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城关镇书记农村建豪宅 村干部私分征地款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8 2:23:0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jxpjxp
 


礼泉县城关镇书记刘建新的豪宅从后面看上去气势冲天,和周围的村民房天地相差。



豪宅前后两排,还有一个大大的院子。

    礼泉县城关镇党委书记刘建新在农村老家所建的一座豪宅,在当地不但被老百姓议论纷纷,且俨然成为了一个新农家风景点而被群众奔走相告前来参观。在此背后,又牵连着一件被镇政府长期压着不处理、不报司法机关的村干部私分数十万元征地款案件。

    农村豪宅成了一道风景

    走进礼泉县史德镇王都村,这个看起来并不富裕且显得有些贫穷的小村,连村口和村里的部分路面都还是土路。但是,顺路往北走进来,远远就能看见一座高大宏伟的建筑。这是一座现代和西北古典风格相互结合的住宅。分前房后房。前房为单层4间;后房挺拔,大雁背式的屋顶,两边飞檐走壁,看起来像三层,其实是两层楼。高大的围墙。前后各树立有一尊雕有红色文字的风景石。西侧围墙下是一排冬青树风景林带,大门口石台阶上左右立着两个雕工精美的卧狮、伏龙石雕。木质大门镶有数排数十个拳头大的铜门铆钉。向外的窗口上方架着空调机。院子里几根大圆柱格外醒目。

    有村民告诉记者,方圆几十里都找不到这么好的房子。已经成了他们这里的一个风景了。村民们除了羡慕还是羡慕。平时也不见有啥人住,主人也是偶尔回来一下。2008年盖房的时候有许多人来帮忙,很热闹。房主刘建新在外当书记,有能耐。他在家排行老二,上有一个务农的哥哥,下有一个当交警的弟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说,楼板、砖、水泥沙石等等,在建设时就有人给送来了。工程竣工在县城外贸宾馆请客时,光收礼现金就收了12万元。有搞房地产和建筑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讲,这座豪宅按照2008年汶川地震前后建材大涨来算,光建设的工费就应该在30万元左右。建材、装修等有70万元左右。也就是说,这座豪宅造价近百万元。

    城关镇书记承认房子很扎眼

    12月14日,在礼泉县城关镇党委书记办公室,记者见到了镇党委书记刘建新。

    关于建豪宅问题,刘建新坦率地告诉记者,这所房子盖得是有些“扎眼”。2008年大地震后,老家的两间房子有些损坏,就决定新建。建房花了40万元左右。自己借贷近30万元。没有收受建材和工费的情况。事后在县外贸宾馆是请过客,但没有收12万元礼金。收了一些礼炮。

    这样的房,在目前,在整个礼泉县属于什么档次呢?刘建新说:很高档!为什么会建成这样?他说,当初盖房时他想的有些简单,还和匠人讨论是否再盖个地下室。盖着盖着才发现这件事不是个简单事,很麻烦。钱是硬头货,建材也都运回来了一大堆……房子现在是父母住,自己有时偶尔回来住一下。自己的家和房子都在咸阳市区。

    村干部私分征地款

    刘建新盖农村豪宅一事,是由一件城关镇永平村征地和数十万元征地款被村干部私分,至今责任人未被追究、钱未完全追回、村账务不公开引起的。

    2008年2月份,陕西省公安厅戒毒康复中心项目工程在礼泉县城关镇永平村征地126.9225亩,各种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共计512.4613万元,如数给了永平村。但是,在给村民分配时,出现巨额空挡,对不上账。村民选出几名代表查账时,又发现还有一份征地补充协议,协议说是给群众改善灌溉和水利设施,一次性给村子20万元。但是村民未见分文。经查,原来村里5名村干部说这笔钱是土地部门给他们的报酬。已经被私分了。代表们立即给上级领导和县、镇政府上访、告状。

    事发后,礼泉县城关镇政府追回了被私分的13.5万元,其余资金不见踪影。这期间有传言说村干部还把部分钱给了镇书记,导致此事已经触犯了刑律而未被追究,钱也追不回来了。村民代表又开始了上访投诉。但至今没有结果。

    城关镇压下了刑事案件

    记者看到了一份2009年4月8日的一个会议记录。

    这是一次由刘建新主持的关于永平村征地的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县公安局领导、县国土局领导、镇政府领导和村干部、村民代表。会上,刘建新要求,群众的钱一分不能动,村干部要在周五前将分走的20万元交回镇政府,并由镇政府张镇长负责接收。

    事实上,城关镇政府最后只收回了13.5万元。

    从时间上看,这份《补充协议》是在2008年9月4日签订的。协调会是在2009年4月8日开的。这中间的时间长度是7个月。也就是说,这笔钱被村干部拿走的时间在半年左右。

    对这件事,刘建新的解释是,这笔钱据说当时口头上国土局说是给村干部的报酬。最后有正式协议,但写的却不是报酬。5名村干部一人分了2万元。这种行为到底是私分还是贪污,他们不好说,也不好定性。但是肯定不对。这5人中,有一个人得了重症死了,身后还欠了不少债,2万元也就不好要了。其余4人最后退回了现金8万元,另有3.5万元也追了回来。村干部还交了些支出的票据。这样算来,不算那个死了的村干部的钱,还剩2万元没有追回。钱目前在镇政府的专户上存放。

    面对这样的事,村干部的行为是不是已经触犯了刑律?镇党委和镇政府的行政行为能否代替国家的法律来处理?是否应该移交司法部门?刘建新说,当时是县领导的意见,几个部门也开会研究的。行政上目前也没有作出任何处理,事情暂时还放着呢。

    永平村的村民在等待一个公正的结果尽快出来。见过豪宅、知道豪宅的人也在期待豪宅背后到底有没有其他文章?鲲鹏社也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鲲鹏社 记者 杜晓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