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报废汽车龙头企业无措施拆解汽车 肆意售卖报废汽车发动机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8/21 14:59:14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河北省报废汽车龙头企业无措施拆解汽车 肆意售卖报废汽车发动机
近日,央视《财经调查》曝光一起“江苏省连云港市一汽车产业园中多家商户违规拆解买卖报废汽车”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记者随即到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单位——石家庄市庆海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庆海物资公司”)调查,调查发现,庆海物资公司贮存场地、拆解场地未做防渗漏处理,另发现该公司长期买卖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

 

庆海物资公司大门
资料显示,庆海物资公司经营面积40000平方米(约60亩)、营业面积133400平方米(200亩),年回收报废汽车近8000辆,拆解能力6万辆。长期位居河北省内报废汽车回收行业之首。曾多次荣获省、市有关部门表彰。
报废汽车配件随意销售
8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内的庆海物资公司,以购买汽车配件为由,预进入厂区,其保安告知记者需要由厂区内员工来门口接待方可进入,记者随即拨通相关人员电话,接待入场。在拆解场内由记者自行拆解配件后,无相关人员对所拆配件进行标注“报废汽车回用件”,向相关负责人付款即可离开厂区。
另有相关知情人士称“该企业长期对外销售报废汽车拆解件,其中包含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但购买其五大总成需通过中间人介绍购买,企业对陌生人购买配件防范心较为谨慎”。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贮存区疑造假 无环保设施拆解汽车
8月10日,记者走进庆海物资公司厂区发现约5000辆报废汽车堆积在厂区西侧贮存区,只见贮存区内杂草丛生,报废汽车直接堆放在水泥地上。现场看到厂房内地面均为水泥地面未做防渗透处理,其水泥地面切割缝内土壤已成黑色。位于厂房内南侧拆解场内工人正在紧张施工,拆解场内地面呈黑色且伴有木屑。拆解场内共设有6个工位,其中4个工位在工作区底部铺设约8mm钢板,另2个工位底部为水泥地。位于钢板上报废汽车不时有防冻液、机油等液体漏出并流出钢板区域,直接流入水泥地面。其中不时有部分工位会采用气割设备对汽车部位进行分割,未见气体回收设备。

 

工人使用气割设备

 

拆解场工位
位于厂房南侧建有一排6间灰白色彩钢房,悬挂危险废物暂存间,大门紧闭,另有部分彩钢房门口悬挂衣物,疑似为驻厂员工宿舍。另悬挂危险贮存分区标志牌引起记者怀疑,其悬挂标志牌中显示记者位于废活性炭贮存分区和尾气催化剂贮存分区中间,但记者实际位置为拆解车间和污染控制区中间道路。另污染控制区南侧实为河北天速地板科技有限公司。另未发现该厂区内污水收集池等设备。

 

庆海物资公司厂区航拍图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中5.2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厂区内功能区的设计和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c) 作业区应具有防渗地面和油水收集设施,地面应符合 GB50037 的防油渗地面要求;
5.4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做到雨污分流,在作业区内产生的初期雨水、清洗水和其他非生活废水应设置专门的收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内应按照 GB/T 50483 的要求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
6.1 传统燃料报废机动车在开展拆解作业前,应抽排下列气体及液体:燃油、发动机油、变速器/齿轮 箱(包括后差速器和/或分动器)油、动力转向油、制动液等石油基油或者液态合成润滑剂、冷却液、 挡风玻璃清洗液、制冷剂等,并使用专用容器回收贮存。操作场所应有防漏、截流和清污措施,抽排挥 发性油液时应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吸收拆解区域内的挥发性气体。防止上述气体及液体遗撒或泄漏。
《GB50037-201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中3.7.1 受机油直接作用的楼层地面,应采用防油渗混凝土面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宜设置防油渗隔离层;有较强机械设备振动作用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应设置防油渗隔离层。
3.7.2 受机油少量作用的底层地面,宜在水泥类整体面层上涂刷具有耐磨性能的防油渗涂料。防油渗涂料可采用聚合物砂浆、聚酯类涂料或混凝土密封固化剂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