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3年10月20日讯:据死者家属强烈反应:2013年7月12日22:30分左右,辽宁省鞍山市的高速路上发生了一起导致三死两伤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然而就是这样一起高速管理部门未尽及时清理路面和管理严重失职的责任事故,却时隔近四个月死者家属至今没有得到赔偿!据当事人介绍,这是鞍山高速管理处、鞍山高速交警支队当值人员不作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希望新闻媒体早日介入,如实报道,公告天下,引起有关单位和领导高度重视和全国广大网民的鼎力支持,尽快还受害者家属一个公道。
条石洒落酿惨祸
2013年7月12日22:30分左右,夏广波驾驶自家吉EF2969马自达轿车由鲅鱼圈返回吉林通化途中,在行驶到鞍山路段93km/h,路面突现大量条石(公路两侧用的马路牙子),因夜间视线只有50米左右,所以当看见条石时,而且条石占据了整个一、二、三车道,在采取紧急刹车措施后,仍不可避免的和条石发生碰撞磨擦,并导致车辆发生火灾爆燃,事故造成驾驶员夏广波重度烧伤,副驾驶李树林轻度烧伤,后座于博(23岁)、于浩(28岁)、赵珍(29岁)三人活活烧死在车内的人间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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