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3年11月15日消息:据相关人员强烈举报: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商人、菏泽华泰公司,法人:蔡明杏,不按《协议》行事,背着菏泽市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欺骗勾结有关部门个别领导,在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编制一些虚假材料文件,将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菏泽市人民南路西侧宗地编号为010505-047面积6564.3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了华泰公司。致使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到严重损失,菏泽市人民路西侧约10亩土地空置达6年之久,严重损坏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权力、利益和名誉。 事件回溯——引狼入室受其害: 菏泽市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02年通过竞拍,依法取得了047号宗地,面积6564.3平方米,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丹阳办事处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005年元月份经丹阳办事处有关领导介绍,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司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蔡明杏成立的华泰公司协商,达成《项目合作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但华泰公司背离协议初衷,协议规定华泰方投资25%后,由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此地块划到华泰名下,但华泰方不按《协议》行事,背着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欺骗勾结有关部门个别领导,在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编制一些虚假材料文件,将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菏泽市人民南路西侧宗地编号为010505-047的土地转让给了华泰公司,根本不是像文中所说:2005年7月6日两家公司同时向菏泽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由于华泰公司的不仁不义、投机取巧、利用不正当手段的行为,引起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质疑,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得不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被华泰公司违法违规转走的土地。 虚假证明加关系致奔腾公司有冤难伸: 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自己的合法权利。裁定结果都是有原因有背景,第一次在开发区法院,是由于蔡明杏与市开发办伪造的“证明”,以诉讼时效过期三个月为由驳回了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市中院也正是由于伪造的“证明”,以诉讼主体不对为由驳回了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诉讼主体后,市中院又以“证明”为由不予立案。山东省高院也是由于有政府公权力性质的“证明”,使我们不得不主动撤回了诉讼。 弄虚作假 隐藏目的——抽逃资金、携款出逃: 对华泰公司向法院提供的材料和“文件” 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现其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其公司以虚假注册、抽逃资金。法人蔡明杏2007年12月被牡丹区公安局经侦科羁押,后交4万元保释金被取保候审,市工商局以蔡明杏虚假注册进行七万元的经济处罚,诉讼期间并发现蔡明杏持骗取的土地证到建行抵押贷款,想携款出逃,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知道此事后立即汇报市检察院,被检察院制止。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山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省检察院批复由菏泽市检察院查办,市检察院调查后已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详情和意见,为国家挽回巨额资金。 希望能够早日还原事实真相 早日讨回公道: 在法制的中国,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刚刚落下帷幕,深信一定会找到伸冤之处,党和政府一定会明察秋毫,还原事实真相,使不法之徒早日绳之以法。希望当地有关单位和领导严格对待,严厉查处,尽快退还当事人合法权力,净化社会不良风气,还当地老百姓一片蓝天。 以下是反映人的联合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