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丰宁一风电项目“未批先建” 并网运营两年多才补办用地手续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3/19 18:08:03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河北丰宁一风电项目“未批先建” 并网运营两年多才补办用地手续
 
近日,有群众反映,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一期65.8兆瓦风电场项目,在未取得正式用地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并网发电并商业运营超两年,直至2025年12月29日才完成省级用地审批,涉嫌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发社会对新能源项目合规建设的关注。
 
据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位于丰宁满族自治县外沟门乡,由承德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中国电建河北工程公司承建,项目总装机容量65.8兆瓦,共安装16台风电机组。梳理项目建设时间线发现,其审批与建设时序存在明显违规“时间差”:2021年,项目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并经承德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批复;2022年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当年便完成风机基础施工、机组吊装及配套线路建设等全部工程;2023年1月,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投入商业运营。
 


而该项目关键的建设用地批复,却滞后两年多才完成审批。2025年12月29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用地批复文件,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9943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用于该风电场项目建设。这意味着,该项目从开工建设到并网发电、商业运营的全过程,均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状态下进行,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行为。
 
针对此事,法律专业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农用地,必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未获批准不得占地建设;第七十七条明确,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将面临退还土地、拆除或没收建筑物、罚款等处罚,相关责任人还将被依法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自然资源部明确要求违法用地需遵循“先处罚、后补办”原则,严禁“以补代罚”,即便后续补办用地手续,也无法改变此前违法占地的事实。
 
新能源产业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更应严守合规建设底线。专家指出,新能源项目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先批后建”要求,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全部手续办结前,严禁擅自开工建设。相关企业需强化法治意识和合规经营理念,主动对接监管部门完善审批流程;自然资源、能源等监管部门应加强项目全流程监管,对“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保障新能源产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截至发稿,针对该项目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立案查处、是否落实罚款及整改措施等问题,相关部门尚未作出公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