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价值3亿多元资产的《民事裁定书》迟延送达4个多月 河北省安平县一开发商被无形巨手掐住脖子濒临破产边缘 2021年4月底,河北银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到银行、房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时发现,他们公司的所有银行帐户(4个)被冻结,241套住宅楼(其中100套已经预售)、多套商业门店、一幢商业楼房被查封。一场灭顶之灾毫无征兆地席卷而来,银贵公司瞬间陷入瘫痪状态。
3亿多元资产被查封、冻结 银贵公司董事长张贵波说,后来,他们才了解到了,是衡水市中级法院查封了公司的不动产、冻结了公司的帐户,查封、冻结的资产价值3亿多元。
公司被剥夺了知情权、复议权 张贵波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可是公司迟迟没有收到衡水市中级法院的通知。这无形之中剥夺了他们的知情权、剥夺了他们对保全裁定的复议权。 诉讼保全《民事裁定书》迟延送达4个多月 张贵波说,立案庭、执行庭、主审业务庭,他们多次到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询问,才得知是由于与袁印宗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法院在2021年4月25日做出了诉讼保全《民事裁定书》【(2021)冀11民初38号】,并交付立即执行。 张贵波说,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奔波,4个多月过去了,直到2021年9月8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才向他们公司送达了诉讼保全《民事裁定书》【(2021)冀11民初38号】。他们次日就向法院提出了复议申请。
超标的查封引发公司走向破产边缘 张贵波说,公司与袁印宗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总标的为1.1亿多元(已支付8418多万元)。衡水市中级法院查封、冻结的他们公司资产价值多达3亿多元,明显属于超标的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法发(2019)35号】第4条明确规定:严禁超标的查封。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坚决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 张贵波说,从2021年4月底开始,公司的银行贷款、税务缴纳、工程结算、工资发放等业务被停办,预售商品房不能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经营业务已经停止。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超标的查封引发公司走向了破产边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