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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8/14 21:52:36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媒体人因反腐败被拘留35天,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和诬告陷害

2016年6月16日,港鹏文化传媒的赵先生,因调查了解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许春艳、谢花富腐败的事实真相,遭到了包括张艳会、许春艳、谢花富等人的疯狂陷害,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被赵伟忠、刘伟等人以莫须有罪名拘留35天,随后又被强制措施一年,赵先生的身体和精神受到了严重的创伤,给家庭和公司经营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赵先生为反腐败付出了沉重代价。

第一:腐败分子遇到媒体了解真实情况就阴谋诬告陷害.
赵先生收到读者反映,听到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许春艳向刘女士刁难、索贿的录音,同时也听多个其他厂家的录音,就是许春艳索贿及腐败的问题,其中谢花富发的短信内容为:“请一定要放我一马”,而且让带着证据去海林找谢花富,再由纪委出面调查。基于种种许春艳和谢花富腐败迹象,赵先生打算实地核实,于是2016年6月16日,赵先生来到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会议室,随后就被马上赶来的办案人赵伟忠强行带到海林第四派出所,当天就遭到张英会、许春艳、谢花富的联手陷害,先诬告赵先生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再诬陷赵先生妨害公务,赵伟忠、刘伟等人违法办案、胡乱执法,随即不容分说,强行将赵先生拘留35天,从2016年6月16日开始羁押,直到2019年3月29号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历时长达2年零10个月时间,中间的痛苦经历苦不堪言。
第二:办案人赵伟忠与腐败势力勾结滥用职权
这明显就是一个有预谋有计划的陷阱,是腐败分子与办案人员互相勾结的黑恶势力,赵伟忠、刘伟、胡越等人执法犯法,赵伟忠根本就没有通过哈尔滨公安部门,跨区办案把赵先生办公室洗劫一空。赵伟忠当着赵先生的面亲口说:“你的事儿根本不是个事儿,在我这里就是个事儿”,由此可见赵伟忠根本没有任何办案程序可言,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办案,这胡乱执法、荒唐执法的背后,就是为腐败势力提供保护伞,以至于看到赵先生来海林就诬告陷害、强行拘留,这些腐败势力究竟害怕什么?

第三:法官姜新昆掩盖事实真相枉法裁定
该案被故意拖延了2年10个月之久,赵先生才就治安处罚决定在海林法院提起诉讼,海林法院姜新昆在庭审过程中不仅阻止原告说出案件实情,赵先生是网站工作人员,从未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许春艳打击报复举报人,强行捆绑媒体和读者在一起,就是为了故意夸大、捏造虚假案情对赵先生诬告陷害,在庭审期间,当赵先生要求被告提供许春艳所谓的指认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录音证据时,办案人居然口称没有证据,庭审后赵先生单独找到姜新昆法官,再次要求提供证据,姜新昆法官说录音证据与本案无关!呜呼!又一个当代版的“莫须有”,秦桧陷害岳飞是“莫须有”,慈禧陷害戊戌变法七君子是“莫须有”,如今腐败权势陷害反腐人士还是“莫须有”,真心期待何时此类“莫须有”不再重演。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特别强调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八条指出“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问姜新昆法官,赵先生是什么时间知道处罚内容的?2016年6月16日当天的行政处罚书上,赵先生并没有签字,虽然事隔很久之后,赵伟忠欺骗当事人重新补签,可这是违反办案程序的,办案人赵伟忠为了销除违法痕迹,没能给赵先生留下半片原件,赵先生唯一看到的处罚决定书的时间,还是在2019年5月15日从牡丹江市中级法院拷贝的卷宗里看到的,姜新昆作为一名法官,如果连基本的事实都查不清楚,就武断认定超过起诉期限,这样的法官怎能公平公正的判决?怎能维护法律的尊严?
第四:纪委张艳会违反工作程序,为腐败势力提供保护伞
纪委张艳会上午接待赵先生反映谢花富、许春艳的腐败问题,下午就跑到第四派出所报假案,与腐败分子一起对赵先生诬告陷害,请问:这是纪委正常工作的程序么?赵先生向纪委反应许春艳的腐败问题,走的是合法途径,张艳会不但违反了纪委的工作程序,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许春艳进行调查,然后给举报人一个结论,恰恰相反,张艳会用报假案的方法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果连纪委人员都可以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沦为邪恶的打手,那正义何在?事实表明,张艳会与腐败势力互相勾结,为腐败势力提供保护伞的事实确凿。
第五:涉案人员至今没受到任何追责
案件经历了2年10个月时间,赵先生才拿到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没有任何事实的案件为何拖延了这么久才有结论?整个案件的过程违反刑事诉讼法,赵先生根本就不符合延长拘留30天的情形却顺利通过了审批,根本就不具备强制措施一年也顺利通过了审批,超期一年多时间才给出具解除取保手续,时至今日,所有涉及违法办案的人员都安然无恙,没有人因此受到任何追责,赵伟忠、刘伟等人不但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还与腐败势力勾结打击报复维护正义的媒体人,赵伟忠、刘伟等人违法办案、滥用职权的代价几乎为零,这完全就是与国家立法精神背道而驰。
第六:治安拘留至今没有公平公正的判决
2019年3月29日国家赔偿委员会给出了赵先生被违法拘留28天的结论,剩下6天始终没有合法结论,赵先生根据办案单位出具的决定书,及时在6个月内向海林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院姜新昆又以时效过期为由不予受理,出现这样的结论说明了什么?一切不言自明,腐败势力的保护伞无处不在。
赵先生从自己在海林的亲历中深刻体会到,要制造一起冤假错案很容易,需要张英会、许春艳、谢花富、赵伟忠、刘伟等人的配合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就可以了,反之,要纠正一起错案却很难,因为连一份判决书都无法得到,更不要说公平与公正了,从庭审的一系列的迹象看,姜新昆和陈景山袒护违法办案人的举动让人心生疑虑,请问海林法院姜新昆,你们在担心什么?你们在害怕什么?你们又是在包庇什么?莫非给腐败势力充当打手的远不止赵伟忠、刘伟等人?当赵先生看到姜新昆法官的裁定书内容之后,一语不发,良久之后,只吐出一个字 “呸”!
2019年6月21日下午,赵先生已经到海林当地警方报案,彻底追究张英会、谢花富、许春艳对赵先生的诬告陷害法律责任,同时,对于赵伟忠、刘伟等人滥用职权的职务犯罪,恳请纪委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彻底查处腐败势力的源头,杜绝冤假错案的再次发生,真正打击腐败势力及背后的保护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赵伟忠与许春艳、谢花富腐败分子勾结的腐败势力尚未受到彻底查处清理,正在给海林的司法公正带来不良影响,给全面依法治国带来了阻碍,希望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彻底杜绝如赵先生这类错案不再重演。