发领域。 警方分析犯罪嫌疑人实施此种敲诈勒索犯罪屡屡得手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制造紧张情绪,诱导群众受骗。嫌疑人拨打电话时,往往说自己就在其周围,或是同一个城市,或是当地某个地标性建筑物附近,让受害者感觉危险就在身边,制造出随时都有可能受到威胁的假象,趁机实施敲诈犯罪。二是编造恐怖信息,降低防范心理。针对公民信息中的职业、身份等特征,编造出群众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事情,引诱受害者自认为真的因得罪同行、熟人等。例如,嫌疑人针对医护人员,就编造出“你做的手术挺好啊,让我兄弟多遭了不少罪”等具有职业特点的恐吓信息,诱骗当事人信以为真。三是夸大犯罪事实,虚构可信空间。在缴获的公民信息中,有大量群众购车、购物的数据。嫌疑人实施敲诈勒索时,说出当事人车辆的牌照号码、车型等特征,以不给钱就砸毁当事人的车辆作为教训等进行要挟。
为此,公安厅刑侦总队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妥善处理涉及公民自身信息的通讯录、联络手册等,不可一扔了之,提防自己和亲友的信息泄露到不法分子手中,滋生敲诈、恶意推销等犯罪。如接到冒充“黑社会”、“领导、受害人”等实施敲诈、诱骗钱财的电话后,不要慌张,保持稳定情绪,积极进行核实,并拨打电话进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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