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藁城区兴安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上演虚假招标 近日,有群众反映,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留章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金额约70余万元,在没有招标的情况下,工程在三个月前就已经施工,目前已基本完工。可是在本月16日又在政府交易网上补发招标信息,这样先施工后招标的操作,属于典型的虚假招标行为。 接到反映,记者前往实地调查了解。在留章村记者发现,进村的道路已经加宽,整个村的墙体也都粉刷成了米黄色,主要街巷也做了硬化。据村民讲,“我们村的墙体粉刷已有3个多月了,进村道路加宽和街巷硬化也完工一个多月了;你看路边刚挖好的坑,说的正准备种树呢。”
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上留章村发布的招标信息显示共四条招标信息,11月16日公布了3条,即:藁城区兴安镇留章村外墙涂料工程竞价公告;藁城区兴安镇留章村便道砖工程竞价公告;藁城区兴安镇留章村村外道路加宽及围村路铺砖工程;开标日期为11月26日。11月18日又公布了一条藁城区兴安镇留章社区环境提升绿化工程竞价公告。开标日期为11月29日。
从以上内容不难看出,留章村公告的这几个招标项目,很显然是施工在前后招标在后。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该项目招标流于形式呢?招标负责人秦月会(村支书)称,“多年来,我们村的环境一直是脏乱差,道路狭窄不平整,村内墙面乱涂乱画严重,前段时间区里领导经过我们村,发现了我们村整体环境脏乱差,给我们提出了要求,让我们尽快整改,所以我们是按照区里的要求开始施工的,由于时间紧张,所以只好先施工后招标。而且镇里领导也知道这件事,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支持。”之后,镇里一位姓孙的包村干部,也向记者证明确实知道这项工程,为此还开会研究过。 根据招投标法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关系到招投标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关系到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的形成,关系到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优质高效廉洁推进。虚假招投标行为的存在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因此必须对其表现形式有深刻的认识,在实施招标投标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政府监督管理的职能,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逐步根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出现的虚假招投标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