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沂市临港区团林镇朋河石村村民陈希涛、陈淑烈、陈希向、陈希明、张磊等多位村民联名举报该村村两委成员在村支书陈淑青的带领下,涉嫌抱团贪腐的问题。虽然他们多次联名到区纪委、市纪委、省纪委等部门反映,但是至今没有任何处理结果,村支书陈淑青在村内公然宣称“这是省里的重点工程,谁愿意告就随便告,我不怕!”
村民陈希涛、陈淑烈、陈希向、陈希明、张磊提供的举报材料内容如下:我们是临港区团林镇朋河石村民,现在向各级纪监委反映我村在征地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以及村支书陈淑青为首的村两委成员涉嫌贪腐的问题。
一、2019年7月份开始征地,在征地之前没有发布征地公告,向村民告知征地情况、征地范围、征地面积、征地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方式和征地用途等;
二、没有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意见,组织村民代表进行听证。村两委就安排人员组织丈量认证,连征地协议都不签;
三、赔偿不到位,茶园每亩每年的经营收入在3万元左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偿标准的计算应该按照征地前三年收入的平均值进行计算,而村委只给我们按照每亩7500元进行赔偿。同在一个乡镇的李家桑园村,每亩茶园的补偿标准是2.5万元,同是一个乡镇,为什么补偿标准不一样?
四、不顾村民强烈反对,强行征用村民土地。因为补偿价格太低,且给村民的补偿标准与给村两委成员的补偿标准不一样,引起村民的不满,近200户村民拒绝在征地协议上签字,镇政府和村两委就将征地补偿款打到村民小麦直补款的银行账号上,将土地强行征用。
五、村两委成员利用征地机会弄虚作假,抱团贪腐。
1、村支书陈淑青同一块土地,去年修建高速公路时已经进行补偿,这次征地又赔偿一次;
2、支部成员陈玉仁在二胎放开之前,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三胎,至今未做处理,这次征地,又在地亩数上弄虚作假,被上访村民发现,陈玉仁因此大骂村民,态度十分恶劣;
3、村委成员陈飞,支部成员陈祥、陈常钢、王全海,村会计陈伟诚,村民组长陈淑荣、陈玉金等在这次征地过程中均存在地亩数造假、果树数造假等诸多问题,涉嫌贪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曾逐级反映到有关纪委监察委,但是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回复。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到山东省纪委去反映情况,不料还没有到省纪委,就被镇政府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将我们强行接回,把我们接回来以后就不理不睬,对我们反映的问题至今未给答复。倒是村支书陈淑青在村内公开宣称:“这是省里的重点工程,谁愿意告就随便告,我不怕!”其他村两委成员则纷纷造假,试图掩盖贪污罪行。
律师说法: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程序分以下几步走,1、建设项目确定;2、土地征收申请;3、对土地征收申请的审查;4、批准征收土地;5、征收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登记;7、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8、征收土地公告办法;9、听取被征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10、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方案;11、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和解决;12、支付征地各项费用;13、被征地人交出土地或者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镇政府和村两委在我村的征地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纪的地方,且村两委成员涉嫌抱团贪腐。因此,我们请求媒体对我们反映的问题进行追踪报道,希望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安排纪委等有关部门对我们反映的问题进行彻查,还村民一个公道,我们也愿意对我们以上反映的问题负责,如有不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因工作不利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